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团宠天选之女:带着菜鸟穿七零>第1章 穿越了?
  “咕噜噜,咕噜噜...”

  林晓晓双手捂着不断发出声响的肚子,翻过身继续蜷缩着,可是即便蜷缩成一团也丝毫没能缓解腹中的饥饿感。

  林晓晓的睫毛颤抖了几下才睁开了双眼,入目可见的却是一座山上的树林,她疑惑的用手支着地坐起身来,看着还有些光秃秃的树林,再看看地上厚厚的落叶,和零星长出的嫩草,林晓晓使劲眨了眨眼。

  “我不是在驿站取快递吗?”

  “我不是被架子上掉下来的快递砸了晕了吗?”

  “我不应该被送到医院吗?这特喵的是什么情况?”xiumb.com

  “难不成狗血的穿越了?”

  看着自己瘦的皮包骨头的手,林晓晓不禁扶额。

  快过年了,林晓晓网购了一堆年货,奈何取快递的人太多,快递小哥根本忙不过来,基本都是自己上手取。

  也不知谁家买了超大一箱年货,还好死不死的放在货架最上面,林晓晓蹲着取下面快递时,那箱超大快递却突然掉下来砸到了林晓晓的脑袋,当即就晕死了过去。

  林晓晓摸了摸鼓包的后脑勺,看着地上露出的石头,和倒在旁边的竹筐,不禁想要爆粗口,就在这时,脑袋却突然针扎似的疼了起来,嗡嗡作响,一段不属于她的记忆涌了进来!

  根据这段记忆,林晓晓知道自己是真的被“天选”到了这个陌生的年代,和穿越之前的七十年代有很大的相似之处,现在是76年,原主是一个海城来的知青,也叫林晓晓,为响应国家号召,哦,不,是家里为了不让哥哥下乡,转而把原主这个傻白甜忽悠来了,作为“后五届”知识青年下到农村,来到了这个叫北沟村的地方。

  满怀热情而来却惨遭现实打脸,从没有下过地的小姑娘,被生活压弯了脊背,细嫩的小手磨出了茧子,光洁白皙的小脸也在劳作中晒黑,再整日里吃不饱穿不暖的,眼中的那丝光亮早已消失。

  在这个出门靠证明的年代,原主只能向家人求助,多次向海城寄出她想要回城的信件都石沉大海,等来的只有一次次失望。终于在又一次失望中,去河边洗衣服的林晓晓精神恍惚再加上因为吃不饱有些低血糖,起身时栽到了河里,被路过的村民救了上来,迫于流言只能嫁给这个北沟村有名的混混赵凌霄。

  婚后的生活可想而知,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男人和2岁的儿子,林晓晓被迫成长,仅仅20岁的女孩,褪去了天真烂漫,尽管赚的公分不足够养活自己一家三口,可她仍然坚持了下来,活成了比很多男人还要坚韧的存在。

  “咕噜噜,咕噜噜...”

  摸着饿的咕咕叫的肚子,美丽的c语言已经不能表达林晓晓的无语。

  “呀,呀,呀...”一只乌鸦从林晓晓的面前飞过,还留下了,呕~一泡热乎乎的,鸟屎。

  “作为买彩票从来没有中过奖的分母,我是有多“幸运”才被天选到这,额,鸟乱拉屎的地方喜当两个人的妈!”林晓晓翻着白眼念叨,说着还不禁摸向自己饿扁的肚子。

  “不行,我不要在这,我要回家!”

  说着便毅然决然的朝着起来的地方倒下去,只听“哐”一声。

  “啊,痛死我了!”

  疼痛使得眼前一阵发黑,等黑暗褪去,林晓晓看清眼前仍旧是这座山,不禁泪流满面。

  “呜呜呜,我不就是三十岁了还没结婚么!不就是三十岁还苦哈哈的打工么,那我也是靠自己双手赚钱吃饭的呀!呜呜呜,凭啥让我穿过来啊...”

  “呜呜呜,我想回家,呜呜呜,我想我妈...”

  林晓晓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哭了个痛快,可是肚子却咕咕叫的更厉害了,毕竟哭也是个力气活啊。

  林晓晓摸摸一直抗议的肚子,擦了擦眼泪,一边打着哭嗝,一边起身拿起身边的背篓,认命的把散落在周围的野菜拾进背篓里,眼睛不住地看向四周,想要多找些能吃的东西,毕竟原主是饿晕了,才不小心磕在了石头上,这才让自己穿过来的。

  可眼下是初春时节,树木还是光秃秃的,地上也只有一些草星星,青黄不接的时候,大多数人家都会上山挖些野菜来充饥,在记忆里,这片是他们村后面的山,但是一般人都不敢进入深山。林晓晓低头看了看肚子,又抬头看了看大山深处,叹了一口气,转身往山下走去。

  “还是小命要紧啊!”

  伴随着落日的余晖,一路下来看着这个村落,心中一群草泥马奔腾而过,按着记忆走到了所谓的“家”,门口的栅栏歪斜着,似乎随时就能散落在地,而土坯房经过岁月的洗礼,墙上已经刻满了一条条深深的沟壑,房顶上的茅草随着风轻轻晃动着,随之晃动的还有林晓晓的心,生怕茅草被刮走后,只能以天为被了。

  “我回来了。”林晓晓低着脑袋,眼睛还带着哭过的红,一步步走进院子。

  听到声音从厨房走出一位拿着铲子的妇女,穿着靛蓝色的土布衣裳,身前还围着围裙,微微上翘的眼尾显出一丝凶相,这就是原主的大嫂李桂芳。

  “哟,弟妹可算是回来了,家里还等着野菜下锅呢!你可倒好,就去挖几棵野菜居然用了这么长时间,不知道的还以为弟妹去哪躲懒了!”

  说着还不忘瞪原主一眼,林晓晓嘴动了动,想到原主自嫁人后那闷葫芦似的性格,就把辩驳的话吞进了肚子,只快步走到水缸前,舀了水清洗带回来的野菜。

  林晓晓一边清洗,一边自我安慰道:“不能怪大嫂阴阳怪气,实在是原主这一家三口还都靠着大哥大嫂才能勉强过活。”

  原主一个下乡知青,本就不善农活,再加上原主丈夫赵凌霄在婆婆的偏爱下,地里的农活是碰都不碰,一家三口要是单靠原主自己那点子公分早就饿死了,尽管原主也想要硬气些,可是现实太打脸。也就是大哥大嫂看在家里老人的份上才没有说什么,只偶尔说话夹枪带棒刺两句。

  洗完了野菜,拿进厨房用刀剁了剁,就扔进了大锅里,看着锅里翻滚的野菜糊糊,林晓晓的肚子立马又唱起了空城计,林晓晓脸一红,没敢看大嫂脸色,赶紧转身快步走出了厨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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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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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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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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