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夜殃他就没赢过!
直到到了马匪们的西沉寨,夜殃也没赢个半子。
云妩嘻嘻地跳下马车,顿时眼都直了。
这也太美了吧!一望无际的大漠上一轮红火的夕阳正在西沉,染红了整天天空,将整片大漠都染上了一层金粉色。
而在金粉色的铺陈之下,竟然有一片郁郁葱葱的绿洲!
在大片的黄沙之中显得那么的清新,碧绿,让人眼前一亮,一路来的疲劳都消除了不少。
二头目跑了过来笑得特别满足:“各位贵主子,我们寨子到了。”
云妩看过去,那片绿洲的地方建了不少的土房子,土房子里还冒着烟儿,应是在生火做饭。
在大沙漠里能看到这样的情景,真是让人感慨。
云妩拉着夜殃:“去看看他们做了什么好吃的。”wWW.ΧìǔΜЬ.CǒΜ
夜殃宠溺地伸手拉住她,横腰将她抱了起来:“都是沙子,别弄进鞋子里了。”
云妩吐了吐舌头,还别说,绣鞋里还真进了些沙子,刚刚跳下来时,一脚踩在沙里,虽然不至于把脚陷进去,但还是带起了不少沙。
幸好这边是一块绿洲,绿洲外围的沙都很硬,含土量高,不然她刚跳下来估计半只脚得埋进去。
二头目抱歉地道:“我们这样惯了,忘了贵人会弄脏鞋子和衣裳,要不你们先等会儿,小的去给你们拿草垫来裹脚上……”
“不必了。”夜殃穿的白色镶金马靴,并不会弄沙子进去,但回去肯定这双鞋是不能要了。
“那您请跟小的来。”二头目热情地在前面带路。
赫连凤他们也各自有人带路。
寨子里的人见来了一马车队的人,吓得都懵了,这是来他们这儿打劫的?
寨子在绿州的旁边,用土墙围了起来,里面有大小大约三四十个矮土房子。
见到二头目他们,寨子里的人赶紧打开了门:“大当家,二当家他们回来了!”
一个老妇人带着几个妇人冲了出来:“回……回来了,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大头目赶紧道:“娘,这是贵人们。”
大头目一一给介绍了一下,老妇人立刻行礼一一见过。
“不必这么多礼,快些进去吧,我家摄政王抱我都快抱不动了。”云妩笑着道。
夜殃冷着一张妖孽的脸:“瞎说,抱一辈子都抱得动。”
“云妩郡主说得有理,快快,快进屋里,外头有风沙,别吹进眼里了。”
大家被请进了一个比较大的土屋子里,屋子里有些暗,屋子虽然不是特别狭窄,但是只有一个小小的窗户透光进来。
房子也很矮,就显得很逼庂了。
房子里的布置很简单,但也还算干净,一个坑,被子叠得很整齐。
旁边铺了一个羊毛地毯,大地毯上放了些垫子和靠枕。
大头目邀请他们在垫上坐,又让人去其他屋里去拿更多的靠枕来让贵人们坐得舒服点。
“不用太多礼,我们在外面跑,有时候晚上住的地方还没这么好,有个靠枕就够了。”
自有穿得朴素的妇人送上一大壶的骆驼奶,用铜壶装着,碗却是土制的那种碗,妇人给一人倒了一碗。
赫连凤,赫连觉,丘霜他们下人赶紧拿出随行带着的碗出来摆在小案几上:“请倒这里吧,我们主子在外都是自带的东西。”
阿树也准备拿出携带的碗来,云妩暗暗朝她摇了摇头。
她端起碗喝了几口道:“真好喝!听说骆驼奶比牛乳还好喝,我这还是第一次喝到,果然不假啊。”
夜殃捏了捏她的手:“你喜欢就多带些回去,到了阿斯城我们买些。”
夜殃就着她喝过的碗端起来轻抿了一口。
云妩摇头:“你不知道啊,这美食嘛,就得配着环境才好更美味。
这骆驼奶也是,在这样的屋子里,这样的有特色的地毯上,有热情好客的主人陪着喝起来才够味儿。”
“妩妩说得对,还得用人家这有特色的碗喝才应景。”
王笑笑端起碗一饮而尽:“正好喝水喝得我想吐了,总算有点奶味的东西喝了。”
赫连凤也朝雪见挥了挥手:“把碗拿回去,本王还能输给夜殃不成,他都能喝。”
他可是知道夜殃是很古怪的人,很讨厌碰别人用过的东西,尤其是碗筷,从不用别人用过了。
赫连觉也挥退丫鬟,端起碗喝了两口:“咦,还真不怕,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连骆驼的奶也能喝。”
“所以你要多出来见识见识,这世上能做吃食的东西可多了,我刚进来看见他们墙角堆了不少仙人掌,估计一会有仙人掌吃。”
赫连觉好奇地问:“仙人掌也能吃?那么多的刺。”
“可以啊,还很好吃呢,你闻闻这味儿,闻到了厨房传来的菜香了吗,今晚有好吃的了。”
云妩用鼻子吸了吸,还闻到一股草味儿。
大约他们用来生火的是沙漠上捡的枯草,烧出来一股草香。
大头目嘿嘿地笑:“郡主知道的可真多,还真是俺娘在炒菜的味儿,要是熏着各位贵人了,我去把门给关上。”
“别了,这里面就这么点光线,把门给关上光线只怕更暗了,菜是香的,没有妨碍。”
“也是几位贵人有福,今天这天气挺不错,没有刮沙尘,门才能打开一会儿,平日里小的们多数是关着门的。”
赫连觉好奇地问:“那这屋里这么黑,你们是如何照明的。”
大头目笑道:“白天虽然有些暗,但还不至于全黑,晚上的话都基本很早就睡了,也不需要什么灯火。”
云妩感叹地道:“这么艰苦的地方你们还能把寨子造得这么好,确实难得。”
在这儿住着,不去抢劫商队,那就得饿死。
虽然旁边就是绿洲,有些绿色植物,有水源,可并没有食物,哪怕有点小野果子,也不可能够整个寨子这么多人吃的。
“大王子,四王子,你们可得跟你们父皇好好说说,他们虽然犯了罪,但是情有可原。”
赫连凤道:“这好办,先把他们都带到阿斯城去,这里归阿斯城归,让阿斯城的太守给他审了就行,这点小事不用麻烦父皇。”
“大王兄,这样不太好吧。”赫连觉惊讶地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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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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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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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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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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