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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贵嫁:继妃今日又在求和离>第171章 种子
  回到府中,姜长宁先回如镜院,换上先前的衣裳,才随晋王去榴萱院给太妃请安。

  太妃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

  晋王关心地问道:“母妃,出什么事了?”

  “吟谣的男人病故了。”太妃答道。

  晋王见姜长宁目带询问,“二舅的女儿。”

  姜长宁眉梢微动,这位该不会就是太妃想要配给长子的那位严氏女吧?

  “煜哥儿,你派人把吟谣和她女儿一起接到京里来吧。”太妃说道。

  “好。”晋王没有迟疑地答应了。

  夫死归宗,应回娘家,接到姑母家来算怎么回事?

  难不成二舅不在了?

  等离开榴萱院,回如镜院的路上,晋王为她解了惑,“现在的二舅母是二舅娶的第三任妻子,原配和离了,吟谣表妹的生母病故了,她和继母相处的不是太好,她八岁时,母妃把她、吟诵表姐、吟诗表姐接到王府来住。都是养到快出嫁了,才送回严家去的。”

  “看得出母妃跟她感情很深。”姜长宁犹豫了一下,到底没问太妃当年是不是想把严吟谣许配给长子。

  “吟谣再嫁前,只怕都会住在府上,要辛苦你照应了。”

  寡妇再嫁,说易不易,说难不难。

  而且严吟谣还得守孝三年,肯定不能跟庆王府那啥似的,百日热孝刚过就爬表哥床,做了表哥的妾。

  这么一算,严吟谣在王府至少得住三年。

  姜长宁扯了下嘴角,假笑问道:“她以前住哪个院子?我让下人收拾出来。”

  “藕香斋。”

  姜长宁眸光微闪,藕香斋离如镜院太近了,在不知道这位表妹性情如何前,还是先保持距离比较合适。

  “刚听母妃的话,表妹有个女儿,住在藕香斋怕是不是那么方便,不如让她母女住爽秋院,离母妃也近,能多陪陪母妃。”

  “你说的对,那就让她们住爽秋院。”晋王随她怎么安排。

  回到如镜院,姜长宁就让婢女摆膳,宴席,大多是吃不饱的,更何况她一下午还练了那么久的滑冰,运动量过大,早就饿了。

  晋王见婢女端来了精致小炉子,“今天吃暖锅?”

  “这种天气,吃暖锅最合适不过了。”姜长宁脱鞋上了炕,“昨儿庄子里还送来了几头羔羊,正好涮来吃。”

  “羔羊肉鲜嫩味美,不膻不腻。”晋王也喜欢吃。

  暖锅的汤底用的是老母鸡汤,昨儿姜长宁说要吃暖锅,崔娘子今儿一早,就开始用砂锅炖老母鸡汤。

  炖了几个时辰,炖鸡肉酥烂,肉骨分离。

  汤里面没加什么调味料,仅放了盐和胡椒,比较清淡。

  “永昼,先喝碗汤,是老母鸡汤,里面放了胡椒,可祛湿气。”姜长宁舀了一小碗汤,递给晋王。

  晋王接过碗,舀了一勺,吹了吹,放进嘴里。

  “怎样?”姜长宁问道。

  “肉酥烂入味,汤鲜甜可口。”晋王笑道。

  汤底清淡,调料就丰富。

  十七八个小碗里,装着青红辣椒圈、辣椒油、白芝麻、香油、豆瓣酱、肉酱、芝麻酱、醋等。

  “这是什么?”晋王指着青红辣椒问道。

  姜长宁笑,“这是辣椒。”

  年初,海船偷运的货物里,有辣椒种子,管农庄的郑老大就让人种了一些。

  等结了果,瞧着像是姜长宁以前描述过的辣椒,如是就送进一篮子进府。

  姜长宁一看辣椒,就乐了,她虽爱吃清淡的,但偶尔也想吃吃重口味的。

  花椒、胡椒、芥末、茱萸等的辣味,真的相当不够。

  晋王拿筷子沾了点辣椒酱吃,“嘶,这辣椒的味好冲!”

  “这辣椒挺辣的,你还是别放了,用其他调料吧。”姜长宁也只舀了一勺。

  “没事,可以尝试一下。”晋王愿意尝新。

  调好了酱汁,姜长宁往暖锅里放了一碟羊肉。

  羊肉切的很薄,崔娘子的刀工相当不错。

  煮了一小会,羊肉就熟了,捞出来,沾上酱汁,姜长宁大口的吃了起来。

  沾了酱汁的羊肉,有点辣,但羊肉嫩啊,香、滑、爽,好吃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如果非要形容,那就是好吃到能把舌头吞下去。

  热气腾腾的食物下肚,整个人都暖和了起来。

  晋王更是吃出了一身汗,笑道:“这么吃,果然爽快,寒气都走了。”

  等菜吃得差不多了,姜长宁又将一碟红薯粉倒进暖锅里。

  “这又是什么?”晋王问道。

  “红薯粉。”姜长宁笑道。

  海船偷运来的,可不只是辣椒种子,还有红薯种子。

  郑老大严格遵守姜长宁的吩咐,但凡没见过的种子,都要种下,只有种出东西来,才知道这东西有没有用。

  “红薯是什么?”晋王问道。

  姜长宁压低声音道:“海外来的东西,我让我陪嫁庄子的庄头种了一亩,没想种成了,我看表皮是红的,就给它取名叫红薯。”

  还在海禁,被人知道她从海船上买东西,会有麻烦。

  “要是表皮是黑呢?”晋王好奇地问道。

  “那就黑薯,紫的就是紫薯,黄的就黄薯。”姜长宁取名,简单粗暴。

  可是她睁着水润的眼睛看着晋王,一副这么取名不行傲娇模样。

  晋王笑,“这名字取的好。”

  “那必须的。”姜长宁眉飞色舞,笑意盎然。

  红薯粉本就是煮熟的,放在暖锅里烫一下,就能夹起来吃了。

  “快尝尝,是不是比面条更好吃?”姜长宁拿公筷夹了一筷子粉丝,“再加点醋。”

  晋王把碗递过去接住,拿酱汁一拌。

  吃了一口,就觉得这红薯粉比面条更滑爽,另具风味。

  晋王吃完一碗后,“这红薯粉味道不错,以后可常煮来吃。”

  姜长宁放下碗,拿帕子拭去嘴边的油渍,端杯喝了几口茶水,才状似随意地道:“这红薯耐旱比较好种,不用过多的花费心思去打理,就能种出几十斤出来,要是在好的地上种,那红薯这么大一个。”

  晋王看着她比划出来的大小,若有所思。

  姜长宁继续说道:“这红薯能做红薯粉丝、薯条、薯片,还可以蒸熟晾干磨成粉,想吃时,拿热水一冲,比藕粉还好吃。”

  “宁宁怎么想起来种红薯?”晋王问道。

  “但凡海船偷运来的种子,我都会让庄头买下来种,我要找到一种量大能饱腹的食材,完成我父亲的遗愿。”姜长宁正颜道。

  ------题外话------

  注:本文架空,请不要与史实挂勾。

  谢谢各位的帮忙,我去医院查了,不是支原体感染,是手术后遗症。

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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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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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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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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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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