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二哥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甚至还有点受宠若惊,明明年初时对他们还视而不见的人,突然到了年尾就有了这么大的转变,难道去书院读书真的会彻底改造一个人么?
谢二哥一直到出了书房门,整个人都沉浸在震惊中,哪怕他对范婉的问题对答如流,可实际上他的内心是恍惚又带着几分忐忑的。
毕竟自家这个嫡出的弟弟,性情向来阴晴不定的。
出门不久,就遇到刚从亲爹书房里出来的谢大哥,兄弟二人对视一眼,一人春风满面,一人满面愁绪,情绪差别之大,都把对方直接给看愣住了。
“怎么……老爷给你气受了?”谢二哥走到大哥身边,压低了声音小声问道。
谢大哥颓着肩膀,长长的吐了口气,小声抱怨道:“别提了,老爷估计在三公子那边吃了气,又不敢发作,正好我去请安,这不,累的我受了好大一通骂。”说着,他怪异的看了眼谢二哥:“倒是你,你不是给三公子请安去了么?怎么瞧着……还挺高兴?”
谢二哥忍不住的‘呵呵’笑了两声,神情很是憨厚:“确实挺高兴的,一年未见,三公子长大了许多。”
谢大哥顿时一脸便秘模样。
“你这话可千万别给旁人听见了,省的招惹事端。”
老祖母和嫡母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这谢家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可被她们婆媳二人抓的死死的。
谢二哥却是摇头:“我说真的,刚刚三公子留我说话,问了不少关于西北的事情,我瞧那模样,像是对西北感兴趣的样儿,而且对我态度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这话当真?”谢大哥一听,顿时诧异问道。
“是啊。”
谢二哥满脸欣慰:“所以我才说三公子长大了许多。”
谢大哥见他这副模样,不由也信了三分,脸上竟然流露出几分慈爱来:“若当真如此,自然是好的,都是一家子兄弟,总不能生分了闹笑话给旁人看。”
谢二哥也表示赞同。
比起旁人家的子孙繁茂,谢必琮这一脉就显得人丁凋零。
倒不是说大小崔氏心狠手辣,对后宅下手,实际上,大小崔氏对谢必琮努力在后院播种这件事,是乐见其成的,除却谢必琮‘真爱’生的两个外室子被迫签了奴籍外,谢必琮其他的孩子,大小崔氏都做了合理的安排。
就比如谢大哥谢二哥,两个正经妾侍生的庶子,不仅在祠堂族谱中登记名录,虽说不入序齿,可上了族谱就等于有了根。
甚至娶妻生子,大小崔氏也是仔细给张罗过的,如今他们的岳家不说是世家大族,也是家境富庶的富户子女。
当然,他们读书也是真没本事,若他们能读进书,哪怕去不了书院,她们做主送到崔家族学还是能的,可就算没能成为读书人,他们现在的生活也不差就死了。
除却这两位正经妾生子外,外院待客用的侍妾也生了七八个孩子。
大小崔氏也不管这些到底是不是老爷的种,反正到了十六岁,便拿了银钱找了媒人,娶了庄户人家的闺女,虽说让他们做了佃户,老老实实种田,却没签奴籍,他们的孩子日后也是干干净净的良家子,比起平安平和两兄弟,当真好上万分了。
谢大哥掏出汗巾擦擦冷汗,与谢二哥一同往外走:“说起来,当初大公子与二公子若是没死的话,如今老爷和夫人之间怕也不会如此生分。”
“怪只怪人心不足,两位公子死的冤枉。”
兄弟二人相携往门外走,请安完了,他们得回去收拾院子了,早在成婚后他们就被分出去了,再不回去收拾晚上该没办法睡了。
到了门外才发现,他们去后宅请安的妻子早已在外头等了许久了。
尤其是谢二奶奶,这会儿正捏着帕子擦眼泪,原本跟在她身边抱着孩子的奶娘这会儿则不见了踪影,谢二哥愣了一下:“珂儿呢?”
“老夫人见珂儿机灵,让奶娘带着珂儿留下了。”说着,谢二奶奶又飙了几滴眼泪。
谢二哥却体会不到妻子的痛苦,竟点了点头:“也好,今天家里乱糟糟的,珂儿留在家里才是最好的。”
谢二奶奶不敢置信的看着丈夫。
谢二哥这才发现自家妻子想的是什么,不由嗤笑一声:“你以为珂儿是谁?也值得老夫人亲自教养?就算你想老太太还不愿意呢,估摸着也是看珂儿还小才发了善心。”
“怎么就不能了,你怎能这般贬低自己的亲儿子。”谢二奶奶被气的忘记了流眼泪。
谢二哥叹了口气:“别胡思乱想了,就算老太太愿意教养,那也得是从三夫人肚子里生出来的才行。”
谢二奶奶顿时郁闷了。
她心里知道谢二哥说的是实话,可有的时候,实话比虚假的谎言更叫人郁闷。
谢家这个年过的两极分化。
热闹是大小崔氏的,沉默是谢必琮的。
因为他知道范婉出去拜访几位名士的事了,他很郁闷,郁闷自己为何不耐着性子在家等两日,那样就可以蹭着范婉的车一起去拜访了,又很生气,生气范婉明知道他对那几位名士憧憬许久,却不曾派人来告知他一声,又有点觉得丢人,还未及冠的儿子已经开始高等级社交,他却还在和中等位好友醉生梦死。
过了年,范婉再一次的辞别父母,启程读书。
刚过年,地上还没化冻,前些日子下了几场小雨,原本还算平整的路上格外的泥泞,金镖头带着一群手下率先到前头去整理路面去了。
遇到那些过于滑的地方,就砍些树枝平铺在上面,至少叫马儿不至于脚打滑。
范婉坐在马车上,摇摇晃晃中宛如老僧入定,连眼皮都不带动一下,旁边的翠云怀里抱着没生火的红泥小火炉,对着这处的路骂骂咧咧。
金镖头不愧是崔蓝玉的人,做事速度极快。
范婉只在远处等了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看见一个骑着马的随扈小跑回来说道:“公子,镖头说他们在前头铺路,马车在后面走,这样能在天黑之前赶到最近的驿站。”
“你们可得仔细点,公子正读书呢。”翠云刷拉一下拉开车帘子对外头小声交代道。
那随扈立即点点头。
马夫这才抽了鞭子,‘驾’了一声,缓缓的朝着铺了一层树枝的路上走去。
不得不说,铺了树枝的路真的好走多了,至少马车没之前那么晃了,范婉这才从闭目养神的状态中睁开眼,撩开车帘朝外看了一眼,荒郊野外的,太阳正好,晒化了被冻住的路,也晒的周围的树木冒出几根嫩芽,昭示着春日即将到来。
范婉看那些嫩芽,不由得看的入了神。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头突然传来说话声,很快,金镖头骑着马过来请示:“公子,前方不远发现一辆马车,瞧着像是马车车轮坏了。”
范婉回过神:“去看看怎么回事?”
