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大脑一片混乱,理智告诉他这是假的,但直觉告诉他这是真的,要说证据的话——旁边的撒旦罕见地没有反驳,这就耐人寻味了。
“你是说……你是永生者?”他声音发颤地问道。
“永生么?不,我并不确定。”她轻轻摇头,“我只是活了一万多年而已,相比于地球的历史,相比于人类的历史,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不能肯定我会永远活下去,但至少目前为止,我并没有发现我有死亡的迹象。”
她说的这句话很有逻辑和理性,并不能因为活了一万多年就证明还会一直活下去,也许她的寿命存在某种极限,有一天她也会死亡,但听着就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但是……等等!
假定她说的是实话,她确实活了一万年以上,这本身已经够离谱了,但事实上更离谱的是,她在这一万多年的生命里,曾经经历过那么多波澜壮阔的神话大战,这有些过于巧合了,因为那些事件发生的地点从北欧到中东,从南亚到远东,几乎横跨了半个地球的距离,在上古时期交通极度不发达的年代,她是怎么恰好经历这些大事的?又为何如此奔波操劳?仅仅是为了见证?
活了一万多年的她,可以说是“人精”了,仅仅稍微抬眼瞟了一下江禅机的表情,就已经猜到了他的疑问。
然而,她接下来说的话更令他愕然。
“大人,我怕死。”
“啥?”
一个永生者说怕死?这不是天底下最拙劣的笑话吗?
但是她的表情很认真。
“我害怕死亡,害怕衰老。”
“太久远的记忆已经模糊,但我依稀记得,在我出生的那个部落,部落里的老人——以今天的标准而言,他们仅仅是壮年,但在那个年代,人们普遍在四五十岁就已经衰老得不行了,更多的人活不到四五十岁,就已经死于野兽之口或者部落之间的纷争——这些四五十岁的老人,他们躺在枯木搭成的床上,身体也如枯木一般皴裂、干瘪,眼珠浑浊无神,嘴巴一张一合,但听不出他们在说什么,因为他们的牙齿已经掉光了,或者被粗硬的食物磨损殆尽,嘴巴像是一个黑洞。”
自从卸去伪装以来,她头一次露出不堪回首的神情。
“部落里的所有人,都有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躺在床上的这些老人,他们都是我的亲戚,可能是我的爷爷,可能是我的奶奶,他们为部落操劳了一辈子,渔猎耕织,生儿育女,但如今他们只是躺在床上静静地等待死亡。”www.xiumb.com
江禅机脑海里已经浮现出她描绘的画面,“他们是生病了么?”
“不,虽然也有老人生病,但那只是少数,大部分只是……老了,没力气了,无法再下河捕鱼、进山打猎、放牧牛羊、编织席篾……他们对部落已经……没用了。”
江禅机心里一沉,产生了不祥的预感。
“人口,人口,一人一口。”她勉强笑了笑,“部落的人口是部落生存下去的根基,无论是对付野兽还是对抗入侵者,人口数量都很重要,但这里指的是青少年人口,上了年纪的老人……就只是纯粹的负担,只会占用宝贵的食物,老人们多吃一口,更需要食物的婴儿、少年、青年就会少吃一口。”
江禅机可以想象,在那个生产力极度不发达的年代,几乎每个人都在饿肚子,但你要说既然食物不够,就少生点儿孩子呗——这更是自杀行为,因为那个年代孩子的夭折率很高,生下十个孩子也不一定有一半能长大成人,大部分都夭折了,但这些夭折的孩子,在他们夭折之前也得吃饭啊,没人能预言哪个孩子会夭折,只能一视同仁地喂养孩子们。
成年人是部落的支柱,孩子是部落的根基,而老人只是部落的负担,既然如此,这个选择题就是送分题。
“那些老人……”
“是的,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就那样被集中到一间棚屋里,除了给他们送水之外,不再送任何食物,让他们自生自灭,等他们咽气后,就连尸体带木床一起抬出去烧掉——我抬过好几次,真的……很轻。”
“没人提出反对么?”他知道慨他人之慷不太好,但凡有其他办法,谁会选择这么做呢,但他还是忍不住问道。
“没有,大家都习以为常,就连老人们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在他们还年轻的时候,也是这么对待他们那一辈的老人。”她深深吸了一口气,“不这样做,食物就不够分,如果一定要有人饿死,那就只有选择作为部落负担的老人。”
江禅机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唯有一声叹息,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
“我也没有提出反对,我不敢,我知道即使提出反对也没有任何作用,但我很害怕,我害怕自己老了之后,也会像那样躺在木床上等死,我无数次梦到那个场景然后惊醒,我不敢跟任何人说,部落里没有胆小鬼的生存空间。”
江禅机心中一动,难道是因为这样的潜意识,令她……
“我就在担惊受怕中日渐长大,本来在我初潮之后就应该嫁给部落男人生儿育女,但……我逃跑了,因为好几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姐姐,我亲眼看到她们死于难产,接生婆用刀子剖开她们的肚子,将婴儿保全下来——我没有苛责之意,在那个年代,遇到难产几乎必死无疑,保孩子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即使让产妇自己选择,她们也会为了部落而选择保孩子,而不是一尸两命……但我还是太害怕了,我选择逃避这份责任,姐妹们都不理解,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为什么偏偏我会害怕?”
