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岁的贾诩,更是可以称作迟暮之年。
荀攸不知道自己还能帮助刘璋多久,或许十年,或许二十年。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像这次随军出征的次数恐怕会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只能坐镇后方。
谋主的这个位置,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少等荀攸英雄迟暮的那天,必须有一个天纵英才能够担起这份责任!
眼下刘璋麾下能人辈出不假,可真正能够胜任这个位置的人选,却是各有欠缺。
贾诩就不用说了,本身能力是够的,但是年龄比荀攸还要大上十岁,根本不切实际。
刘晔,鲁肃才智过人,但是这二人的能力更多像是战略家。
总揽全局,替刘璋规划战略方向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甚至临阵对敌比拼智谋也没有什么弱点。
但是充任军师,设计歼灭敌人,终归不是他们的强项。
像是张松,郑度之辈,才能也是不可小觑。
不过比起最顶级的谋士,他们终究是稍逊一筹。
他们可以充任一军的军师,但是作为三军谋主,与敌人最强的智者对决,恐怕还是不能指望。
再者就是被荀攸寄予厚望的,也是被刘璋所欣赏的法正与庞统。
法正与庞统二人都有一个他人无法比拟的优点,年龄。
庞统二十二岁,法正二十六岁。
对于法正,荀攸暂时还没有什么想法,自从归顺以后,几乎做到了中规中矩。
很多决策都有法正的功劳,只是没有庞统如此惊艳。
不过刘璋对于法正期望非常高,荀攸也相信终有一天法正能够绽放他的光彩。
此次河东一役过后,荀攸从庞统身上看到了希望。
随着时间的推移,荀攸相信庞统的成就远不止于此。
有庞统在,荀攸可以真正没有后顾之忧。
如此看来,谋主的位置,不管再过多少年,都不会无人可用!
“公达,你似乎比我还要高兴啊!”
刘璋微微侧目,他很久没有见到荀攸如此兴奋了。
他能够感受到,这是一种源自内心的喜悦。
“士元大才,全赖主公慧眼识人!”
荀攸笑着点了点头,眼中再次流露出敬佩之色。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能够发掘庞统这匹千里马,又何尝不是刘璋的能力呢?
不过荀攸这个笑容,让刘璋心中有了一股莫名的感触。
曾经风流倜傥,也是一个翩翩公子的荀攸,也经不住岁月的侵扰,脸上多了许多褶皱。
尤其是眼角和额头,更像是这些年走过的痕迹。
“公达,这些年。。。辛苦了!”
刘璋能够走到今天,需要感谢的人很多,无论如何都离不开荀攸的帮助。
自从荀攸加入麾下,每逢战事,绝对离不开荀攸的身影。
每次刘璋能够战胜强敌,也离不开荀攸的谋算。
一晃将近十八年过去了,荀攸也付出了他的青春。
“主公,我们从当初的毫无立足之地,到现在占据西北半壁江山!”
“能亲眼见证了主公从后将军到卫将军,再到即将登临的秦公之位,在下也算不枉此生了!”
荀攸突然表现出的洒脱,让刘璋不禁眼前一亮。
“公达,当初我在大将军府门外拦住你的时候,你就是如此潇洒,脱俗!”
“也正是那一刻,我就认定了!你一定是能够帮助我成就大事的人!”
这一刻,时间仿佛回到了十八年前。
那一年,刘璋十五岁,荀攸二十六岁,贾诩三十六岁!
荀攸感受着刘璋内心的真情,也不禁感动至极。
“能效忠主公,是在下的荣幸!”
刘璋轻轻握紧荀攸的手,细细体会着这些年的并肩携手。
“公达,你还年轻的很!”
“我们一定能够联手扫清叛乱,还天下百姓一片朗朗乾坤!”
“在我们有生之年,定然能够让汉室再度复兴!”
荀攸嘴角微微上扬,脸上的笑容极度温馨。
刘璋这番话让荀攸心中大感慰藉,随即眼中也露出一丝向往。
也许可以吧!
荀攸心中暗叹一声,也是对自己的激励。
身为顶级智者,他如何不清楚刘璋这番雄心壮志需要付出多少努力?
或许他们这代人拼命一生可以做到,亦或许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主公,之前或许在下还有疑虑,但是今天得知了士元的表现,心中再无忧虑!”
“即便在下看不到了,但是还有士元在!有他辅佐主公,一定能够完成旷世之举!”
刘璋闻言顿时恍然大悟,这才明白荀攸发自内心喜悦的根源。
原来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大业!
这不单单是对庞统大破匈奴的喜悦,更多的是对后继有人的兴奋。
“公达,有你在身边,真是我人生的一大幸事。。。”
刘璋声音中都带着一丝颤抖,他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
只能归结为两个字,感动!
荀攸真是的一心一意为了自己的大业!
在这一刻,刘璋心中暗暗下定决心。
哪怕是为了跟随自己的这群老臣,他也要更加努力,争取早日平定天下!
“跟随主公,何尝不是在下一生之幸?”
二人没有继续感叹过往,将近二十年的相交,早就让刘璋,荀攸二人心意互通。
“公达,缉儿也成年了吧?”
刘璋话题一转,提到了荀攸的长子荀缉身上。
“荀缉今年刚刚及冠,多谢主公挂念!”
对于荀缉,刘璋还是颇感意外的。
历史上的荀缉只有简单的描述,有攸风,早没。
有攸风,证明荀缉当时的行事作风,才智能力,很有其父荀攸的风范。
这也充分说明了虎父无犬子!
只可惜,早没!
荀缉还没有向世人展现自己的才华,就早早去世了。
对于荀缉的死亡,没有过多记载,不过刘璋应该能够猜测一二。
历史上的荀缉在刚刚出生的时候,便跟随荀攸流浪四方,天下也正值最动乱的时候。
很有可能因为没得到良好的生长环境,以至于荀缉自幼就体弱多病。
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太过有限,体质不好的人,很难长寿。
但是由于刘璋的出现,荀缉早早就搬入汉中,得到了舒适且安定的生活。
再加上汉中适宜的气候,这也让荀缉没有任何早亡的迹象。
“文和的三个儿子都有不俗的表现,我相信荀缉也一定不会辱没门风!”
刘璋这句话一出,荀攸顿时就明白了一切。
贾诩的三个儿子接连出仕,更是被委任到了南蛮地区历练,并都做出了不俗的成绩。
刘璋此次提及荀缉,必然是想对他进行栽培!
“犬子愚钝,希望不让主公失望才是。。。”
“哈哈哈,公达太过谦虚了!”
xǐυmь.℃ò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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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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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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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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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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