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是被上班闹铃闹醒的。
陆绎这人还是说话算话的,自从纯生物闹钟之事后,就再也没有关掉她的上班闹钟。
只是,床上却已不见陆绎的人影,他已经出门了。
打开手机,看到陆绎留的短信,说晚上回来吃饭,不准丛欢今天再到林氏贸易去驻点红娘一角上班,让花素素去。
丛欢有些无奈,但是这个时候确实也不是去林氏贸易的时候,免得与林森相见两尴尬。
如果可以,丛欢甚至想从今天开始,连陆氏集团也不去,但是手上的工作不能不负责任的说放下就放下。
更何况今天还要找机会与陆绎当面将解约的事说清楚,免得在家里谈,动不动就被他谈到床上去。琇書網
给花素素打了电话,安排她今天到林氏贸易去驻点,顺便把她昨天留在红娘一角办公室的衣物等带回来。
花素素人长得虽然不像普通女子那么苗条好看,但是却知道自己形象上的不足,拿出了超满分的勤劳去补拙,每天很早就到公司的红娘一角打印卫生,整理资料提前做好当天的工作安排等等。
丛欢打电话时,花素素果然已在公司,顺便问了问,得知陆绎今天一大早也已到公司上班。
想想也是,昨晚秀场的事一闹,就算媒体慑于陆绎的威势不敢放到八卦新闻中,但是他今天也不会再陪着陆佳仪与洛晴出去玩乐了。
陆绎其实有时是个工作狂,这五天积压的工作,就算他手下人才济济,必定还积压了一些要他这个总裁才有权限批示的公文。
丛欢已经在心中想好了到时谈话的措辞,陆绎不介意借着秀场的事,宣告他作为男人的主权,半公开他们暧昧的关系,但是这根本不是丛欢想要的。
丛欢之前想要的一直是公开两人的恋爱情侣关系,而不是这种似是而非的暧昧关系。
当然,现在心中昔日的爱恋,也只剩下想早日与陆绎斩断这不清不楚没有未来的解脱。
……
丛欢打起精神到宜家上班,她来得早,就坐在办公室先准备今天要做的重点工作资料。
只是,过了一会儿,苏曼来上班了,脸上却是极为古怪的神情:“欢欢,你出来到门卫来一趟,今天送来的花我没办法帮你处理了,你自己来处理。”
丛欢诧异,但是还是跟着苏曼到了宜家大楼的门卫岗,一看自己也整个懵神了。
只见这次那快递小哥竟不是手捧一束花送来,而是开着一辆四轮轻卡车送来,露天的车厢上满满大约有七八十束花,每一束看大小应该也还是九十九朵。
这么多花,趁着早上上班时间送来,顿时成了宜家公司的焦点新闻,很多宜家的员工都驻在旁边围观议论。
丛欢不可避免地听到了一些议论声:
“一次性送这么多花,好浪漫,送花的人也一定很有钱,这些花可都是名品,一般人根本送不起……”
“我隐约好像知道这送花的金主是谁呢!我听我一个客户说,昨天她到g牌秀场订新款衣服,好像看到丛欢钓到陆绎的证据,丛欢后来还是坐陆绎车走的……”
“是呀,我一个看秀的客户也说了,说我们公司这个叫丛欢的红娘真厉害,陆绎那样的人,有多少女人想钓上,可他眼界高,一贯冷情清高,就算前段时间为疗情伤,找了不少‘山寨版洛晴’相处,但是传出暧昧实据的却好像只有丛欢一个……”
“啊,我好羡慕丛欢呀!陆绎那样帅气的男人,就算他不给我一分钱,我也希望能睡到他……”
“呵,那你得找你爹妈回炉给你生一副赛过丛欢的脸……你们没有看吗?听说后面的新闻都被陆绎压下来了,但是之前丛欢帮林氏贸易t台走秀的那绝美身姿,绝代风华,我是陆绎也会一时忍不住上钩的……”
“唉,论人靠衣装的重要性!……听说当时陆绎本来是带着洛晴到g牌秀场选衣服的,本来还要将丛欢身上秀场的主礼服买来送给洛晴的,结果丛欢上楼换个衣服的时间,就隔着一层楼,几乎是当着洛晴的面就勾引陆绎成功了……”
“美貌绝世的天生尤物哪个男人不喜欢,要怪也就怪洛晴自己,陆绎这么好的男人多次示好给她,她要一直端着不接受,我是陆绎我也找个别的女人气她,何况丛欢虽然没她家有钱,但是长得比她还漂亮……”
“我听说当时洛晴的脸一阵红一阵白,难堪极了,我猜想她一定后悔了,总以为陆绎对她一直执着不会放手,可是男人是有尊严的,总拒绝就真找别的女人了……”
这些人议论归议论,但也没有什么很贬低丛欢的用词语气,大部分人说着八卦的同时,更多的是羡慕丛欢有手段好厉害,居然真与陆绎实质性的暧昧了。
毕竟也有不在少数进宜家的女员工,就是为了钓金龟婿来的,能在秀场隔层楼,几乎是当着陆绎心中白月光洛晴的面,将陆绎勾引到手,那可算得上是将军级别的高手了。
这时快递小哥已看到丛欢,快步迎了上来,手中拿着签收条请丛欢签字:“丛小姐,之前网上订花的客户昨天晚上在订花平台上留了言,叫花店今天一大早将定了九十九天剩余没送完的七十八束花,今天一大早全部送来给丛小姐,请你查看签收。”
丛欢很烦躁,昨晚的事闹得今天本就心情不好,常赫这个时候还来添什么乱?
拨打常赫的电话,显示关机状态,这个家伙这个时候只怕还在家里睡懒觉,常赫之前就说过在家养腿伤,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天天睡懒觉。
不想让同事们一直围观,又打不通常赫电话问他所在地址,将花全退回去送还给他,丛难只得签收了花。
向公司借了一间空置的房间全放进去,与红娘部的各组组长打了招呼,今天前七十八位签约的客户每人送一束花。
各级组长笑着恭喜丛欢,丛欢知道这个时候自己说得越多越容易引人遐想,只得说了句“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就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了。
中途林森打来电话:“丛欢,你今天中午来林氏贸易办公时,我想好好与你谈谈,你别安排其他工作。”
丛欢不想拐弯抹角,直接问:“你是不是故意订了我的礼服引我应急帮忙?”
林森苦笑:“我承认我是故意的,我喜欢你,想你能正大光明地出现在我的社交圈中,让别人以为优秀的你是我的女朋友,以后追你更方便。”
丛欢淡淡道:“我把只你当朋友,之前就对你说清楚了。感谢你对我一直以来的照顾,我今天不会去林氏贸易了,会叫花素素去,以免让人更加误解。”
林森默了一会:“对不起。但我还是要提醒你不要被那个陆绎一时迷惑了,他心里只有那个洛晴。”
丛欢没有太多情绪表露:“我的事我自己心中有数,没有别的事就这样了,我正在上班。”
……
中午,丛欢是在宜家吃了中饭再到陆氏集团的红娘一角开始工作的。
听说了陆绎中午还在公司,她就松了口气,发了个信息给陆绎说两点上班她会到他办公室谈事,叫他不要走。
陆绎回了:“好。”
丛欢便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了,陆氏集团这些相亲的年轻人是更喜欢与漂亮的丛欢沟通意向择偶信息的,只是陆绎定了激励政策,他们也只有业绩好的才可以排在前面沟通。
只是丛欢没有想到,中午一点半时,红娘一角的门打开,进来的却是一位大大出乎丛欢意料的陌生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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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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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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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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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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