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若言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连带着小宝今天的心情都跟着好了许多,更别提沈从一了。只要萧若言开心他就跟着开心。
第二天一早,一家三口起的都很早,小宝也很顺利的自己起床穿衣服,甚至没等萧若言来喊他,自己就从房间出来了。
萧若言正准备进门儿,看到已经从房间出来了的小宝心里更加觉得这次就连上天都在帮自己。
开心的同时又觉得有些难受,看着小宝自己穿得板板正正的从房间里出来,萧若言说不上心里什么感觉,感觉小宝越来越独立,他心里的失落感会越来越重,他越长大就越证明他没那么需要自己了,萧若言止不住的这么想。
说她悲观也好,说她多愁善感也罢,她觉得这种滋味很难受,一边笑着跟他说这就是成长,一边自己独自承受他跟自己渐行渐远的孤独感。
沈从一注意到萧若言情绪低落,见她目光一直落在小宝身上,心里多多少少也猜到了些什么,忍了又忍,最后手还是搭在她的肩头,宽慰道,“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做我们应该做的,剩下的交给他们自己。小宝会有他自己的生活,但是我的生活永远是你。”
沈从一突然大清早讲情话,萧若言都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想拉着他再说一遍的时候,沈从一早已经羞红了耳朵,带着小宝去洗漱了。
萧若言低落的情绪,就因为沈从一刚才的一句话好转了很多,给他们父子俩盛粥的时候,还情不自禁的哼着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小曲儿,心里舒坦极了。
两人吃完早饭后把小宝送到书院就去了跟乡绅约定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昨天乡绅的管家看中的第一个酒楼,地理位置跟周边环境都十分不错,萧若言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好不容易才忍住心里的惊叹没有出声。
沈从一也没想到乡绅找的地方这么靠谱,才第一个就这么棒,后面的两个指不定多优秀呢。
两人来得稍微早些,等两人对着酒楼打量了个遍,乡绅才带着管家出现在这里。其实不是他来晚了,而是萧若言太兴奋了,送完小宝就立马拉着沈从一到了约定的地点,提前到了很久。
乡绅今天也是第一次见管家选的位置,看到这个酒楼满意的点点头,对管家道,“不错,还是让你办事放心,省心又省力。”
三人交换了意见之后,乡绅又带着萧若言跟沈从一去第二个位置。由于天气太热,乡绅不可能跟他们一起走路过去,又觉得跟他们分开走有些不妥当,便让他们坐上自己的马车同行。
这还是萧若言来到这里之后第一次坐马车,心里有些忐忑,她从前还只是在旅游景点坐过马车,并没有像现在这样过,仿佛在集市上纵马一般,她很怕马不受控制,去攻击旁边无辜的路人,就像上次的沈从一一样。萧若言可以说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锦绳了。
沈从一见她脸色不太好看,关心的问她,“你怎么样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萧若言不想让他担心自己,压下心里的不适摇摇头,勉强勾了勾嘴角,虚弱的笑了笑说,“我没事。”
沈从一见状知道她可能是对马车不适应,便一遍一遍的拍着她的背,从上到下一遍一遍的顺,让她能舒服点儿。
很快便到了第二个地址,萧若言见了不得不感叹自己跟有钱人之间的差距,如果不是乡绅管家昨天找房子的效率跟今天看房子的质量,萧若言都没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竟然这么大。
就是在这之前,萧若言所接触的人也好事也好,还没让她意识到这个时代的贫富差距也是如此明显,果然还是有钱好办事。
萧若言对这个也很满意,最重要的原因是,这里不仅其他条件达到满意的水平,而且还离家很近,这样日后不论几点下班,就算沈从一不在不能来接她,她一个人回家也不会觉得害怕。
离她之前摆摊的小摊位也很近,这样也方便她招揽从前的顾客,萧若言在心底又默默地加了一分,只是没有告诉旁人,便又跟着大家去看第三个酒楼了。
因为已经看过第一个跟第二个了,尽管萧若言觉得自己的承受能力已经锻炼的很厉害了,但是当看到管家选的第三家酒楼金碧辉煌的装修时,萧若言终于忍不住惊叹出声。
虽然这富丽堂皇大的感觉很像她从前生活的地方的练歌房,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三个之中看上去最贵的了。
三个酒楼位置都非常好,而且风格都不同,可见乡绅的管家是非常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花了心思的。
乡绅跟着看完三个酒楼,转身问他们夫妻二人,“昨天就选出来这些,你们看看有没有喜欢的,没有的话我今天再让人找,一定找到一家你们都满意的。”
萧若言受宠若惊的摇摇头,赶紧表态,“不用了不用了,我看第二个看的那家就很不错,不管是本身古色古香的装修,还是周边的环境,都再合适不过了,您觉得呢?”wWW.ΧìǔΜЬ.CǒΜ
乡绅对这些没有研究,只单纯的觉得第二套可能更符合他的文人气质一点,像是第三套,虽然很好看,但是如果只看他的一件的话,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不过他没有着急发表意见,而是又看向沈从一,问他道,“沈兄意下如何?你觉得第几套合适?”
沈从一的看法跟萧若言不谋而合,听见乡绅问自己,他赶紧回应,“我跟我家夫人看法一样,觉得第二套比较合适,是她比较喜欢的风格,也是最适合我们酒楼的风格。”
乡绅没想到他们三个人的意见就这样达成统一,心里高兴的同时,更加觉得这件事情就是佛祖促使它发生的,就是给自己这个机会让自己能够赎罪。这两天事情都发展的出奇的顺利,乡绅就更加认定自己的看法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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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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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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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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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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