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不觉得王府,买不到足够的书摆。
“留给你放书的。”晋王走了书案前,铺上宣纸,“宁宁,过来帮我砚墨了。”
姜长宁边挽衣袖,边走过去。
晋王的目光落在她雪白的手臂,以及沉甸甸的金镯子上。
玉腕重因金扼臂,淡梳妆。
几度试香纤手暖,一回尝酒绛唇光。
佯弄红丝蝇拂子,打檀郎。
晋王眸色愈加的幽深,他想把人带回卧室去。
姜长宁可不知某只恶狼又蠢蠢欲动,想吃肉了。
她走到书案前,提起小壶,往砚台里倒了一点水。
就写三个字,不需要太多的墨。
姜长宁打开装墨锭的盒子,看到墨锭上的银梅,惊喜的道:“丰斋堂的品银梅!”
“喜欢吗?”晋王笑问道。
“你怎么知道?”姜长宁问道。
“南叔告诉我的。”
姜长宁暗叹了口气,人往往会被细节给打动。
品银梅啊,是她祖父和父亲最喜欢用的墨锭,也是她喜欢的。
可是随着那位制墨的老师傅去世,就再也没有新的品银梅墨锭了,市面上的墨锭用一块,少一块。
晋王却为她,找来了满满一盒的墨锭。
守心如镜,不受外物影响。
姜长宁定了神,笑靥如花地道:“谢谢你,永昼,我很喜欢。”
晋王凝视着她,笑意灿烂,她喜欢就好,不枉他让人费尽心思寻找。
姜长宁取了一块墨锭,开始磨墨。
不多时,她就墨好了,“永昼,请动笔吧。”
晋王取笔,沾墨,一挥而就。
如镜院三个大字,跃然纸上,笔力劲挺,力透纸背。
“写得可还行?”晋王问道。
“太行了!”姜长宁笑道。
“常有忠。”晋王把人唤了进来,“拿去做个匾额。”
“是,王爷。”常有忠拿着那张纸,退了出去。
“还有墨水,永昼要不要再写几个字?”姜长宁笑盈盈地道。
“宁宁写幅字送给我可好?”晋王笑问道。
姜长宁能说不好吗?
不能。
她从小练字,自认不差,没什么好怕的。
姜长宁从笔架上,挑了一枝笔,拿过一张空白的宣纸。
她若写,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晋王必然高兴。
但她不想违心的写,沉吟片刻,她写了首诗:雪里逢梅近腊时,梅姿雪态两相宜。羡君此处留清赏,看遍溪头南北枝。
柳体小楷,但更瘦长些,秀气中带着风骨,更显精气神。
“待降初雪,我们去踏雪寻梅。”晋王走到了姜长宁身后,伸手将她搂住。
姜长宁惊了一下,努力控制才没有挣脱开,“永昼,你先松手,我手上有笔,会弄脏你衣袖的。”
“弄脏了,就换一身。”晋王贴近她,“宁宁。”
姜长宁的颈脖处,有温热的气息萦绕。
酥酥麻麻的感觉,让她很不自在,她动了动,挣脱不出。
“宁宁,别动,让我抱抱你。”晋王在她耳边,轻轻的说道。
姜长宁只能任他抱着,晋王的眼中有欲望,她的眸底平静无波。
“王爷,小膳房送来了肉燕。”常有忠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姜长宁赶紧道:“永昼,我饿了。”
晋王在她颈脖上落下一个轻吻,这才松开手,“送进来。”
婢女提着食盒进来了,从食盒里端出瓷盅,
瓷盅里是一只只展翅欲飞的小燕子,晶莹剔透,能看到中间那粉红色的肉馅。
卖相非常好,姜长宁笑道:“我要四个。”
“你太瘦了,要多吃点。”晋王觉得她的腰太细,他真怕有天,把她的腰给勒断。
“我胃口小,再说过会就要吃午膳了。”姜长宁笑道。
肉燕是福州那边的特色小吃,还有一个特色名叫:肉包肉。
虽然肉燕里外都是肉,但闻着却是清香扑鼻,丝毫没有油腻的肉腥味。
姜长宁舀了一个肉燕吹凉,放进嘴里。
肉燕的味道,相当不错,q弹爽嫩。
似肉,又似燕窝。
姜长宁觉得肉燕之所以叫肉燕,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外形似燕。
肉馅不是那种软烂成泥的,带着点颗粒感,有一点嚼劲。
肉皮脆脆爽爽的,配着肉馅一起,又鲜又香。
即便肉燕很好吃,夫妻俩的动作不疾不徐,优雅矜贵。
在他们吃肉燕时,常有忠让人收拾书案。xǐυmь.℃òm
晋王说道:“那幅字拿去装裱好,挂在静摄堂。”
姜长宁抬眸看了一眼晋王,静摄有二个意思,一个是静养,还有一个是特指帝王不临朝视事。
晋王的野心,还真不少啊。
“那幅字写得不好。”姜长宁咽下嘴里的肉燕。
“写得很好,润而不肥、遒媚绝伦。”晋王赞道。
姜长宁抿唇一笑,“没你说的那么好。”
“在我眼里,就有那么好。”晋王看着她,眸色幽深。
姜长宁低头喝汤,不与他对视。
夫妻俩吃完肉燕,唤婢女进来将碗勺收拾下去。
姜长宁走到书架前,“永昼喜欢看什么书?”
“我看书很杂。”晋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最近在看这一本。”
姜长宁本以为会是一本佛经之类的,接书一看,“《氾胜之书》。”
翻开一页,上面写着:凡耕之本,在于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
《氾胜之书》是本农书。
“民以食为天,农业是立国之本。”晋王说道。
姜长宁合上书,放回书架上,“这书,我不爱看,我喜欢看话本子,那比较有趣,而且不费脑。”
晋王笑,“解闷,还是话本子更好。”
别的女子就算不懂,也会装懂,做出才女之姿来,可他的小王妃,直白的可爱。
不过此时,书架上没有话本子,姜长宁只能挑本游记看。
夫妻俩一个坐要书案前看农书,一个坐在榻上看游记。
午膳时,夫妻俩往荣烩堂去,那是晋王府主人们用膳的地方。
太妃、乔氏和康仁郡主都已经到了,看到太妃,晋王笑道:“母妃。”
姜长宁跟着喊了声,“母妃。”
“今天没出去?”太妃知道儿子忙,十天有九天不在家用膳。
“陛下说儿子新婚,给儿子放假了。”晋王撒了谎,婚假是他自己要求放的。
太妃轻哼了一声,“你天天忙忙碌碌的,休息几日也好。”
“母妃说的是。”晋王笑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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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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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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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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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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