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糖葫芦的摊贩是个上年纪的老爷子,眼神不太好,天色又暗,这时刚认出了他们的校服。
暗红色的格子裙,洁白的衬衣,鹅黄色的外套,以及外套胸前那醒目的一片红叶,骄傲地昭示着红叶学院学生的身份。
这套校服别说是放在本市了,就算在全国也是会被人立刻认出来。
其他学校在设计校服的时候会刻意避免与红叶学院的校服撞衫,因为会令本校的学生很尴尬,就像别人买了个苹果手机,你没钱,只能买苹菓手机,显得太low。
梓萱无暇应答,只是重重点了点头。
“真难得,还是第一次有红叶学院的千金小姐买我们家的糖葫芦吃……”老爷子激动地搓了搓手,小心翼翼地问道:“我能拍张照片吗?”
梓萱好不容易把一颗山楂咽进肚子里,摆手说道:“不要啦,多不好意思,而且我们也不是千金小姐。”
“是考试进去的吗?那也很不错呀,能认识很多千金小姐……”老爷子的羡慕之情丝毫不减。
重点是千金小姐。
在大家看来,考进红叶学院就实现了阶层的跨越,而且是一大步跨越,事实也确实如此。
现代社会拼的是人脉,很多功成名就的企业家一把年纪了还要去各大学府读MBA,是为了学习那些未必实用的理论吗?恐怕一多半是为了结识人脉。
如果在红叶学院里成为随便哪个千金小姐的闺蜜,毕业后就直接起飞了,或者千金小姐给介绍了一个高富帅的男朋友,那更是躺赢。
梓萱婉拒了拍照,令摊贩老爷子有些遗憾。
怎么说呢,他的想法很简单,如果拍一张红叶学院的学生品尝他家糖葫芦的照片,还能给别人炫耀呢。
要知道,每年红叶学院都只面向全国招收少量学生,外地的学生考进来,多半会选择住校,而原本的千金小姐们要么也住校,要么乘坐豪车、直升机、私人地铁上下学,所以红叶学院虽然坐落在本市,街头上却很难轻易见到红叶学院的学生,即使是有,多半也是在市中心的大商场里购物——不能叫购物,应该叫扫货。
“那个……拍照的话,能不能请我们吃糖葫芦?”江禅机说道。
老爷子一愣,这是什么操作?
江禅机看着梓萱吃糖葫芦直流口水,他实在拉不下面子,让梓萱请他吃糖葫芦,毕竟他都快成年了而梓萱还是个孩子……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如果他真的厚着脸皮让梓萱请客,他宁愿用五块钱去买包子吃而不是糖葫芦,糖葫芦的性价比太差,不顶饱。
“您不是刚才想拍照吗?我可以,只要您请我……和她吃糖葫芦就行。”他拉了拉身边的陈依依。
老爷子使劲揉了揉眼睛,这时才看到除了小孩子和高个子女生之外,在场还有第三位女生,同样是穿着红叶学院的校服。
他暗道自己果然是老眼昏花了,光线不好竟然漏看了一个人……
不过他更糊涂了,别说是红叶学院里的千金小姐,就算是普通人,也没有说拿照片换糖葫芦的吧?
他略加琢磨,突然想通了——那个小丫头估计是考进红叶学院的,而这个高个子的女生八成是跟着同学一起出来溜达的千金小姐。
他听说过传闻,说某个红叶学院的千金小姐去市中心的奢侈品商场扫货,千金小姐自己不带钱,挑完了之后自然会有随从负责结账。
所以他产生了一个固定印象——千金小姐不自己带钱,除此之外还能怎么解释呢?
这笔买卖划得来,反正一串糖葫芦的成本也就不到两块钱。
“行。”
老爷子一口答应,指着车里的糖葫芦,“随便挑吧。”
江禅机拉了拉陈依依,豪迈地说道:“随便挑你喜欢的,我请客。”
梓萱无语地瞪着他,“要点儿脸行吗?”
江禅机只当没听见,拍张照片就能换来吃的,多好的事呀,又不会少块肉。
不过,他也暗暗感叹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换成是以前的他,不论是作为一名普通学生时的他,还是被债主追得抱头鼠窜的他,这种好事根本连想都不敢想。
那时的他,就算是站在路边免费让别人拍照,别人恐怕也嫌浪费手机电量,更别说能换糖葫芦了……
人家要拍的并不是他,而是这身校服,是穿着红叶学院校服的女生……可惜,老爷子恐怕没想到,他拍的不是“女生”,这笔买卖略亏。
陈依依并不是面无表情,只是她的表情很细微,而且稍纵即逝,只有经常相处的人才能从表情上大致猜出她心中的所思所想,但是她独特的超凡能力又令别人很难一直能看到她。
江禅机用拍照换糖葫芦的操作令她的脸上闪过些许困惑,不过当听到他请客让她随便挑一串糖葫芦的时候,她的困惑迅速被惊讶和小小的欣喜取代,神情微微动容。
江禅机借着夕阳的余晖,看到她如此动摇的样子,不禁也很是纳闷——不就是同学请客吃一点儿便宜的小零食吗?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以前,他还在正常上学的时候,和同学一起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卖小吃的摊贩,也经常停下来品尝,大家AA,或者轮流掏钱。
当然,那时候他看不上糖葫芦这种儿童和女孩子才会喜欢的零食,但现在……他没什么资格可挑剔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快挑吧,你先挑,我再挑,一会儿天就黑了,回家晚了文华阿姨该着急了。”他催促道。
只不过,对于这些普通人习以为常的日常交往,对某些人来说却是无比困难,无论他们如何渴望摆脱孤独与别人交流,却由于客观或者主观原因而无法迈出那一步,即使那一步在普通人看来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陈依依在他的催促下,向小吃车伸出手,犹豫着不知道该挑选哪种糖葫芦。
“我家的糖葫芦,每种都很好吃,随便挑随便选就行。”摊贩笑道。
江禅机附耳对陈依依面授机宜,低声说道:“选贵的。”
买东西不花自己钱的时候,遇事不决就选贵的,一般没毛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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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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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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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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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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