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学习匈奴兄弟,在大汉边境都待不下去了,跑到极西之地讨生活?
想着,想着,乌礼坎花叫来了唐方。
“唐方,可知道刚刚拓跋天带人干什么来了吗?”
乌礼坎花若有所思的问了一句。
唐方一脸的谄笑:
“这个属下哪里知道,刚刚您二位谈话期间,属下屏退了左右。”
他以为自己偷听的事儿被发现了,心下冷汗都流下来了。
这个老狐狸。
唐方心里暗骂。
乌礼坎花轻笑:
“嗯,好吧,快去互市给本族长再找几个西域美人来,对了跟刚刚那极品双头鲍差不多的哦,不差钱。”
唐方这才赶紧去办。
心里想着刚刚发生的一切,两人的谈话其实他都听见了,只是乌礼坎花刚刚是什么意思?
知道自己偷听了吗?
想了好久,没想明白。
算了,不想了,去禀告上司吧。
这不是他一个个小小的暗子能考虑的事情,只要把消息传到了,任务就达到了。
他哪里知道,乌礼坎花其实都知道啊。
放唐方回去,就是想让他去报信的,只是他想不明白罢了。
乌礼坎花看着唐方出走的背影,心里轻笑,真当是自己是老糊涂吗?
对安插在自己身边的人都不知道吗?
不过,他现在是乐的糊涂呢,这才会让唐方回去报信的。
相信就算是唐方看不明白,唐方的上司也应该知道自己的意思,无意与大汉为敌啊。
走出营帐,一个个族人脸上挂着笑容跟乌礼坎花打招呼。
“族长,这是小的刚刚换来的美酒,族长来尝尝吧!”一个憨厚的族人挠着后脑勺憨憨的笑着。
乌礼坎花笑着打招呼,并没有接下这个邀约。
另一个女人,恭敬的对着乌礼坎花道:
“族长!”
脸上虽然带着风霜,可是眼睛里却有着希望。
他记得这个女人,男人战死,孩子才几岁,按照乌孙的习俗,这个女人要嫁给其他人,因为他无法自己生存。
更何况,还带着一个拖油瓶。
可就在前些年,大汉的互市全面放开了,女子靠着在互市里帮助汉人当翻译愣是活的有滋有味的。
乌礼坎花想着这个女人的履历,露出笑容:
“阿花是吧!”
女子顿时露出了惊讶的神色,还有一丝的慌乱。
她万万没想到族长居然知道自己的名字,黑水部落这么多得人,有几个能让族长记住的。
赶忙行礼:
“族长,正是阿花!”
一个标准的觐见礼仪。
乌礼坎花笑着扶起来了阿花:
“听说你在互市当翻译呢?”
阿花带着激动点点头,此时她有些不知道说什么了。
乌礼坎花边安慰,边聊天:
“别着急,本族长也不吃人,你们过的好了,我开心还来不及呢,当年你男人战死了,是部落没能力养活你们啊。”m.χIùmЬ.CǒM
说着,乌礼坎花有些感叹。
阿花连忙摇头:
“不是的,不是的,族长,谁都知道您让我们自己去互市讨生活,才让我们有今天的好日子的,周边的部落没几个族长这么做的,他们想的都是自己的权力,只有您才把我们放在心上的。”
阿花也不是那个只会做喂马养牛的部落村妇了,几年的历练见识涨了不少。
对于周边部落是怎么对待大汉互市的,她很清楚,所以才更佩服自己的族长。
乌礼坎花摇摇头,不置可否。
这个问题跟阿花讨论不着,叹口气:
“阿花啊,现在很多的汉人已经会咱们的语言了,你这个翻译估计需求不高了,你要早做打算啊。”
阿花听到族长这么说,心下更感动了:
“是的,族长,最近活是不多了,不过崽子已经长大了不少了,已经可以干些小活了,我从互市认领了些牛羊,和草料,以后就算是不做翻译也能活下去。”
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
惊喜的说道:
“对了,族长,城里的一位贵人赏赐了吾一壶美酒,说是比烧刀子还好的美酒,我马上回去拿给族长。”
说着就要往回跑。
只是乌礼坎花拦住了她:
“不用了,你留着自己喝吧,冬天快来了,留着御寒!”
阿花脸色一红:
“不用了族长,您也知道我们家中除了孩子就是女子,还是进献给您!”
看着阿花那朴实的脸蛋,虽然有些风霜的痕迹,却让乌礼坎花十分的感动。
不容易得来的美酒都舍得进献给自己。
别说什么没人喝,一瓶美酒去换东西也能换上不少呢。
心下也越发的坚定,自己的选择没错。
乌礼坎花在部落里绕了一圈,收获了不知道多少人的笑容。
自己不答应拓跋天是对的,其实他真的有些心动来着,毕竟拓跋天说得十分有道理。
他们就真的很好像是给大汉干活的奴隶。
可看着部落的人能安居乐业,他觉得如果奴隶能有这样的待遇,好像也不错。
抬头看了一眼天边的火烧云,红彤彤的,心下算是做了决定。
以后跟着大汉走。
唐方这面,马上把拓跋天的消息上报了,只是让唐方郁闷的是,上司并没有重视。
上司的原话是,不过是区区的一个小部落罢了,不值得大惊小怪。
如今承平已久,警惕心都下降了。
觉得拓跋天翻不起风浪。
城内有两千大汉的精锐在呢,不足为虑。
唐方闷闷不乐的走了。
而拓跋天那边,从黑水部落走了以后,也没闲着。
积极的联络着各个部落,甚至上报到了乌孙王室,只是离得有些远需要时间。
常凌,从长安出来了。不用守着那对大宛母女了,他自然也是乐的轻松呢。
只是心下也有些可惜,据说太子殿下偶尔会去那母女那里,自己不守着那对母女了,总感觉错过了和太子殿下亲近的机会。
不过,毕竟是军人,上阵杀敌他是他最喜欢的,所以费劲巴力的争取到了一个好机会。
带着自己的几个把兄弟,还有一队大汉的新军,出发了。如今他也是一校尉,此去正是换防互市的那些部队。
两年了,可以让那些驻守边疆的兄弟回家看看了。
这次的换防路上,比他经过了的任何一次的行军都舒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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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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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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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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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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