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颊金刚鹦鹉是送给太妃的,金丝雀是送给康仁郡主的,凤头鹦鹉是送给姜长宁的。
让常有忠把金丝雀送去给康仁郡主,晋王提着红颊金刚鹦鹉去了榴萱院,“这鹦鹉会学舌,母妃养着解闷吧。”xǐυmь.℃òm
“好。”太妃笑着点头。
陪太妃说了几句闲话,晋王就回了如镜院,提着鸟笼进了房。
“宁宁,这鹦鹉会说话。”晋王喂了点小米给鹦鹉吃,“快说,王妃最漂亮。”
鹦鹉偏开小脑袋,不搭理晋王。
姜长宁噗哧一笑,“这短毛小东西不听话,拿去熬汤吃吧。”
“不要不要,没有肉。”鹦鹉怪腔怪调地道。
姜长宁惊讶,“好聪明呀,听得懂话,还会接话。”
“那就不熬汤了,养着吧。”晋王笑道。
鹦鹉重复道:“养着吧,养着吧。”
有了这只会说话的鹦鹉,婢女们有事做了,天天逮着空,就教鹦鹉说话。
这个教:“王妃万福。”
那个教:“给王妃请安。”
姜长宁无事时,拿本诗集对着它念:“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鹦鹉被她们教的脑子都乱了,“春眠不觉晓,欲得周郎顾。给王妃请安,愿君多采撷。”
姜长宁笑得直打跌,“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收到金丝雀的康仁郡主,特意来如镜院,向姜长宁道谢。
“你喜欢就好。”姜长宁没有说不用来道谢,她喜欢感恩的人。
“婶母,我不会养鸟,我怕把它养死。”康仁郡主不安地道。
“这简单,在府里找个会养鸟儿的下人就是了。”姜长宁笑道。
“谢谢婶母。”康仁郡主露出笑颜
姜长宁让婢女把管女仆的婆子叫了来,“你们从府中找三个会养鸟的出来。”
“是,王妃。”那婆子领命。
府中下人多,那婆子一下就找到了十来个,自称为养鸟的丫鬟。
闲得无聊的姜长宁,叫上同样无所事事的太妃,以及天天练琴的康仁郡主,“我们考考她们,从中挑一个合适的饲鸟婢。”
太妃觉得此事,十分有趣,跟姜长宁是一拍即合。
于是晋王府,老中少三代女眷举办了别开生面的“招聘大会”,挑选三个饲鸟婢。
晋王得知此事后,开玩笑地问姜长宁,“需要小王列席吗?”
“王爷去朝中办大事吧,这等小事,就不劳烦您了。”姜长宁拒绝。
虽然是为了打发时间,闹着玩的事儿,但姜长宁还认真的翻阅了书籍,写了一堆问题,准备考人。
“养鸟的笼子有什么讲究?”
听完婢女们的回答,太妃就问:“她们谁说得对啊?”
姜长宁点了几人,“她们说的,加起来,就对了,鸟笼要没有毛刺,不能上漆,能清漆都不要上,磨光滑就行了。要保护洁净,这样鸟才不容易生病。”
“我说呢,以前老晋王养了几只鸟儿总生病,敢情是鸟笼子不好啊。”太妃说道。
康仁郡主也问了问题,“小雏鸟吃什么?”
婢女们的回答各不相同,有的答吃小米,有的答吃碎米,有的答吃豆腐,还有的答吃剁烂的虫子。
康仁郡主问了问题,但不知道答案,“婶母,她们谁说的对啊?”
“那个答吃豆腐的出列。”姜长宁点出一个人来。
小婢女瘦瘦小小的,瞧着也就十岁左右。
姜长宁眉头微蹙,乔氏搞什么名堂,这么小孩子也收到府里当差?
“王妃,奴婢的祖父,以前是在宫里的百鸟房里当差,后来跟着老晋王到王府来了,奴婢从小就听祖父说养鸟经,还养过几只小鸟。”小婢女为了表明自己不是胡说的,努力解释道。
从祖辈就在王府,小婢女是家生子。
家生子进府当差的年纪,可以很小,但是能六七岁进府当差,领月钱,得求人,还得塞钱。
乔氏那二十多万两银子里,就有这些下人的“孝敬”。
“你多大了?叫什么名字?”姜长宁问道。
婢女答道:“回王妃的话,奴婢今年九岁了,奴婢名叫白夏。”
九岁是童工,但这里不讲究。
“为什么给雏鸟喂豆腐?”姜长宁问道。
“雏鸟太小,吃别的会胀腹,豆腐软嫩,还有营养,比较好消化,雏鸟吃了不窜稀。”
“除了吃豆腐,鸟还能吃什么?”姜长宁继续问。
“鸟长大了点,就可以吃绿豆粉、谷粒和活虫,每七天,喂两个鸡蛋黄,鸟不能吃蛋清。”
听白夏这么说,就知她会养鸟。
康仁郡主做了决定,“婶母,就她吧。”
白夏跟着康仁郡主,伺候金丝雀。
又询问了几个问题后,太妃点了那个十三岁的二喜。
姜长宁要了十岁的绢子,这场招聘圆满结束。
把鹦鹉交经绢子照顾,姜长宁嘱咐秀兰,“绢子年纪小,你们多看顾一点。”
虽然乔氏不在了,但还有三个妾室呢,外面的人也虎视眈眈的,万一这绢子是别人安插进来的眼线怎么办?
秀兰听的懂姜长宁言外之意,道:“奴婢会让人看好她的。”
“她家里的事,也查一查。”姜长宁接着道。
“是。”
日子就在这种逗鸟的悠闲中,一天天过去。
阳春三月,气候宜人,各府都忙着办喜宴,礼物流水般的送了出去。
因有孝在身,到是不用姜长宁出门应酬。
三月二十七日,是太后四十五岁寿辰,朝中要为她办千秋节。
提早半个月,礼部、工部等衙门就开始忙碌。
这天,晋王没有打发人回来说他不回来吃晚膳,可是姜长宁眼睛都望穿了,这人还没回来。
“王妃,你喝碗汤垫垫吧。”秀兰端了碗鱼片汤过来。
姜长宁接过碗,“叫人往衙门去一趟,看看王爷怎么还没回来?”
“是。”秀兰找春来,让他派小厮往衙门去。
姜长宁喝完了汤,又等了一刻钟,天色已全部暗下来了,晋王才从外面回来。
------题外话------
注:作者没养过鸟,主要是我养啥死啥,包括最不容易死的金鱼和仙人掌。
养鸟的事,都是百度的啊,要是有不对的地方,请指出,我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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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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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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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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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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