江南水乡,五年前,游历过大江南北的云锦玉带着小饭团儿在一个小县城里买了个带院子的的砖瓦房在这里定居,从此和小饭团儿过上了普通而平静的生活。这些年他们去过很多地方,在蒙古的草原上和当地的牧民载歌载舞,那里似乎还停留在奴隶社会的时代,但云锦玉有“万能的钱”,她们幸运的租借到了普通牧民的两件屋子,还和当地的人建立了经济贸易关系。在那里玩耍了一段时间便去了西部,那里的治安并不好鱼龙混杂,且当地的人似乎有些排外,她们的语言又不通顺,于是并未敢在那里停留过多的时间就赶紧离开了。m.χIùmЬ.CǒM
西藏这个时候也是“农奴制”,但到了那边海拔飙升,他们这一群平时生活在平原的原住民实在难以接受,在山下适应了一段时间后还是很不舒服后,云锦玉便没有强求再去,她只一人登山看了看路上的风景便下来了。她们又辗转来到西南,但这个时候清与藩王的战争已经开始了,两军交战的边境线上的人都在纷纷的往内里撤,战争无眼,她们也并不敢往那边凑,因此西南之行也匆忙的结束了。
她们又来到海边,在一处靠近海洋的小村庄,这里并不适合农作物的种植,以前这里村子里男人经常以打渔为生,而家家户户的女人都会养殖海鸭,有的人家还养的有鸡,由于打鱼经常会受到天气和季节的影响,因此男人们无法去打鱼的时候,就会通过卖鸡蛋、鸭蛋来维持家庭生活的正常开支。而路过的船只有时也会通过他们这里与内陆“交换”商品,他们的生活也算是在这附近的村庄里最富裕的一个。只是海禁政策之后,便不再允许百姓私自下海,更是将他们迁离了海岸线往内里撤了许多,而他们以前居住的地方都变成了军队的驻扎地,在这里的军队有两个任务,一是防治逃到了海岛上的反清势力,二是防治倭寇等各种来自海上的民族……
都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远离了海岸后这个村庄丢了老祖宗传下来的本事儿,被当地的官员要求在田地里种粮食,可他们并不会种植的手艺,而当地的土地又不适合生产粮食,没本事的人他们田地很快就荒废了,而有本事的人也都出去了村,谁又愿意回到这样贫瘠的村庄呢?据村里的老人说他们的祖辈还见过绿眼睛、黄头发的洋人,与他们交换的一些新奇的东西他们有的迫于生气买卖了,而有的却成了他们的家传宝、留了下来,在那里云锦玉见到了以前只存在于课本中的西方古代的钱币。这些老人说起那些记忆的时候眼光中无不透露着光彩,不难看出他们还是更喜欢原来的生活。
没能见到大海、没能在细腻的海滩上散步、捡贝壳、听海的声音云锦玉虽然遗憾,但最终还是走了。兜兜转转一大圈,最后又回到了这个生她养她的地方——江南。这个时候的小饭团儿已经满六岁了,已经到了可以上学堂的年纪了,再也不能陪着他这个娘亲四处闲逛,于是她便选择定居在了这里。五年的旅游生涯就这样结束了,虽然心中还有很多的遗憾,但也正是这样的遗憾还驱使的自己想要再去一次,倘若真的一下就将整个地区都逛了遍,怕是以后就没有心思想再去一趟了。
小饭团儿很聪慧也很懂事儿,可以说是每一个父母心中最喜欢的那一类孩子。他似乎从小就知道自己家里与众不同,从来不问云锦玉他们下个地方要到那里,也从来不追问他的父亲是谁?噢,不是没有问过,只是每次云锦玉给他的说辞似乎都让他觉得差强人意,以后就再也不问了。而且自从去了学堂读书之后,学业上从来没有让云锦玉操心过。还是一次偶然之间云锦玉竟发现小饭团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除此之外,他的理解能力要比平常的孩子高上许多,平常的孩子老师要讲解多遍,他才能理解,而小饭团儿是一点就透,给云锦玉一种多智近妖的感觉。但想想她如天才般的哥哥们,以及智慧无比的父母,又觉得小饭团儿这个样子就是继承了他们云家的良好基因!
