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吃梅菜扣肉,我们这没梅菜,只有盐菜,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于景归看着落到碗里的扣肉,酱红油亮,肉片不厚不薄,肥瘦相间,看着就十分好吃。
不过他没有第一时间吃,而是疑惑地看向对面的陈昭昭,“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梅菜扣肉?”
陈昭昭正准备给陈大旺夹肉,听了他这话动作一顿,这话问得怎么有点暧昧的味道。
她轻咳一声,努力淡定地说:“听说的。”m.χIùmЬ.CǒM
“听谁说的?”于景归却不打算放过她,“我好像从没跟谁说过。”
他确实从没跟谁说过他喜欢吃什么,尤其梅菜扣肉,他就吃过一次,当时吃到的感觉,还行,没到喜欢吃的地步。
陈昭昭,“……”
她这是要露馅了?
于景归现在还没跟人说过他喜欢吃梅菜扣肉?
她能告诉他,她是看未来的采访听他自己说的吗?
“你没说过?”陈昭昭脑子转得飞快,“那可能是我记错了吧,如果你不喜欢吃,你告诉我喜欢吃什么,下次我再做。”
于景归探究地看着陈昭昭,总感觉她有点说不出为什么的紧张,但这种紧张一下就消散了,他便没深究。
陈昭昭刚刚确实有点紧张,但一想于景归怎么都想不到她是重生的就释然了。
但也因为紧张说了不该说的话,下次是什么鬼?
还做他喜欢吃的。
他会不会觉得她从头到尾就是在欲拒还迎?
应该不会吧,补救一下,“既然是请客表示感谢,那当然应该让你满意才行。”
于景归点点头。
陈昭昭依旧不明白他点头什么意思,是认同她的说法,还只是象征性的点头其实对她的话存疑?
不过她不去深究。
管他爱怎么想怎么想吧。
没再说话,于景归咬了口扣肉,眼睛一亮。
香,太香了。
他终于完全理解了什么叫肥而不腻。
扣肉肥的部分入口即化,瘦的部分软烂醇香,五花肉吸收了盐菜的酸香,更爽口好吃。
他再夹了筷子盐菜,盐菜浸入了肉香,特别下饭。
“好吃。”于景归评价,“有这菜,我都能多吃两碗饭。”
“你喜欢就好。”陈昭昭笑说,看向陈大梅,“不枉费大姐炸肉时被烫了几个泡。”
“大姐没事吧?”于景归立即关心问。
“没事。”陈大梅说,“你喜欢就多吃点。”
“大姐的厨艺比省城国营饭店里的大厨都好。”于景归真心夸赞。
“哪里哪里。”陈大梅惶恐,“我哪里敢跟省城的大厨比?这都是昭昭教得好,要不是她教,这些菜我都不会做。”
“哦?”于景归兴致地看向陈昭昭,“你怎么这么会?”
“嗯,就那样想到了。”陈昭昭含糊地乱说,她也不说书上看的,万一于景归说哪本书上看到的,她答不出来。
而且她也不知道会西县有没有这方面的书。
“这主要还是大姐厨艺好。”陈昭昭把注意力转到陈大梅身上。
她跟陈大梅说过很多种菜的做法,她只是说个大概做法,但陈大梅一听就知道怎么做,做出来的味道还相当好。
陈大梅在做菜上就很有天赋。
排除灵泉水的因素,她的手艺就是好。
因为同样的食材,陈二梅她们都做过,但都没有陈大梅做的好吃。
见陈昭昭不想说,于景归就没多问,陈昭昭赶紧招呼大家吃饭。
大家便不再说话,一心享用美食。
在陈昭昭家吃过饭,于景归才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享用美食。
以前他觉得吃饭就是一件为了补充体能必须做的事罢了,对吃饭没什么期待。
现在则觉得吃饭真是一种享受。
吃过晚饭,于景归就回了县城。
他是骑自行车来的。
自行车是县里粮站给配的,骑自行车半个小时就能到县里,就这个时间出发,他到县里天才刚黑。
时间正好。
因为晚饭吃得早,怕他晚上饿,刘桂花让陈大梅另外给他炒了份盐菜炒肉跟炸鱼块带去吃。
炸鱼块是之前炸肉时炸的,鱼块炸之前腌过,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再加工炒一炒再吃。
于景归没有拒绝,陈昭昭家的盐菜腌得很好,酸香开胃,用干辣椒粉再加上肉末一炒,咸酸香辣,特别下饭。
鱼块更别说了,他现在爱上吃鱼了。
于景归心情愉悦地骑着自行车往县城去,到村前时,张大贵跟张岗军在路边等着拦他。
于景归停下,询问地看着他们,“有事吗?”
“于同志,今天我结婚,想请你到我家喝喜酒。”张大贵客气地说。
于景归跟村里的人都认识,只是不熟,只是认得脸知道姓名。
知青跟村里人一直保持着距离,来往不多。
于景归因为之前是知青点的点长,跟村里来往才多些。
他是知青跟村民们崇敬的对象,以前村里有人办喜事也会邀请他,因此张大贵邀请他并不突兀。
当然以前他都婉拒了,现在肯定也不会答应。
“那恭喜你。”于景归表情淡淡的,“不过,我已经吃过晚饭了,县里还有事,我先走了。”
于景归不等他们回答,准备上车走人。
张大贵想到他妈的计划,伸手拦住他,“于同志你不会这么早吃晚饭吧,跟我们不用这么客气。
许同志他们都在我家呢,江同志也在,晚上特别给你们准备了酒席,大家好久不见,聚一聚凑个热闹吧。”
大家都在传江玉芝跟于景归是青梅竹马,两人相互喜欢。
张大贵觉得说出江玉芝,于景归肯定会同意。
于景归看着张大贵脸上的讨好,想着他跟陈二梅的事,看着他压着自行车的手,眼神沉了沉,再次拒绝。
“我真有事,就不跟大家聚了。”
“于同志,给个面子吧,大家都等着你盼着你呢,尤其江同志。”张大贵抓着自行车不放手。
再次祭出江玉芝。
“是啊于同志,去吧,大家都等着你呢,你能去,大家都会很开心的。”张岗军也劝,往自行车前挡了挡。
大有一种于景归不去,他们就使劲拦着不让走的架势。
“我不去。”于景归更直接的拒绝,说出的话也不很客气,“我没兴趣喝人二婚的喜酒。”
江玉芝不在他还能考虑一下,一而再再而三提起江玉芝是什么意思?
“去吧于同志。”张大贵面皮抽了抽,咬牙坚持。
他们的过分坚持让于景归危险的眯起了眼,他感觉这两人的态度不太对。
“你们为什么这么坚持让我去?”
张大贵跟张岗军面色一僵,眼神闪过心虚,他们就是普通的农民,并不太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
“你们想干什么?”于景归冷冷问,身上气势全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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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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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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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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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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