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了?”
阮小夕一愣,眼前浮现出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他经常光着膀子在河里摸鱼,就为了送给自己熬鱼汤。
后来她去北城念书,小男孩就把鱼晒干,用盐腌起来,让阮小夕捎去学校吃。
可她都留给爷爷,一口都舍不得吃。
那个善良可爱的孩子,生的什么病?
农村的医疗条件很差,普通的感冒发烧都会很麻烦,这也是阮小夕学医的原因之一。
“爷爷,老公,你们先回家,我去看看明浩!”
“好,你快去快回!”
凌天扶着爷爷,跟着众人往家走去。
他们修建房子的时候,顺手也把路修好了,干净平坦,不再坑坑洼洼的。
没走多远,一片小树林出现在眼前,在绿树掩映中,是一座三层的米色别墅。
看上去清新别致,极具乡村风情,散落在苍翠树木的掩映之中;置身其中,便远离了所有的都市尘嚣,宁静幽远,令人心安。
“这是?”
“爷爷,没错,这就是新房子!”
别说老人愣了,就连凌一东和张慧也出乎意料,没想到盖的是别墅!
那两间泥草房,总共加起来都不到40平,如此狭小的位置,这样倒充分利用了。
他们边说边走进来,结果一进门,就忍不住惊赞,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个小花园!
鲜花绿植,小溪潺潺,走到石头铺就的小路尽头,马俊推开房门,干净明亮的厨房,崭新齐全的厨具,尽显眼前。
无论是做菜还是吃菜,都让人心情愉悦。
顺着旋转楼梯向上,是采光很好的两室一厅,再向上,就是三层,一间书房,一间客卧,还有一个小露台,小露台上放着一架白色的秋千。
别墅的面积不大,但设计非常合理,装修的也很雅致大方。
“爷爷,您还满意吧?”
“满意,满意,谢谢孩子们!”
爷爷由衷的说道,“真想不到,我一把年纪还能享受这么好的生活!”
参观完了,凌一东和张慧开始整理带回来的一个大箱子,是之前泥草房里的东西。
“老爸老妈,你们陪爷爷,我跟俊子去做饭!”
“好唻!给俊小子做点好吃的,多亏了他!”
“嘿嘿!”
马俊傻笑着,跟凌天下楼来到厨房,一边做菜,一边聊天。
“俊子,我发现你身体素质强了很多,那天恶狼出现的时候,你竟然跑的挺快!”
“嗯呢,锻炼,日日夜夜的跟铁锤锻炼啊,能不强吗?”
“额,我觉得你在开车,但没有证据!”
这时,一个小孩跑进来:“小夕姐姐的本子掉了!”
应该是老爸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掉的。
凌天接过本子,拿了一些吃的递给小孩,他欢天喜地的走了。
一个很旧的硬皮本,纸页都泛黄了,但是非常眼熟。
他忽然想起来,这是阮小夕的日记本,前世火化遗物的时候,那几页娟秀的文字浮现眼前,上面还有自己的名字!
他当时去拿,却晚了一步,只抢到几个飞灰的字句:凌天,我喜欢你······
!!!
他知道偷看日记是不对的,可,忍不住啊!
前世参加完阮小夕的追悼会之后,他就一直纳闷,阮小夕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那个心思全在游戏上,眼神都不丢给她,甚至还附和同学们嘲笑她的自己,有什么值得她喜欢的?
马俊凑过来:“什么东东?”
凌天心跳加速,抬脚走出厨房:“你做菜,我出去一下!”
马俊:“天哥,你依然无情无义!”
凌天来不及回答,来到院子里的旋转楼梯处,这里有一张藤椅。
“x年x月x日星期一晴”
今天,我成了一名高中生,离开家乡来到陌生的城市,我很想念爷爷。同学们说话的声调都很奇怪,我听不懂,同桌更奇怪,一直在打哈欠,眼里也布满了红血丝,好像几天几夜没睡觉了······m.χIùmЬ.CǒM
“x年x月x日星期三多云”
今天,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凌天。他将书挡在前面,人却睡着了,老师喊他回答问题都没听到,我想喊醒他,可是不敢······
“x年x月x日星期五晴”
我的同桌真的很奇怪,他总是在睡觉,永远睡不醒的样子,好像觉主······
凌天无语极了,难道自己就靠传说中的觉主魅力,征服了小女生?
这也太离谱了!
他帅气的侧脸上渗出汗珠,前世的自己是这幅吊样,那她为什么会喜欢?
刷刷刷!
凌天快速的翻动,一目十行的浏览。
忽然,一行字迹闯入了他的眼帘:“今天,他终于不睡觉了,右手支头,似乎在发呆。他的侧脸可真帅,眼眸如星,唇红齿白······”
凌天眼神一跳,难道小丫头也是颜值控,因为长得帅而喜欢自己?
当然,绝大多数的人都逃不过外表的魔咒,好看的男生总是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比如当初那个班花。
就算阮小夕如此,也无可厚非,不过接下来的话却让他傻眼了:“······不过,帅能当饭吃吗,一天到晚的不学习,简直就是混子。”
!!!
凌天全身都在冒汗,小丫头对自己的印象越来越糟糕,根本不像喜欢啊!
他更加着急且迅速的翻看,依然是娟秀的字体,工工整整的:
“x年x月x日星期五晴”
“坏蛋凌天,跟同学们取笑我,衣服是垃圾桶里捡来的,玉米饼给猪都不吃······,他应该很讨厌我吧,真巧,我也讨厌他!”
“x年x月x日星期一有风”
“······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忽然转头,我赶紧整理头发,可不想被他嘲笑,衣服破头发还凌乱。却原来,他是看太阳转到哪里了,什么时候放学。哼,讨厌他!”
凌天的心越来越凉,完了,还以为小丫头早就爱上他,甚至爱的不可自拔呢。
不过,这也正常,前世的自己也确实没什么值得她爱的。
可追悼会上,自己抢出来的字句,又怎么解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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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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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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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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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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