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江南诸事已毕,又得夫人应允。他便想回趟北方,亲自去接紫云和未来岳父岳母来江南,好商量订婚结婚之事。
夫人说,既然要做亲家,婚前两家见一见,坐下来聊一聊,是尊重,也是礼仪,更是规矩。
清水突然觉得,老宅的规矩也是有合理的地方的。
也就是在这一刻,他终于对夫人完全释了怀。二十年的缠斗,二十年的隐忍,终抵不过“亲人”二字。
念头一起,清水是一刻也等不及了。的确,他等了太久太久了。
赶回梧桐院,葵儿还没回来,山风也没有回来。
小丫头嗤笑着说,葵儿姐姐和表少爷约会去了,说今晚不回来了。
清水莞尔,为他们高兴,觉得连梧桐院的风,都变得温柔起来了。
他畅想着:等他和紫云结了婚,梧桐院会更好。
“告诉他们一声,我回北方了。”
清水交待给小丫头,自行驾车下了山。
山路崎岖,夜黑风高。
车亮近灯光,所照范围有限。
清水本就很少开车,车技自然也很一般。
一路上,想着幸福的前方,自是小心翼翼地驾驶。
好在车少,也几无行人,除了速度慢点,尚算安全稳当。
再转几个急弯,就可驶进有灯光的城市外围。待上了高速,一路坦途向北。最迟,明晨太阳出时,他就能见想见的人了。
亲爱的亲人,亲爱的爱人,我们终可以相拥于阳光下,没有隐忧,没有分离,永永远远在一起。
这样,多好啊。
清水将车窗开了条缝。夜风顺势吹进来,吹得他心情无比舒畅。
于是,他愉快地想要放声歌唱。
然后,他就唱起来:
梧桐叶,
梧桐叶,
春天发芽,
夏天长大,
秋天飒飒,
冬天在泥土中融化。
你如此美丽,你如此伟大,
妈妈,把你狠狠地夸。
啊……
梧桐叶,梧桐叶,
秋来了,
你叶落何方啊?
金秋有没有变化?
有没有变化?
清水暗笑自己的痴,怎么突然唱起这首歌了?这还是在儿时,他和紫云一起唱过的。
自从分别后,他就再也没唱过。本以为早已忘却了。谁知竟深藏在记忆里,如刻骨铭心的烙印,如同割舍不去的爱恋。
儿时虽好,他更爱现在与未来。
他停止歌唱,深吸一口夜风的温柔,撩得心柔成水,任想念漫延成河。
他望着茫茫夜色,想着明晨的阳光,以及她明媚的笑容,喃喃道:“叶子,你想我么?”
夜风抚过面颊,如同呢喃的回答。
清水笑了,笑得很温柔,很幸福。
“嗯,我知道了,你想我。其实,我也想你,像你想我一样。不,比你多千万倍,想你。”
又要急转弯了。所记不差,这次是数弯相连。好在,光明就在前方。
清水开始收回思绪,专注地调整方向盘,脚下闷着刹车,将速度降下来。
慢一点,再慢一点。
幸福就在前方,不必着急,安全第一。
突然,寂寥的路上,驶来一辆小轿车。
更要命的是,这车竟开着远光灯。
强光束直面而来。
清水顿觉眼前一片白茫茫,就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不好,我命休矣。清水不甘心地想,眼前浮现紫云期待的脸。
然后,是车辆相撞的声音,很刺耳。
清水心急地将方向盘往右打去,又是砰的一声。
他脑袋撞向方向盘,彻底失去了知觉。
紫云大叫一声,从噩梦中醒来,骇出了一身冷汗。
“清水,出事了!”