若非她描述的是如此悲哀而沉重的人类历史,江禅机都有点儿想发笑,这个女生真的是……很怕死,这并非贬义,未知死而焉知生,在那个混沌愚昧的年代,能够理解生命只有一次的她,已经走在了时代的前沿,但这恐怕不会被部落里的男人们认同。
在部落的“大我”和她的“小我”之间,她选择了“小我”,她错了么?
那么,如果在国家的“大我”和自己的“小我”之间,选择了“小我”的人,错了么?
再放大到人类的“大我”和自己的“小我”之间呢?
这种问题很难回答,没有标准答案,一切都在于个人的选择,但江禅机似乎明白了她活了一万多年却选择隐居避世的理由。
她,很怕死。
“我逃跑之后,躲进山里,所幸我会打猎,也会捕鱼,因为我早就有逃跑的念头,所以提前熟知了山里的一切,我所在那片地区冬天不会太冷,只要不遇到特别危险的猛兽,我勉强能活下去,可我还是很害怕,虽然我现在可以渔猎,但我终究会有老去的一天……可是,那样的一天始终没有到来。”
“我以为自己变成了妖怪,可我的身体没什么变化,如果这就是妖怪的话,那也挺不错的。后来不知过了多少年,我觉得部落里的人可能已经不认识我了,就壮着胆子出了山,然而部落已成一片废墟,不知道是由于疾病的侵袭还是蛮族的劫掠,一个人都不剩了。”
她抬眼望向江禅机,“您问我是不是永生者,在我看来,‘永生’这个词有两个含义,一是不会老,二是不会死。目前来说,我没有老化的迹象,但是我可以告诉您,我的身体与普通人同样脆弱,一颗子弹就可以杀死我,一种未知的流行病毒也可以要了我的命,我只是不会老,但一样会死。”
说着,她挽起袖子露出胳膊。
那是怎样的一双胳膊啊!
无数的伤痕,轻伤痕,重伤痕,伤痕之上叠着伤痕,有些年代久远的伤痕已经淡化到无法分辨,更多的新伤痕历历在目。
一万多年的伤痕,在这双胳膊上留下了记录。
“我的身体也差不多,同样是伤痕累累,我经历过十几次骨折,从马背上掉下来过,被恶鬼附身过,被刀子捅过,得过疟疾,差点儿被当作女巫吊死,被用蚂蟥实施过放血疗法,还被闪电击中过——那是我离死亡最近的一次,我失去了所有头发,幸好后来又长出来了。”
虽然她很惨,但江禅机终于忍不住笑了,如果说一个人的一生之中被雷劈中的机率是几十万分之一,但如果时间拉长到一万多年,那很可能要经历过一次电疗的酸爽……
“您以为,我能从这些劫难中活下来,是因为我的幸运么?”她直视着他。
“难道不是?”江禅机真心觉得她很幸运,屡次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不,因为在发生这些事的时候,我都在追随着不同的命运之子——每过若干年,就会有集天地之宠爱的命运之子诞生于世间,带来天翻地覆的巨变,我是依仗着他们的运气,才活了下来。”
所以她从北欧跑到中东,又从南亚跑到远东,并不是为了见证历史,只是为了背靠大树好乘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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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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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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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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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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