最近云锦玉很发愁,因为自己可爱软萌的小饭团儿不知怎么了竟装起了高冷不爱说话那一套子。那模样若是其他人的孩子在他们看来就是孩子长大了懂事。可云锦玉却觉得是小饭团儿“长歪”,不就一个几岁大的孩子,正是活泼玩弄的时候,他们大人怎么能抑制孩子的天性呢?于是云锦玉便想方设法逗弄小饭团儿,什么年纪就该做什么年纪的事儿。
江南这边的书院丝毫不比京城那边的差,小小的孩子就开始培养琴棋书画诗酒花茶,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更是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学了。还别说小饭团儿每样儿学的都还不错,至少小饭团儿上学这么多年从未因为在需要犯错而被老师请家长。她每次被老师叫到学校的时候都是对小饭团儿的表扬和称赞。如今不过年仅十一二岁就已经考过了乡试,若非老师们怕伤了孩子的慧根,小饭团儿今年想来就已经过了府试,不过现在考也不晚,今年小饭团儿已经报了府试,这会儿已经考完了在等结果。他似乎考的还不错,每天这小家伙没心没肺的与邻居家的孩子一同出去玩儿,让为他提心吊胆的云锦玉实在想要踹他一脚。但这也事实证明,小饭团儿还是有他活泼开朗的一面,云锦玉不仅心中自豪,她的教育方法是正确的。
当然云锦玉也不希望自家的小饭团儿太累,但也不希望自家儿子以后只知道“之者乎”,被科举考试而荼毒了,毕竟这个时候的科举考的不外乎是一些四书五经不说,还有固定的八股文,实在有些限制孩子的思维。于是她也会在空闲时刻交给小饭团儿一些她在现代学的知识,也会带小饭团儿去田野乡村、妓院茶楼、赌馆贩卖奴隶的地方走走,让小饭团儿见识到社会的黑暗,教给他一些全新的他在书院没有学到的道理,让他的思维更加灵活通透。
让小饭团儿去参加科举考试,一来是因为院里的夫子对他寄予厚望,还不断的在她面前说一些“之者乎”的劝说之词,仿佛她不让小饭团儿去参加科考,就是她的罪过一般。二来也是小饭团儿用他那水灵灵的可怜的大眼睛抱着自己的腿求自己,因为是小孩子的愿望,她选择尊重孩子的意愿。不过在她心中,小饭团儿就是去参加科考玩玩儿,毕竟小饭团儿的父亲,想起这个她就发愁,再过三年孩子若是想参加殿试她该怎么办呢?毕竟那个寻常人家的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高中呢?她该怎样阻止呢?唉!她还没有想好怎么和小饭团儿说。
离开了京城,云锦玉也给儿子起了一个全新的名字:云遥辰。不过她还是喜欢叫他:小饭团儿。但孩子长大之后,知道了什么是羞耻感之后,就再也不让她叫他的小名了,云锦玉虽然遗憾这么好听的名字怎么就不让叫了,那不就缺少了一个自己逗孩子的方法吗?最后还是在他百般在自己身边纠缠后自己拗不过他才改叫他:辰辰。不过在外面的时候云锦玉会给足孩子面子叫他:遥辰。
现在的遥辰,云锦玉可以负责任的说:他已经长成了符合新时代价值观的五好青年!
