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该不会真把脑袋喝傻了?为什么要解释!
想证明自己的清白有无数办法,怎么自乱阵脚?现在这样,岂不是显得自己做了亏心事?
更让她想要锤爆脑袋的是,自己竟然还被萧晏之用激将法,答应去豫王的诗会!
宫里的麻烦还不够多?现在又惹上豫王,那诗会定会有许多名门高官在场。
其中有不少人家的女儿,在宫中为妃为嫔,本就被自己连累捐了银子,正愁火气没处撒。自己若这时候出现,岂不是要撞枪口上了?
最关键的是!
满京城谁不知道,陆挽澜是出了名的没文化。虽然识字,但是让她作诗,那等于让驴弹琴。
她本想着剽窃一把,可是看完这大周诗词选集,便打消了这个想法。
大周所有诗词,都会附带诗人的生平事迹,作诗情境和友人批注。若自己说得出千古名句,却说不出背后的情境,那就是天大的笑话!
萧晏之这只老狐狸,是真盼着自己赶快见阎王啊!
见陆挽澜对着诗集看了许久,小喜怕她熬夜伤了眼睛,特意煮了菊花茶来:“姑娘不是最不喜吟诗作对?怎么今天倒有兴致?”
接过茶碗,陆挽澜一口气喝下,随便回了句:“过两天豫王府办诗会,我陪王爷过去,现在熟悉一下。”
“啊?”小喜听了有些惊讶。
“怎么了?”
“姑娘,奴婢说句大不敬的,豫王的诗会,姑娘不该去。”
“为什么这么说?”见小喜与自己所想一致,陆挽澜倒想听听她的想法。
小喜走到窗前,探了探脑袋,确定没有别人,才将窗子关好回来。
多年前的旧事,迟铮不知道,可她还是清楚的。
豫王在辽东与陆家大爷关系要好。戍边时,陆挽澜才十一岁,豫王不但亲自教姑娘骑马射箭,陪姑娘在辽东游山玩水。
更重要的是,他还因为姑娘一句“我要这个狼崽”,竟然下了斗兽场,与丹巴七部的土骨论部落勇士决斗。从边境斗兽场,赢回了当时还是“狼崽”的迟铮。
姑娘虽与燕王有婚约,且燕王颇具才干,又得圣心。
可是小喜看得出,豫王是真心喜欢姑娘,姑娘的青梅竹马,也应该是豫王才对。
却不知为何,姑娘豆蔻年华之时,他却奉旨回了豫州,之后就没了消息,惹得姑娘伤心了好一阵。
现在姑娘已是燕王妃,又对燕王颇为倾心,这人竟又跑出来搅和!xǐυmь.℃òm
往事便就不提了,小喜只接过茶杯,轻声道:
“前日的象姑风波方才平息,姑娘昨日喝的烂醉回来,豫王巴巴地送东西本就不妥。”
说到这,小喜忽然想到淑太妃院里的侍女,今日一直嘀嘀咕咕,便就又道:
“姑娘从前,与豫王有些情愫,本就惹人非议。若是太妃知道您,不但收了他的东西,还要去豫王府参加诗会,会不会又要不高兴啊?”
哎呀!竟然把这茬给忘了!
本来就对原主从前的孽缘心力交瘁,现下听小喜提起淑太妃,陆挽澜顿觉一个头三个大:
“那我昨日醉酒,母妃可有不高兴?”
“昨日?”小喜皱着眉头想了想,“哦!昨日夜里,淑太妃听唐风说,王爷和姑娘宿在一起,却是高兴的不得了!”
说完又故意压低声音:“今儿早上,又让厨房做了醒神茶给王爷送去了。”
“醒神茶是什么?”
“就、就是……”小喜嘴边噙笑,挑了挑眉毛,“就是给王爷的补汤,帮姑娘的……”
“哦~”陆挽澜瞬间明白过来,赶情这个婆婆还是个神助攻。
“所以,姑娘若还是跟豫王不清不楚,岂不是要让太妃伤心了?”
“那我已经答应王爷了,怎么好反悔?”
