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长公主说,幻境有个真正的神医,凡是他愿意出手的病没有治不好的,比你们这落后的医术来说强多了。
而且据说幻境的药比大周强多了,也是出自那人之手,我们去幻境就算不打听四王爷,不找宝藏,也得找到那神医给你看看。”
夜殃将她抱在怀里:“你要来幻境最主要的是帮我找神医?”
云妩嗯了声:“就算没有四王爷和我爹留的宝藏,也得专程来一趟,东方乔都治不了你的病,得找更厉害的。”
万物相生相克,夜殃体内能因为修炼邪功产生邪气,那一定有办法用别的方法彻底消除邪气。
她的推拿对邪气都有一定的作用,肯定还有更好的办法。
夜殃抚了抚她的发顶:“妩妩,如果万一邪气消不掉,我会想办法保住自己的命,若是……万一发生什么事,你一定要信我。”
云妩把头窝在他的怀里:“我当然信你。”
夜殃亲了亲她的额头:“睡吧,明天去阿斯城带你好好逛逛街,我们在那住几天休整一下,这几天你也累了。”
过了阿斯城就到了大月氏的都城阿兰郡。
“可以逛逛街,把这些伤残兵的事办了就去阿兰郡,阿斯城不用休整了,我想早点去幻境。”
“好,如果赫连凤他们想在阿斯城休整,我们就先走,睡吧。”夜殃抱着她,抚着她的后背。
云妩闭上眼,在这寂静的荒漠黑夜里,外面只有呼呼的风声和沙沙声,身边有夜殃平稳的呼吸声。
云妩觉得很安心,觉得夜殃只要相信她,哪怕夜殃的病没人能治得了,她也能一直续着夜殃的命。
夜殃轻拍着她的后背哄着她,云妩很快便进入了梦香。
翌日,云妩一觉醒来已经快巳时了,大沙漠里天黑得晚,天亮得也晚。
云妩收了一番出门,出了寨子去找夜殃,见他在一望无际的广阔大沙漠里练着剑,月牙白的衣袍随风飘扬,舞剑之势潇洒恣意,让人欣赏悦目,移步开眼。
云妩站在那里看着他练剑,也不打扰他,看着他身后伴着的太阳渐渐升到半空。ωωω.χΙυΜЬ.Cǒm
她想,等所有事成,她与夜殃找处安静的与世隔绝的地方,这样平平淡淡地生活着也挺好的。
她对孩子嘛,也没什么向往,两人世界也不错的。
夜殃收了势朝她走来,将剑放入剑鞘扔给了宝译,揽住她问道:“饿了没。”
“来的时候有点儿,本来是叫你一起用膳的,但是看你练剑看饱了。”
夜殃捏了捏她的脸:“喜欢?”
“嗯,我男人天下第一帅。”
夜殃亲了亲她额头:“那也不能真当饭吃,去用膳吧,我去洗个脸。”
云妩走到屋前王拖立刻迎了上来:“郡主,寨子里的人一早起来都收拾好了,今天就跟您一起去阿斯城。”
“全都去吗?”
“留了一部分在寨子里,等他们先去安排好了再搬过去。”
云妩看了眼寨子外芳草鲜美,绿草如茵的绿洲:“这里其实还挺好居住的,可惜离城太远了,不能自产吃食,也不能创造收益。”
光是能自产吃食还不行,总不能一点钱都赚不到。
寨子人这么多,头疼脑热什么的都得花钱,何况还有很多生活用品都是钱。
这里的吃食可能种了也只够养活小部分人。
可惜了这么景色宜人的绿洲。
“是啊,阿婆她们都不想离开,寨子花了她们不少心血建起来的,能挡沙尘暴也能阻止沙狐之类的攻击。
在这里她们不用听到别人嘲讽,异样的眼光……”
虽然嘲笑的是阿婆的儿子,他的父亲,但他们做为亲人也很难受,心疼。
他母亲因为父亲瘫痪而离开了,小时候剩下他和父亲相依为命,听了太多的闲言碎语,所以才决定跟着大头目来当马匪。
即使知道自己可能这辈子再无出头之日,也不想让父亲面临这些痛苦。
现在搬回阿斯城,生活倒是无忧了,可那些嘲讽,异样的眼光却不少消失。
“堂堂正正为国而战受的伤,为何要在意那些异样的眼光,又为何因为他们的异样眼光而不能堂堂正正做人呢?
那些人嘲笑他们是因为那些人愚蠢,无礼。大王子……正好你来了……”
啃着一块玉米饼路过去找将姗的赫连凤偏头看了她一眼:“干嘛?”
“这些伤残的兵你打算怎么处置,金钱是一方面,也不能让人把他们看贬欺负啊。”
赫连凤:“?”
“有了钱谁还把他们看贬。”
“那点抚恤只够他们生活的,这事到了阿斯城后要公开审理,对残兵回乡之事得好好对待,是你赢得人心的时候知道吗。
别又傻乎乎的让四王子抢了先,他已经准备出钱了,你就得在其他方面跟上。”
赫连凤皱了皱眉头:“你想本王咋做?”
“说两句话的事……”
赫连凤耸了耸肩:“可以。”
不用出钱还能得到与老四一样的声望,啧,这办法不亏。
“也就你这女人成天琢磨些这个,你要不是个女的,这天下估计都得归你了。”
云妩朝他翻了个白眼转身进了屋。
就算她是女的,她想要这天下也不是不能。
只是她不想而已。
吃过饭,西沉寨里的要去阿斯城的人都准备妥当了,他们自己有马,还有骆驼。
虽然骆驼慢,但是马在大荒漠里也不会比骆驼方便多少。
云妩他们的马都是经过了马蹄改良的,才方便在沙漠走,但也要慢很多。
寨子里没有那么多钱去改良马匹,许多东西只能用骆驼。
大头目和一群能骑马的人骑着马跟着云妩他们进阿斯城。
骆驼拖着东西在后面慢慢来。
本来就浩荡的队伍,现在看上去就更加庞大了。
从西沉寨去阿斯城得走三天,头两天还没歇脚的客栈。
云妩坐在马车里对夜殃道:“我看大头目他们其实都不想离开西沉寨,既然他们不能做马匪了,总得做点其他赢生。
这沙漠里这两天的路都没客栈,不如让他们开客栈怎么样?
他们对沙漠这么输,也有功夫,保护自己应该不成问题,而且路过的都是商队。”
夜殃嗯了声:“开客栈倒是可以,就是过路的商队只怕不敢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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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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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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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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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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