说罢,她放声大哭起来。
妈妈听见动静,匆忙过来,隔门问她,怎么了。
紫云狼狈摸下床,忘记点亮灯,摸着开了门,直接扑到妈妈的怀里,呜呜噎噎地说起噩梦来。
妈妈好笑地说:“傻孩子,梦是反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就是,清水是有福气的。他还没来娶你,怎么会让自己出事呢?”爸爸站在妈妈身后,也安慰她。
紫云这才胡乱抹了下眼泪,笑着说自己神经兮兮的,搅了爸妈的觉。
“放心,我没事了。快睡吧,明天还要陪薇薇呢。”紫云假装哈欠连连。
爸妈又宽慰了她几句,才放心地回了房。
紫云却无心睡眠,拿出手机,发出几条问安的信息。
等到天亮,她也没有收到他的回复。
天亮了,红火的朝阳,冉冉升起。
紫云盯着黑眼圈,悄悄出了门。她不敢停留在家,怕爸妈善意的玩笑,更怕他们担心。
好在昨儿就说好,她今天要陪薇薇,去和乐小镇,去见欧阳,敲定婚礼照片的事。
敲定之后,她们还要去见丁氏夫妇,最后再看一遍婚礼仪式的场地,还有选出最美丽的捧花。
紫云笑她:“小妮子,你的选择困难症,好像越来越严重了。到底是你结婚,还是我结婚,连捧花都要参考我的意见。”
薇薇厚着脸皮笑着说:“捧花当然重要了,不仅关系我和南南的幸福,还关系你和山清水秀的幸福。”
紫云哂笑,“这都什么逻辑啊,到底哪跟哪啊?”
薇薇只笑,懒得再回答她。
和乐小镇位于近郊,正办着“幸福花海·秋千季”的活动。为此,慕名而来的人,络绎不绝。
紫云第一次来,觉得很是新奇,暂时忘却了噩梦的阴影。
那娇艳的玫瑰,缠着一架架秋千,伴着游客的笑声,越荡越高,越荡越高。
“要不要玩会儿?”薇薇问。
紫云摇了摇头,“办事要紧。再说了,秋千需要人推,才有意思。”
薇薇放肆笑道:“是哦,没有山清水秀,我就连人也不算了。哎哟哟,我说妞儿啊,你也太重色轻友了吧。不过,话说回来,我家南南,明天就回来了。你的山清水秀,是不是也该来见你了……”
薇薇说起这个,自是兴致极高,滔滔不绝。
突然,一群人朝一架秋千涌去。
“不好,出事了。”
薇薇拉着紫云,也跑了过去。
原来,一个女孩不小心,从秋千上滑落下来,好在被一好心人救了。
围观者都送了一口气。
走出人群,薇薇笃定地说:“救人的,被救的,肯定认识,没准还是一对情侣。不然,那深情凝望的眼神,就无法解释得通了。”
紫云随薇薇八卦:“就算是,也是曾经。你没看到,那男人边上,还有一个长相明艳的女子。那眼神,恨不得要被救的女孩死。”
薇薇假装受了惊吓,好笑地抖着身子说:“还好,我们爱的人,对我们是一心一意的。”
“是啊,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我们确实是幸运的。”紫云感慨着,心又起惆怅。翻看手机,还是没有清水的消息。
选婚礼照片的时候,她们巧遇救人的男子。
摄影师欧阳好像跟他很熟,因忙走不开,只笑着叫来小白:“你带师兄过去,帮小嫂子选婚纱。”
薇薇八卦,见救人男子离去,打听起他的故事来。
“师兄是个痴情的男子,十年只爱一人。因为误会,两人分开。现在师兄正努力追回,想着先将婚纱定了,随时可娶心爱的姑娘。听说,那小嫂子也是个妙人,现在是小有名气的作家。”
薇薇艳羡。她和新南,从相恋到谈婚论嫁,不过几个月。
紫云感叹,但不艳羡。因为,她和清水,有着更久长的情分。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坚信,他们的爱,经得住任何考验。
离开和乐小镇,又去见了丁氏夫妇,选好了捧花。一天的行程,才算结束。
薇薇先回去了,因为新南明天回来,她要好好准备。
紫云返回小区,正要上楼,却被一人叫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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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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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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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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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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