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因为贵,没有其他原因。
就因为贵,所以才要尽可能的不要浪费,这样自然要找刀工最好的厨师,这样才能利益最大化。
蓝鳍金枪鱼的每一个部位,价格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口感也肯定不一样。
这一点绝对不能混淆了,要不然吃起来就太浪费了。
当然,越好的肉,卖的价格就越贵,对于刀工的要求就越高。
现在陈文哲他们不是在卖鱼,但是该有的谨慎,还是要有的,省的浪费了这么好的食材。
蓝鳍金枪鱼切开以后,才知道它的价格,为什么卖得这么贵。
当厨师拿起一块蓝鳍金枪鱼,准备去切的时候,陈文哲能够非常清楚的看到,金枪鱼的肉质非常有光泽。
看上去就非常的新鲜,完全不像平常所吃到的鱼类,更像是一些牛肉或者羊肉等。
当厨师一刀切下去的时候,肉质也都非常有弹性,看上去就非常有食欲。
这个鱼肉,看起来实在是太完美了。
尤其是这个颜色,让很多喜欢吃生鱼片的人,看到了口水都要流下来。
不过,这肯定不是人人都能够吃得起的。
不说其他人,就说陈文哲,他是一边听厨师介绍,一边吃。
听着厨师介绍鱼的部位,让他吃的时候,感觉吃的不是鱼肉,而是吃的钱。
这里他吃的每一块鱼肉的价格,都不是普通人能够接受的。
现切现吃,原汁原味。
这是厨师的提议,当然,陈文哲也知道最好的做法就是生吃,这样才能够吃出它的原汁原味来。
很少有人会把蓝鳍金枪鱼弄熟了以后再吃,这简直就是浪费。
吃的时候稍微蘸一点酱油,然后在上面弄一点芥末,这就是最好吃的生鱼片。
等所有人都分到了几片,陈文哲才开始继续吃。
吃一口,陈文哲忍不住就感叹一次。
再结合厨师的介绍,让他更是感觉,吃的是黄金!
生活在寒冷深海水域,使得蓝鳍金枪鱼味道鲜美,肉质的高脂肪含量,使其拥有绝佳口感。
因此蓝鳍金枪鱼也有“鱼中蓝钻”、“刺身之王”等美誉。
吃这么一口,本来以为肯定是满嘴的油脂,但是,那香味、那口感,可以让你忘记一切。
此时再想什么脂肪,满嘴油,吃油多了不好,都是虚妄,还是先吃为敬吧!ωωω.χΙυΜЬ.Cǒm
蓝鳍金枪鱼最好吃的部位,当属大肥、中肥、赤身这三个部位。
所以,除了刚开始厨师分给的最好的一块,其他的就是大肥。
这是其中最好吃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是金枪鱼身上脂肪最肥美的地方,也是价格最昂贵的部分。
看着盘子里的肉片,这大肥颜色偏粉白。
吃到嘴里,味道很鲜美,口感绝佳,可以说是入口即化。
由于人多,就算陈文哲被特殊照顾,这种大肥也没法多吃。
其实,陈文哲并不太注重口腹之欲,任何东西尝尝就算了。
所以,他也不太在意,他最注重的还是尝试。
尝一尝特殊的味道,每一个部位都吃一点,这样不是更好?
美食也是需要探索与发现的,这才是陈文哲的兴趣所在。
在这里吃饭的都是一些大肚汉,而且吃的绝对快。
往往分配到手,只是三两口,就全都吞下去了。
一群人就这么围着厨师,等着他投喂。
最后厨师也被催的烦了,就开始大刀阔斧的剁。
他只是大体把几个部位切割开,之后就开始放飞自我。
厨师的速度提升了,陈文哲他们就吃爽了!
仅次于大肥的中肥,脂肪适中,鲜美度和油脂感恰到好处,甘甜鲜美。
最后是比较常见的赤身部分,颜色最深,脂肪最少,口感细腻滑顺,味道有其特有的清淡,价格也相对便宜。
也只是相对便宜,这句话可一点水分都没有。
陈文哲他们是自己钓上来的,吃着也不太心疼。
如果去市场上买,或者是去大酒店吃,那价格,肯定会让你心疼。
最好吃的部分,肯定是最先被吃掉的,而剩下的一部分,没有人想全部吃掉,毕竟剩下的这些是要分给家人尝鲜的。
所以,接下来吃的就是炖肉。
蓝鳍金枪鱼的脑袋,也是有不少肉的,毕竟它的脑袋可不小。
其他的比如脖子肉,也是有不少的。
当然,这种地方的肉,就没有那种入口即化的口感了,所以炖一下,吃着会更不错。
毕竟国人的饮食习惯在这里摆着,他们还是更喜欢吃熟食。
加上金枪鱼的肉,比较像是牛肉,炖的入味了之后,吃起来的感觉更好,最起码不腻。
之前多吃了一些大腹,也就是所谓的大肥,陈文哲也感觉腻了。
所以说,不管是什么东西,不管有多好,适当最好,吃多了,都是会腻的。
啃骨头,陈文哲还是很喜欢的。
至于那大大的鱼眼睛,听说全是各种微量元素还有胶原蛋白,但是,陈文哲有点享受不了,也就没吃。
一顿大餐,吃的所有人都很满意。
而此时的天空也已经乌云密布,也许不用多少时间,陈文哲的目的也应该能达成了。
吃饱了,没事,就是休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渔船轻轻的划过了一条弧线,避开了出港的一条拖网船,驶入了港口。
高启静这时已经站到了甲板上,他抱着双臂,满意的望着甲板上的大肥鱼。
当然,他偶尔的也会和遇到的熟人聊上两句。
无非就是甲板上的大肥鱼,还有钓鱼的事情。
每次都是一两句,别人的船就过去了,不过高启静还是乐在其中。
这是什么?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无形装叉?
等着快到码头上的泊位,陈文哲老远就望到了钱程。
钱程己经把自己的运渔车,开到了泊位旁的码头上。
望到渔船过来,钱程立刻对着他们这边抬起了手,挥舞了起来。
“他居然这么快就到了?”
高启静还准备等靠了岸,再给他打电话,谁知道人家这是早有准备啊!
不得不说,做生意能赚钱的,都是有点本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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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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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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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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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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