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眼苏武。
苏武毕竟是多年的官吏,经验那是足够丰富的,对于朝中的各种事项也是十分的清楚。
看着刘刺奴不解的样子,苏武闷闷的解释了一句:
“边陲之地不比北方,朝廷对这里的掌控一向是以摇领为主。”
“百越距离中枢太远,朝廷往往只是指派一员校尉,或是几名文官控制一城之地,剩下的土地大多数都是当地部族控制。”
苏武的解释,让刘刺奴有些不解迟疑了一下问道:“没有实际控制权?”
在他看来,不彻底的收复,如何可以说是自己的领土?
但是苏武显然很懂:
“错了,有控制权的,虽然我们大汉只是派来了为数不多的人,但是却是代表大汉,这些当地部族如何敢反抗?”
“只是咱们看不上他们的这种控制权罢了。”
说完,感觉说的好像是太深,怕刘刺奴听不懂。
又解释了一句:
“嗯,大概意思就是,我们即使在这派一个人,那也说了算。”
刘刺奴这才点点头,没想到这里弯弯绕这么多,他还是年轻了。
看来苏武也不是一无是处啊。
刘刺奴又问:
“那为何额我大汉不派兵彻底的压服这里。占地占领不就行了?”
骨子里有好战基因的刘刺奴刚刚经历了收复西域三十六国的战争,又把匈奴赶到了极西之地,此刻正是豪情壮志,一腔热血的时候。
在他看来,异族,土鸡瓦狗之辈罢了。
大汉天兵一到,万族皆服。
这话虽然狂妄,但是却是真实的写照,这些异族无论是从科技,政治,经济乃至于政体方面跟大汉相比都差的太远了。(仅限于刘刺奴所知的异族。)
苏武沉默了一下,他知道刘刺奴想说什么,本不想打击刘刺奴的积极性,但是还是说了:
“刺奴,虽然大汉的各方面确实很厉害,但是那些异族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就拿匈奴来说,虽然被赶走了,那是从太上皇到太子殿下三代人的努力,其中不仅仅是打打杀杀。”
“可曾见过那些勒紧裤腰带众志成城,只为大军能多吃一口粮食的百姓吗?”
“可曾见过那些血洒边关的将士们吗?”
“可曾见过那些亲自送别儿子,最终回来只是一撮灰的老父母吗?”
“三代人的努力,才打走了匈奴,这个代价太大了。”
“这里面耗费的国力也太大了。大汉遥领就够了,真要是再次陷入战争的泥潭里,大汉的百姓会多苦?”
“最关键的是,百越地区毒虫甚多,山高林密,打下来有什么用?”
苏武的中心思想就是,战争只是政治的延续,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合格的官员。最后一句是点睛之笔,更是说出了本质。
打下百越没什么用。
异族臣服了,不扎刺挑事儿就够了。
苏武所说其实也是有几分道理的,君不见强如漂亮国当初不也是在这个地区翻车了?Χiυmъ.cοΜ
当然,后面更有我们先辈创造的神话。
一战定百越!
甚至如果不是老大说了,别特么的给老子打了,再打就干到百越首都了。
没准真给干亡国了。
但刘刺奴不认同在这个观点,撇撇嘴,斜着眼看了一眼苏武:
“那是曾经,现在的大汉只要再修养几年,太子殿下必然不会甘心遥领。”
他太了解刘进了。
苏武没有反驳。
刘刺奴说的也没错,这一路上他凭什么敢这么浪。
不就是因为有着强大的大汉撑腰吗?
说的更直白点,不就是仗着兵强马壮,无敌吗?
甚至太子殿下考虑周到,还给配备了军医,马倌,不然就那林中的毒虫就够先锋队喝一壶的了。
现在奢侈的缠着两层厚布的绑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救了不知道多少战士。
那野外生存手册更是让苏武直呼幸运,他回想一下,难道太子殿下早有预料,自己会迷路?
苏武迷茫了。
刘进要是知道,绝对会抽他两巴掌。
老子知道个锤子。
老子给你这些东西,是考虑到先锋军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去南方,不了解南方的水土气候,更不了解那里的水文地理,害怕先锋军被一些小问题困扰。
可谁他娘的能想到你跑到了百越。
老子还想问问你,你去给哪个大爷当先锋了。
两人的争辩,其余人自然是不敢插嘴。
刘刺奴等待着那两队斥候回来,所得的结果都差不多。
证实了这个越人没有说谎。
刘刺奴也放心了。
行军在外,有些事情不得不防备。
“你,明日带路去你所属部落的城池,能不能做到。”
刺奴说的虽然平淡,但是越人却从里面感觉到了杀意。
怎敢说不。
急忙的点头给跪在地上:
“小的能做到!请大汉天使留我一条命!”
到了现在,他也知道这群人是谁了,这群人就是父亲口中所说的汉人军队。
那可是非常恐怖的
当年有个汉人将军在这里,控制百越好多年,据说残忍好杀。
好像还是秦人呢
“全军休息,安排好值守,口令下发!”
“对不上口令的,一律杀无赦!”
刺奴理都没理越人,就十分熟练的安排下去了。
众将士领命,整个临时的营地,不到半个时辰,就只剩下了噼里啪啦的柴火烧的炸裂的声音了。
安静异常。
时不时的鸟叫,野兽嘶吼完全打扰不了这群百战之兵的梦乡。
第二日,刺奴与苏武二人带着越人,朝着越人城池去了。
据这个越人所说,此处城池名为夸克城,算是越人的一个大型城池了。
里面住着大概有十来万的越人。
有好几个部族。
而他父亲就是其中一个部族的头领。
也算是位高权重了。
大军行驶至越人城池的时候,城墙上百无聊赖的越人赤裸上身,或是穿着皮甲,手里拿着一些青铜制作的武器,正在闲谈。
声音百米之外都能听得到。
城门大开着。
突然,一个应该是军官的越人,耳朵微微一动神色顿时大变:
“不好!快关上城门,有敌人!”
他清晰的听到了大地在震动!
战马在嘶吼!
狂风在怒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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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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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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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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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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