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丰发动着车子,但还没开走,被古争看的心里发毛,古争那眼神他从没有见过,这让他之前心里的怀疑又升了上来。
这个古争,不会真是假冒的吧?
“常丰,我想问你,你等会有没有时间?”
古争看着常丰,还别说,常丰真是个非常适合的合作伙伴,首先常丰古争了解,这就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吃货,两人不管怎么说,也算是有过生死与共。
上次面对巨狼,他们共同作战。
第二,常丰不缺钱,上亿价值的玉茯苓,说给全给了自己,和这样的人合作绝对不会因为金钱而起什么纠纷,说不定常丰根本看不上鸡血汤赚的这点钱。
最重要的一点,常丰有人脉,让他来管理,可以省去古争的很多麻烦,不管是招聘还是办各种手续,常丰出面比古争出面要强太多太多。
这样一来,可以让古争省下不少时间,可就是不知道,常丰愿不愿意与他合作。
“常丰,你想不想每天都喝到鸡血汤?”
古争突然问了句,常丰真的非常合适,特别是他有大量的人脉资源,这点古争非常需要,考验已经开始,他没时间去招聘注册,等忙完这些,恐怕考验都要结束了。
这样一来,就更需要常丰的入伙,但这家伙和自己一样都很懒,绝对不愿意去做这种麻烦的事,只能从别的方面来诱惑他,比如,美食。
“想啊,当然想,难道你以后要天天做鸡血汤!”
常丰眼睛猛的亮了起来,小鸡啄米似的快速点头,脸上还满是兴奋。
“不,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要开鸡血汤店,咱俩合伙开吧,你当了老板,以后鸡血汤想什么时候喝什么时候喝,想喝多少喝多少!”
古争快速的说着,随即看着常丰。
“开店?”
果然,常丰的眉头皱了起来,有他股份的联丰集团他都不想去,一直是他二哥在打理,让他自己单独开个店,他还真有些犹豫。
“对,开店,百年老汤经过我的改进,味道会更好,虽然每天只能做五千份,但五千份每份的味道绝对都是最佳,就算比起我之前做的鸡血汤,也差不了多少!”
古争继续诱惑,孙家鸡血汤的味道确实不错,不然也不可能加入御厨协会,上次还取得了美食大赛前十名的成绩。
说赚钱,绝对吸引不了常丰,这家伙不缺钱,只有针对他的弱点,在吃上面吸引他,只要有吃的,好吃的,他才会有兴趣。
常丰这会明白了古争的话,指着古争,又指了指自己,问道:“你的意思是,咱们两个合伙开?”
“那你是不是都在店里?”常丰又问了句。
“我不会天天都在店,但至少前几个月都会,以后看情况,自己的店肯定要经常去!”
古争没好意思说,他其实很想全权交给常丰去打理,这种话说出来,他担心常丰直接拒绝。
“开,合伙开,不过我有个条件,找了我就不能在找别人了!,只能我们俩合伙,其他人我不会同意在一起”
常丰立刻点头,让古争没想到,他答应的会这么爽快。
古争还是忽略了一个吃货对美食的追求,特别是被他惯出来的吃货,其实常丰以前不像他大哥常乐那样,喜欢四处寻找美食,他每次都是去大饭店,大酒店,那里都有名厨,做出的东西味道不会差。
可自从吃了古争做出的食物,他才明白,高手在民间啊。
古争的东西吃过了,其他东西吃起来真的是没有味道,和古争合伙开店,还是饭店,那不等于以后可以有正大光明的机会,天天在古争在蹭吃蹭喝了?
他为什么要在古争楼下买房,不就是为了蹭吃。
这样好的机会,他拒绝才是真傻,其实古争根本不用诱惑他,他自己明白这些,古争说出开店,不管开什么店,他都会同意。
常丰同意了,什么也没商量,就同意了,顺利的让古争都有些不相信。
不过同意了就好,他时间有限,有了合伙人,接下来就要选店面了。
常丰这才知道,古争拉着他出来,就是想找合适的店面,最好是原来就开着饭店,什么东西都齐备的饭店,这样既不用装修,很多东西还可以拿来就用。
简单来说,就是开张的越早越好。
“咱这样出去盲目的找是大海捞针,你等等,我先问问!”
常丰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他不仅给自己朋友打,还给自己的家人都打了电话。
常乐,梁老不多孙子们,甚至是梁老的儿子,都接到了他的电话。
常丰和古争合作开店,卖鸡血汤,需要一个大点的店面,能同时容纳数百人吃饭就行,再大点更好。
不用有包间的房子,只要大厅就可以,别的都不卖,只卖鸡血汤,不是古争自己做鸡血汤,但他有一锅百年老汤,经过他调整改良,味道更好。
这锅百年老汤,就之前闻名的孙家鸡血汤的百年老汤,是被古争赢回来的。
这些信息一汇总,常家和梁家都动了。
同意,支持,百分之百支持。
能合伙做生意,那等于说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先不说古争鸡血汤的那种美味,单单他那一手神奇的食疗方法,就值得去投资,去交往。
老爷子这样的病古争都能治好,其他的小毛病更不用说。
在之前他们可是让常丰打听过,古争的食疗不仅能治厌食症,很多病都可以治,常丰这段时间一直跟着古争,吃了不少古争做出的鸡血汤,身体感觉比以前更强壮了。
不夸张的说,古争这手食疗以后甚至可能会救命,在厉害的人,在有权威的人,也无法保证自己永远不生病,面对疾病,无论你有多大的权利,有多少的钱,其实都是一样。
病痛的折磨,绝对不会因为你的身份而减轻。
所以他们一直都想办法和古争保持着一层好的关系,有了古争,就相当于有了一个神医在身边,这样的事任何人都不会拒绝。
常丰那庞大的人脉关系,渐渐显现出了威力,他打完电话不久,便有电话打了回来,已经有人帮他找到了一些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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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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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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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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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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