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球上,这句话流传的很广,但是在这个世界,却是从未出现过,所以当杨北说出来之后,所有人都是一愣。
这是一种心灵上的震撼。
“无爱亦无怖?不明觉厉!”
“我特么真是瞎了眼了居然觉得现在的杨北好有魅力,大家快来骂我!”
“确实,怪不得佘亚会看上他,他不光长得不错,也确实挺有气质,刚才说的那句话,好像佛教至理。”
“我靠,我也觉得这丫的像一个得道高僧,谁来戳瞎我的眼。”
“这就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有的人看起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实际上一肚子坏水,就是杨北这样的吧。”
“话说,我要是富婆,我才不管他人品怎么样,非得包养了他。”
众人议论纷纷。
然而,站在台上的杨北却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他前世看的杂书多不胜数,刚才那句话不过是一句随口而发出的感慨罢了。
轻吸一口气,杨北轻轻弹动吉他。
吉他声响起,酒吧中很快安静下来。
大家虽然讨厌杨北的为人,但是都知道杨北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娱乐圈的歌手,这次能免费听一次现场,也是一次不错的经历。
这一刻,杨北仿佛又回到了上一世,站在了那万众瞩目的舞台上,他的眼神深邃悠远,明明是在看着台下,但所有人脑中却又都有一个很奇怪的想法——他看的不是这里,不是这个酒吧,是另一个地方,或者是另一个让他魂牵梦绕的人。
许多人隐隐觉得知道答案了,此刻的杨北,或许看的是佘亚吧。
杨北当然不是在想佘亚,他只是想念那个叫地球的地方了,想念他曾经的那些至交好友了。
其实,在他作出决定上台的时候,他还没有想好要唱哪一首歌,他脑海里的歌曲太多了,毕竟曾经是歌坛天王。
而一直等到他摸到吉他,走上歌台的时候,他心中才有了一个强烈的愿望,要唱它!
杨北嘴角轻轻勾起,声音很平淡的响起,
“镜中影花乱舞风,”
“谁不怜惜情浓。”
“春去秋来四季倥偬,”
“留不住,又何必眷恋残红。”
杨北的声音很淡,轻轻地切入,他不像是在唱歌,而像是在讲一个故事,一个来去一场空的故事。
听着这首歌,台下的众人屏住了呼吸,被这首《红尘来去一场梦》吸引了。
在杨北的脑海中,这首《红尘来去一场梦》并不是很重要,只是当时他参加一档综艺节目做导师,其中有一个姓杨的学员唱了这首歌,让他印象比较深刻。
而现在,或许是境遇和这首歌挺符合,他突然就想唱这首歌了。
“红尘来呀来,去呀去,都是一场梦。”
“红尘来呀来,去呀去也空。”
“日落向西来月向东,真情难填埋无情洞。”
“红尘来呀来,去呀去也空~”
孙丰庆整个人都懵了,他的眼泪根本止不住了,哗哗哗的往下流。
不只是他,旁边的李迎新也是如此,眼睛通红,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落,有的都滴到酒杯里了。
酒吧里其他人都沉醉在杨北的歌声中,却鲜有落泪的,偶有两三个或许是想到了什么旧事,在擦抹着眼角。
哭的最惨的,就是孙丰庆和李迎新。
他们不是站在他们的立场上,他们两个是站在杨北的角度去听这首歌。杨北的经历他们都看在眼里,杨北虽然一直没有对他们两个说他是如何痛苦,但他们两个人又怎么会猜不到杨北此刻的心情?
杨北对佘亚的爱,或许他们两个比佘亚都清楚。
孙丰庆捏紧酒杯,咬紧牙关,“哥心里太痛苦了。”
李迎新点了点头,声音打着颤道:“是啊,人家都说从一首歌里就能听出来一个人的内心,我现在真是明白这句话什么意思了,你听听哥这歌唱的,红尘来去,都是一场梦,真情难填埋无情洞。”
孙丰庆嗯了一声,看着台上的杨北,既深深的沉醉在这首歌曲之中,又为杨北感到悲哀,道:“是啊,你听听这首歌里面唱到的这些东西,什么镜中影花乱舞风、什么春去秋来四季倥偬,简直整个世界都是一片黑暗色啊。”
孙丰庆声音哽咽,把一大杯酒一口喝干,摆了摆手,“不说了,越说我这心里越难受,哥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有现在这么多磨难?唉!”
李迎新也跟着叹了一口气,突然,李迎新抬起头,看向孙丰庆,道:“丰庆,这首歌你以前听过吗?”
孙丰庆听了顿时一愣,旋即眉头皱起,摇头道:“没听过,咦?我平常听歌听得也不少啊,就算不会唱,也不该没听过啊?”
另一边,带着鸭舌帽的女孩陈菲也正举着手机,一脸震撼的看着正在唱歌的杨北。
她刚刚还在想着,等把杨北全部都录下来之后,就马上将视频上传到斗音上去,最近佘亚和杨北的热度可不小,说不定还能给她增加一大批粉丝呢。
然而,陈菲看着此刻仿佛化身忧郁王子一般的杨北,突然觉得有些茫然,她脑海中,此刻都是杨北的身影,回响的都是杨北现在唱的这首歌。
酒吧老板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杨北,他距离的近,感触的更深,现在的杨北,就像一个黑洞一般,给他一种神秘的感觉。
酒吧老板眉头微促,他不清楚为什么杨北会给他这样一种感觉,他常年经营酒吧,跟太多人打过交道,很少有人会给他这种感觉,别说杨北一个三线歌手了,就算那些一线歌手,也没有这种感觉吧。
酒吧老板摇了摇头,一定是他弄错了。
不过,酒吧老板嘴角上扬,无论如何,今天他的酒吧是赚大了。琇書蛧
“这首歌唱的真好听啊,这么好的唱功,怎么才是三线歌手?”酒吧老板赞叹道。
突然,酒吧老板想起来一件事,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台下众人思绪各异,杨北却专注的唱着歌。
唱歌是需要投入感情的,只有歌手投入了感情,才能打动听众。
而投入感情最好的方法就是经历,也可以说是一种阅历,只有经历的多了,阅历增加了,一个人才能成熟、成长。
而杨北现在的经历,可以说是普天下最离奇的事情了吧。
短短不到两天的时间,他从地球来到一个异时空,他失去了他的好友红颜,孤身来到这个对他似乎并不太友好的世界。
人生比电影还要有戏剧性,就算你告诉人家你的经历,人家反倒还笑你说的假。
其实,人生有时候,真的没什么逻辑可讲。
或许是酒意上头,或许是感慨太多积郁胸间,杨北只感觉一口气要从胸口爆发出来。
这就是他心中那股强烈要唱这首《红尘来去一场梦》的缘由吧,这首歌,太贴合现在的他了。
杨北开口唱道:
“空中楼阁青云中,
谁不追逐寻梦,
浮各一朝转眼无踪,
留不住、又何必苦苦争锋,
红尘来呀来,去呀去,都是一场梦
红尘来呀来,去呀去也空。
日落向西来月向东,
真情难填埋无情洞,
红尘来呀来,去呀去也空。
红尘来呀来,去呀去也空。”
......
————
PS:人生有时候比影视剧还要离奇,所以,看书的时候,不要钻牛角尖。
感谢老读者【star119】的100起点币打赏。(笔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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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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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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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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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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