自家遥辰年纪小小,便有了属于自己的青梅竹马,那是他小时候去的学堂里的夫子家的女儿。那位夫子姓徐,是个秀才,普通人家出身,夫人也是普通人家出身,由于当初学秀才家穷,是他的夫人辛苦做工,供出来的他这个秀才丈夫。只是因为他的夫人过度操劳,只为徐秀才生下了一个女儿。而徐秀才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一生也只有这一个妻子,就算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他也没有想过再娶一房的念头。在他考上秀才之后自知没有那个本事去参加殿试,于是便在这里办了个学堂教书育人。他们家里唯有一女,名叫徐舒颖,也是个乖巧可人的孩子。
徐家不是太过固执的家庭,徐秀才对于他的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那可是宠上了天际,不仅教她读书识字,因为她喜欢读书,小的时候她还女扮男装在她父亲教书的学堂里读了好一阵子书,而小饭团儿和她的缘分也是从这里开始的。不过云锦玉想想也觉得很对,她若是有一个可儿的宝贝女儿,她也会将她宠到天上去!当时年纪还小的时候,还别说舒颖这个小丫头还真的有些像个假小子,别怪小饭团儿刚开始的时候没有认出来,就连她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两个人孩子也不知道什么走到了一起,反正两人的关系很是亲近。小丫头只比小饭团儿小三岁,这个年纪刚刚好,但云锦玉不是什么封建的父母,非要给两个娃娃订上娃娃亲,他们现在眼瞧这关系很好,但不知道以后怎么样?若真的早早的定了,那以后两人任何一个变心了,都会让对方难办。于是云锦玉并没有主动去提这事儿。只是后来徐秀才突然就因为劳累病逝了,当时人直接倒在了上课的案桌上不省人事,等大夫来的时候,人就已经咽气了,什么遗言也没有留下。而在徐父下葬的时候,徐母也直接选择自尽跟着去了。
由于徐父的家中独子,亲人早就去世了,而徐母虽然有亲戚在,但都是一群吸血鬼,在徐父去世后,他们上门吊念,竟是想找女儿要钱,都是一群靠不住的。而她们两家因为住得近,又因为孩子的关系,两家十分亲近,于是临终前徐母将家中所有的积蓄都给了云锦玉:
“云娘,嫂子我也是没有办法了,徐郎过世,我这身子就算不现在随着他去了,也早晚会死,倒不如我现在就去陪他,黄泉路上我们还能做个伴儿。只是如今唯一放心不下的便是舒娘,你也瞧见了,我那帮亲戚都是一些什么人,若真把舒娘交给了他们,我和孩子他爹怕是死了也不能瞑目。这些年多亏了你时时帮衬我们,我现在有个不情之请,还请你帮我照顾舒娘。舒娘的嫁妆我早早的便准备着了,我死后家里的积蓄都给舒娘,但她年纪还小,我放心不下,这些钱就先放在你那里,想来足够养她长大。以后等她嫁人的时候你再将我为她准备的嫁妆给她。”
“遥儿很好,若他们以后能走到一起,我十分开心。但他们如今的年纪哪里分的清爱情和友情,故而我和她爹都为提过这事儿。以后若是他们都有了自己心仪的人,我和她爹会在天上祝福他们。只是舒娘的性子被我和她爹惯坏了,以后还请云娘多帮我照看照看……”
于是云锦玉便将徐舒颖养在了身边,由于他们年纪大了之后,舒颖也没有办法再去书院了,于是她便为她请了夫子,还让成嬷嬷亲自教导她。只是她不希望迫害一个可爱的女孩子,除了一些必要生存在这个时代的规矩之外,云锦玉也常常交给她一些新的理论和思想,无论以后她未来前路如何,都会对她的一生有用。徐母给她的钱她也没有收,她全部将其给了舒颖,并在她长大了一些之后交给她理财的手段,可以说她真的将徐舒颖当成了自己亲生女儿一般疼爱。若以后她和儿子真的走到了一起,她是真心喜欢,若没能走到一起,她也会收舒颖作为她的义女出嫁!不过看如今两人这个腻歪劲儿啊,以后怕是多半会走到一起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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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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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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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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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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