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君望着眼前的这一幕,有些懵逼,更有些不知所措。<b><b>他似乎在一辆车上,只是满车都是鲍鱼,味道极为难闻,散发着阵阵恶臭。<b><b>浑身无力,秦君感觉到了极度的饥饿,仿佛有十几天没有吃饭一样,饿的前胸贴后背。<b><b>舔了舔干渴的嘴唇,秦君在饥饿的诱惑下,被死亡的恐吓下,将嘴边的鲍鱼一口咬了下去。<b><b>吃鱼!<b><b>这是他唯一活下去的办法!<b><b>强忍着尸臭与鲍鱼的臭味,秦君吃了一条有一条,终于感觉不到濒临死亡的那种饥饿了。<b><b>死亡的威胁接触,秦君才有余力思考其他。<b><b>秦君能够感觉到自己是穿越了,一身的华贵的衣服,乃是宽袍大袖的样式,与后世衣服大不一样。<b><b>而且虽然躺着,但他已经能够举起手来,他的手爪干枯,粗糙,就像是鹰爪一样,微微用力,就能够看到青筋暴起。<b><b>而且他在手上察觉到了尸斑,很显然,这具身体早已死去多时。<b><b>而且这是一个老人,五六十岁的老人,而秦君现年四十三,正是一个男人最黄金的年纪,绝对不会有这样的身体。<b><b>“我怎么会到了这里?”<b><b>念头一动,秦君微微恍惚。<b><b>在脑海之中,浮现出一方青铜大鼎,威武,霸气给秦君一种无尽的神秘。<b><b>青铜鼎之中,有着血红的酒浆。<b><b>秦君记得一座秦墓之中出土了无数的青铜器皿,他正在对一只青铜鼎修复,不料古墓发生了塌方。<b><b>心念一动,酒浆浮出一滴,化作万千丝线,转瞬消失在这具身体之中。一道道凉意席卷全身,秦君看到手上的尸斑正在褪去。<b><b>“鲍鱼,马车,帝王袍……”<b><b>这个时候,秦君已经根据已知的信息,推断出了自己夺舍了何人。<b><b>始皇帝!<b><b>那个举世无双,号称功盖三皇,德过五帝,称之为千古一帝的男人!<b><b>纵观中外历史,也只有始皇帝享受这样的待遇,被鲍鱼随身,以遮盖尸臭。<b><b>但是,这一刻,秦君却是越发的忐忑不安了。<b><b>他没有继承始皇帝的记忆,对于这个时代模糊至极,而且赵高与李斯已经狼狈为奸,背叛了自己。<b><b>这个时候,若是被发现,必然会逼得两人铤而走险,刚活过来的自己,肯定是必死无疑。<b><b>一想到这里,秦君就为始皇帝,也为此刻的自己感到悲哀。<b><b>始皇帝,号称千古一帝,霸道绝伦。但是他的人生,却是一部悲凉的书,初登王位,作为一介傀儡,受制于人。<b><b>人人尽知,吕不韦才是秦国真正的掌权者,而这个人也同他的母亲赵姬之间,有着苟且之事。<b><b>但是,始皇帝知道,却只能忍着。<b><b>其后,一国之太后,竟然在先王崩后怀上了嫪毐的孩子,嫪毐更是在一次醉酒后说自己是秦王假父。<b><b>这是奇耻大辱!<b><b>对于男人来说,不死不休的大仇!<b><b>更何况,这个男人还是大秦的王!<b><b>史书中从未有过嬴政的情史秘闻,或许,是因为母后赵姬,他怕了,怕会爱上的人,在他死后,转头又与别人缠绵。<b><b>于是他将自己所有的爱,所有的热血留给了江山,留给了宏图霸业。<b><b>秦君清楚,嬴政费尽心思想长生不老,最后却终究还是黄土埋骨,成了史书上的一页纸。<b><b>这一生,他活得太过风光,也太过孤寂,除了权势外,他什么也没有。<b><b>母亲同臣子苟且,儿子同臣子勾结。千古悠悠史书中,竟然找不到他的任何情史。<b><b>念头闪烁,秦君虽然不知道为何他到了此处,但是,尸体已经发生尸臭,这说明他们已经距离咸阳不远了。<b><b>……<b><b>“老师,王离将军信了么?”<b><b>胡亥神色紧张,看着赵高,想要得到一丝安慰。<b><b>假扮父皇,这是胡亥从未想过的事情,对于大秦二世皇帝,他也没有想过。但是假扮了几日始皇,他迷恋了那种高高在上。<b><b>不管是手握重兵的将军,还是位居一方的大员,都对他躬身。<b><b>这种恭敬,让胡亥年幼的心头产生了野心,并且在迅速疯长。<b><b>“放心,老臣已经准备好了,你只需要按照计划行事,咸阳宫中的那张帝座,就是你的!”<b><b>赵高阴恻恻的声音响起:“陛下已经归天,你就是大秦的二世皇帝!”<b><b>“有丞相支持,放眼天下,何人能与你争,马上就到咸阳了,等进入阿房宫,就公布陛下驾崩的消息……”<b><b>……<b><b>赵高与胡亥的对话,让秦君眼中杀机大盛,正是这两个王八蛋,才让大秦帝国在数年之间分崩离析。<b><b>一想到这里,秦君恨不得拔剑杀人!<b><b>只是秦君清楚,这支队伍的几乎全部都是李斯的亲信,这个时候,他绝对不能露出马脚。<b><b>……<b><b>一天过去了,马车也停下了,大军正在进食,饭菜干粮的香味飘入车中,让秦君只吞口水。<b><b>只是他却只能生吃鲍鱼,而且还不能多吃,生怕被换鲍鱼的侍从察觉。<b><b>……<b><b>“始皇,夺舍你,不知道是好还是坏,若是能活着,我秦君必为你守护这万里江山……”<b><b>秦君闭着眼睛,心中乱想不停,他清楚自己此刻已经是一个四十九岁,马上五十岁的老人。<b><b>在这个时候,五十岁已经不算小了,毕竟这是一个短寿的年代。<b><b>就算是这一次逃过死劫,他也没有多长时间了。<b><b>……<b><b>“嗡……”<b><b>就在这个时候,青铜大鼎之中的血色酒浆再一次摇晃,在中间聚出一滴,然后化成一团血雾,融入了他的身体。<b><b>清凉的感觉再一次袭来,秦君只觉得身体之上的细胞仿佛违反了规律,在这一刻疯狂的分裂。<b><b>不断的改造着他这具行将就木的身体!<b><b>当清凉的感觉褪去,秦君清晰的感觉到他的手臂上充满了力量,整个人也比之前更加强壮,甚至于有返老还童的迹象。<b><b>当然了这只是他的猜测,毕竟他一直躺着,并不能仔细的观察自己是否返老还童了。<b><b>秦君感觉到身体变化,心中自是欢喜,只是青铜鼎之中的血色酒浆,已经见了底,只剩下最底处的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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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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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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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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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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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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