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公馆。
在魔都,真正有钱人住哪里?
不是超级大平层。
不是别墅。
也不是什么郊区大庄园。
而是……花园洋房。
如同帝都的四合院,花园洋房在魔都,同样具备特殊的含义。
魔都的老洋房,主要建筑的时间是在百多年之前,地理位置极好,占地面积极大,一般为复式结构的多层建筑豪宅。
也因为当时魔都是外国的租界之一,所以大部分房子的建筑风格都偏向欧美。
而建国以后,老洋房成了重要的历史建筑之一,几乎所有的产权都被收归。
如今整个市面上,能交易的花园洋房,不超过五十幢。
这种洋房之中佼佼者,都会被冠以公馆两个字。
青门之主杜家居住的花园洋房,就叫杜公馆。
玉家家主的百年洋房,自然就叫玉公馆。
所谓公馆,就是离宫别院的意思。
如果你遇到一个吹牛逼的家伙,在你面前炫耀,他的某某朋友,在帝都魔都,拥有多么大的一片庄园,什么高尔夫球场都是自己后花园,基本上可以断定,这孙子的朋友,一定是高尔夫度假村的球童。
牛逼不是这么吹的。
在帝都,你要说你拥有几座四合院。
在魔都,你得炫你拥有多少公馆。
这,才是吹牛逼的正确打开方式。
魔都华山路,公馆豪宅,全球有名。
基本上魔都华山路,就等同于港岛山顶道,好莱坞比佛利山庄。
魔都,也有自己的标准,只有住在传承百年之上的公馆,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本土世家。
玉公馆的主楼,是一幢五层洋房,后面带有两个花园。
整个公馆都是古香古色,透着一股子百年气息的韵味。
甚至连很多摆设,都力求和百年之前一样,属于是特制的。
洋楼南端顶层,有一个古香古色的书房。
玉德生穿着一身西装马甲,银白的头发整齐的梳向脑后,油光水滑,露出极为宽阔的额头,完全是一副老派魔都公子的打扮。
书房一角,放着一个小巧的青铜香鼎,白烟袅袅沁人心脾,让人无比的宁心静神。
显然,里面燃烧着极为名贵的香料。
玉德生手边,还放着一套喝茶的青瓷茶杯。
每一个不过鹅蛋大小,胎薄如纸,隐约透出茶色,赫然是大明成化年间的鸡缸杯。
成化鸡缸杯传世只有八只,任何一个都是天价,最便宜的一个,拍卖价都是两亿。
任何一个藏家得到这种宝贝,必定会珍而重之的收藏起来,轻易都不会拿出来给人看,但是在玉德生的手上,却是一个茶壶配了四个茶杯,还放在手边随取随用。
书房里还有一个人。
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雍容华贵至极,身穿一件极为合身的旗袍,化着淡妆的脸上,泪痕未干,似乎刚哭过。
她看着玉德生,眼神之中,十分的复杂。
畏惧,害怕,还有深深的怨念。
见玉德生不说话,女人终于再也难以掩饰愤怒,喊道:
“爸爸,您不能这样。”
玉德生这才缓缓合上书,然后抬起头,深邃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微微不满的神色:
“玉良,这件事,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你不要说了。”
女人不由得愤怒的尖声叫道:
“那是我的女儿,您的孙女啊,您怎么就……!”
玉德生眼中的不满立刻化为雷霆。
但是随即又消散不见,哭笑不得的说道:
“好了好了,玉良啊,你真应该和琉璃,师师多多交流,不要总是端着母亲的架子去说教,你又知不知道,这并不是我一意孤行,而是她们……自己愿意的!”
周玉良一脸哀怨,满脸泪痕的看着玉德生:
“爸爸,我不信她们会愿意,简直就是荒唐,那个叫苏牧的小赤佬,我……!”
玉德生突然重重的哼了一声,然后端起手边的茶杯,喝了一口,这才皱眉说道:
“玉良啊,琉璃是要招赘的,玉家的产业要留给她,师师这孩子脾气你也知道,一旦她决定的事情,八匹马都拉不回来,苏牧这小子,是很多年之前,我就为师师挑选的人,只是没想到,琉璃也会相中了他,这种姐妹同嫁的事,不是什么稀罕事,为了家族,别说姐妹同嫁,姑侄同嫁一夫的还少了吗?况且,还有很多事,远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也不能和你说什么,去吧,让你那不争气的丈夫滚进来。”
周玉良咬了咬牙,只能低着头,带着深深的不满,退了出去。
书房外面还有一个会客室,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帅哥,同样是油头粉面,西装马甲,一双巴洛克棕色皮鞋,油光锃亮,正带着金丝眼镜,翘着二郎腿看报纸。
“玉祥荣,你爸爸让你滚进去。”
男人连忙起身,笑眯眯地去牵夫人的手,一副安慰的模样:
“好了好了,老爷子决定的事情,我们何必自找苦吃呢?”
周玉良气得咬牙切齿:
“那是我们的宝贝女儿,老爷子他……简直就是……!”
玉祥荣连忙伸手摇头:
“姑奶奶,你小点声,爸爸听到了,我又要挨骂了。”
周玉良狠狠剜了丈夫一眼,扭着腰气咻咻的下了楼。
她倒是要看看,那个叫苏牧的小赤佬,到底有什么好的。
居然想着染指老娘国色天香的两个女儿,简直就是找死。
如果只是这样,她也还能憋着这一口气。
最可气的是,这小赤佬,听说还有七八个女人。
自家一对宝贝姐妹花,居然还是最靠后的。
这简直没把周玉良气炸了。
也就是说丈夫不争气啊,她要有个儿子……!
苏牧要敢出现在她面前,她就敢直接动刀。
玉祥荣送走了夫人,这才心虚的擦了擦额头,轻轻走到书房门口,伸手在门上敲了三下,这才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爸爸。”琇書網
玉德生没有说话,也没有抬头,似乎陷入了某种沉思之中。
房间里的气氛,渐渐的变得古怪了起来。
“祥荣啊,你说这小子,到底该怎么办?原本以为,他能娶了师师,也算是完成了当年的承诺,但没想到,琉璃居然……!”
玉祥荣心头也是一阵的无语,暗暗把那个叫苏牧的混蛋骂了一个狗头喷血。
但是他脸上却一脸的思索:
“爸爸,还是顺其自然吧,小孩子的事情呢,就交给小孩子自己去处理吧。”
玉德生微微一笑,说道:
“琉璃就算不和他结婚,但是生的孩子,却要姓玉,到时候,凭借这一份关系,我玉家的未来……呵呵!”
玉祥荣摇了摇头,不过心头的某些担心,却彻底放了下来。
至少,自己不用再担心,要继承家业的问题了。
没错,玉祥荣最担心的,是要继承家业。
多少人拥有了玉家这样的家业,恨不得打破脑袋,也要争抢。
但是玉祥荣却是个奇葩。
他就想开开心心的当一个二世祖,不缺钱花,想干啥干啥,就是不想承担家族责任。
二十多年的沪上第一花花公子,当起来已经很累了好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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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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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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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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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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