“是。”
金镖头毫无异议的转身就去了,毕竟范婉向来就是个好心肠。
不多时,金镖头回来了,只是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
“怎么?”范婉问道。
“公子,那马车上乃是一对主仆,马夫已经不知去向,车轴也断了,如今主仆二人正不知如何是好,抱头痛哭呢。”
范婉:“……”
这形容还很挺别致的。
不过……作为一个喜欢做好人好事的人,范婉还是开了口:“且去询问一下目的为何处,若是同路就捎他们一程,若不是同路,便将他们带到前面驿站吧。”
金镖头愣了一下,张了张嘴还想说些什么,就被翠云给啐回去了:“公子的话你听着便是。”琇書蛧
于是不一会儿,金镖头带回来了两个哭哭啼啼的大姑娘。
翠云:“……”
可算是知道刚刚金镖头为什么欲言又止了。
实在是这两个人像极了半路艳遇。
以前家里的老爷也遇到过,还给带回家放在外院做侍妾,虽说是待客用的,可平时吃穿用度也没少她们,可以说,比起在外头冻死饿死,进了谢家门做个待客的侍妾好歹还能活一条命。
难不成自家公子也要收侍妾了?
翠云顿时有些紧张的看向范婉,在这一刻,她又忘记范婉的真实身份了。
范婉叹了口气,掀开帘子走了出去,蹲在车儿板子上问道:“你们俩准备去哪儿?”
“回禀公子,小女如意,这是我的丫鬟秋儿,我们主仆二人正打算往凤凰山万松书院去,不想半路马车坏了,马夫说是请人修马车,却拿了钱跑了,我俩……”
如意将自己的难处告诉了范婉,最后才告知范婉:“小女此去万松书院,是为了投奔小女未婚夫。”
“哦?未婚夫?”
范婉意外的看了一眼如意:“我便是万松书院学子,你只告诉我你未婚夫的名讳,说不得我还认识。”
“未婚夫姓路,名秉章。”
如意一听范婉也是万松书院的学子,神情明显放松了许多。
“你是路兄的未婚妻?”
范婉一挑眉,忍不住笑道:“我与路兄乃是同窗好友,如此相见,也算缘分,既如此,你便随我们一通出发前往万松书院。”
如意这才破涕为笑,刚刚的焦虑一扫而空。
范婉将马车让给了如意,自己出去骑马,马车里就坐了如意与秋儿主仆,还有一个就是的丫鬟翠云。
翠云对范婉将马车让给如意的行为十分不满,在她心里,这天寒地冻的,让公子一个人在外头骑马,她作为丫鬟却在马车里取暖,是极其不应该的。
可如意是路秉章的未婚妻,就算为了礼数,也不该和她呆在一个马车里。
如意是个性情温柔端庄的女子,因为家道中落,她一直在京师苦苦支撑,毕竟未婚夫远在西北,生死不知,谁曾想,好容易盼得未婚夫回了京城,两个人还未来得及见面,未婚夫就奉旨读书了,当日就出发。
如意父丧母亡,本就在京城守着旧宅苦苦支撑,如今好容易有了救命浮木,干脆一咬牙,就往万松书院来了。
翠云虽然嘴巴毒,但心地却不坏。
不过一个时辰,翠云对如意的态度就变了不少。
好容易过了泥泞的路段,终于踏上了平坦的道路,大家伙儿都松了口气,毕竟一个人都没摔,金镖头驱马走到范婉身边,指着前方不远处:“在往那边走一个时辰,就到最近的驿站了。”
“嗯。”范婉点头:“全速前进吧。”
金镖头立即带着大队伍往前走。
却不想,就算如此,还是被后面的一个车队给追上了。
由于对方是官身,而范婉如今还是白身,于是避让开来。
等车队走后,金镖头才回来告诉范婉:“是朝阳府太守的队伍。”
范婉挑眉:“朝阳府太守,我没记错的话,是姓潘吧。”
“是。”金镖头点头。
“朱门出身?”
“并非朱门出身,只他外祖乃是京师宣平侯。”
不是朱门,却是侯爷外孙。
懂了,是世家的敌对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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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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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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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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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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