母子俩都不能得罪,还真是个难题。
小喜想了想,眼睛陡然一亮:“不如姑娘去主动跟太妃说说,让她帮你回绝了王爷?太妃对姑娘这样看重,一定不会多心。”
陆挽澜一听,顿觉有理,把那诗集一扔,便甜甜睡去。
翌日清晨,陆挽澜梳洗一番,本想去给淑太妃请安,与她商量诗会之事,却见这婆婆竟然一脸严肃地先来找自己。
心里不禁咯噔一下:完了完了,这是来兴师问罪啊!
在太后面前,她那样护着自己。这才几天,怎的又变了?上次从皇宫回来的一路,母妃就一直不说话,难道是生气她假孕一事?
见淑太妃走进房门,陆挽澜连忙施了一礼,又将她请入上座。
“给母妃请安。”
“嗯。”淑太妃没有多言,接过陆挽澜递过来的茶碗,轻轻抿了一口,看也没看她一眼,便对门外的人说道,“都搬进来!”
话音一落,屋外侍女“咣咣咣”抬了几个大箱子进来。紧接着,“哗啦”一下,又将一捆绳索,和几个铁锥放在桌上。
这是要干嘛?用刑?
“这……”陆挽澜惊的张大嘴巴,不敢相信地看着淑太妃:“母妃,您这、这是做什么?”
却见淑太妃抬眼轻笑:“你不是要去豫王府的诗会吗?”
果然!这个老太婆是生气了!
陆挽澜不由分说“咕咚”跪了下来,小脸透着惶恐:“母妃您听儿媳解释,是王爷非要拉着儿媳去的,儿媳万万不敢……”
“你不敢什么?”淑太妃放下茶碗,平静地看着陆挽澜问道。
“不敢、去诗会作诗……”眨了两下眼睛,陆挽澜说着说着,声音已几不可闻。
“哎!看你这点出息!”淑太妃叹了口气,面色缓和,“现在知道没文化,多可怕了吧?”
“?”
啥玩意?陆挽澜又一次凌乱。
“没办法了,你现在只能临时抱佛脚。”淑太妃说着,让侍女将箱子打开,“这些都是晏儿十岁之前读的书,这几天,你哪都不要去了,就在府里看书!”
看着侍女将砖头一般厚重的诗词歌赋、四书五经统统搬出来码在桌上,陆挽澜瞬间白了脸,堆在地上。
只听淑太妃扼腕叹息地说:“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可是母妃就是吃了这不读书的亏了,要不然哪还有那王桂花什么事?所以,母妃定要好好栽培你。”
“诗会而已,你不用担心!放心大胆的去!”
说着便拿起那麻绳和铁锥,走到陆挽澜面前:“要是困了,就头悬梁锥刺股!”
接过淑太妃手中的东西,陆挽澜嘴角抽搐两下:“那,那豫王……”
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淑太妃便对陆挽澜耳语几声:“母妃跟你说,到时候你就……”
“这能行?”
“肯定行!”拍了拍陆挽澜肩膀,便走了出去。
这一幕,全都被院外的唐风看在眼里,虽然听不见两人在说些什么,但是看着淑太妃和王妃两人的样子,也能猜个大概。
太妃这是在教训儿媳!
正急着将此事告诉王爷,院墙上却飞来几只雪白的信鸽。
眼尖的唐风一下就看出,这正是刑部尚书陆云礼给王爷的飞鸽传书。
逮了鸽子赶紧去了书房:“禀王爷!有陆大人的信!”
萧晏之抬手接过,缓缓展开,一边默默看信,一边端起茶杯轻抿。
见王爷慢条斯理地看信,唐风心里却是惴惴不安:“王爷,出大事了!刚才太妃去找王……”
“噗!”话没说完,萧晏之口中茶水霍地喷了出来。
本以为王爷会马上去卧房看王妃,却见他冷着一张脸,将打湿的书信丢给自己:
“你确定,这是陆大人给本王的情报?”
唐风接过,展于眼前,惊的他双眼圆睁:“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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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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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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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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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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