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镇平只有一百多户人家,但如今还留在山村里住着的,只剩下了十几户,其他人不是出去打工,就是已经搬出去到外面镇子或者县城里去住,村子里太穷了,又都是山地,耕种很累不说,收成也极低,村里住着的人也是到山里搜寻山货,出来卖给别人换钱来维持生活。
“古先生,常先生,我上次收到的玉茯苓,就是在这里!”
一个三十来岁样子的男子带着古争和常丰来到了镇平,这人叫赵民,他是申城人,这年头很多人都拼命的往申城,京城这样的大都市跑,他却是反其道而行,从申城走出来,来到偏远的农村。
赵民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城里人需要什么,他来到农村,收取这些城里人需要的东西,然后在高价卖出去,这中间的利润很可观,至少他在申城已经买了房,而且不止一套,靠的就是这一买一卖。
赵民和乔飞认识很久了,别看乔飞年轻,在赵民这已经买了好几年的东西,是赵民的一个大客户,这次乔飞可是千叮万嘱,说了一遍又一遍,一定不要怠慢这次来的人,否则后果他承担不起。
对乔飞的身份赵民很清楚,这是一个富家公子哥,能让一个富家公子哥如此重视,甚至恐惧的人,那肯定是有着更高身份地位的公子哥。
所以赵民对古争和常丰的到来很重视,亲自带他们来了这里,要是一般的人,他根本不会说出地址,更不用说带着来了,毕竟收货源头也是他的财路,必要的时候需要保密。
“哈叔,吃饭了没?”
赵民带着两人进了村子,很快到了一个开着门的农家,这次来的就古争和常丰,舒羽本来说要一起来,被古争给拒绝了。
常丰带的装备很齐,穿的是登山衣,背着一个大背包,这个背包就有二十斤重,古争带的则简单了很多,赵民只是在身上背着一捆厚厚的绳索,还带了把刀子,其他东西都没有。
“小民来了!”
被叫做哈叔的是个六十多岁样子的老人,满头白发,来的路上赵民已经和他们说起过,这个哈叔其实几年只有五十岁,看起来却像快七十的样子。
山里人一辈子劳累,又不注重保养,看起来要比城里人老的多。
“哈叔,我这两个朋友需要上次您采的玉茯苓,他们很着急,救人用,你能不能带我们去?”
赵民拿出一个包,包里是满满的烟叶,直接塞给了哈叔,又接着说道:“两位贵人说了,你只要带他们到采集玉茯苓的地方,他们就按照上次的份额给您钱!”
古争和常丰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前往江西,在他们来之前,赵民已经提前问过,山里只有之前那一块玉茯苓,再也没了。
商量之后,古争和常丰才想着进山里去看看,玉茯苓是很稀奇,但同时也是群生植物,既然现在是买不到了,那能自己找到也成。
“你说真的?”
哈叔一下子坐直了身子,玉茯苓是珍惜药材他知道,上次采集的那块就是卖给了赵民,一小块赵民给了他一万块钱,这些钱,都够他在山里两三年的开销了。
只是把人带过去,就能得到一万块钱,这对他来说等于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当然,我什么时候骗过您!”
赵民呵呵笑了声,他和山里人已经打了十来年的交代,山里人看似很淳朴,但其实也有他们的小聪明,不过你只要捏住他们的需求点,打起交道来就会容易很多。
“好,我带你们去!”
哈叔起身,将赵民给他的烟叶放在一旁,回屋子里穿了件衣服,拿了个棍一样的东西就走了出来。
镇平旁边的山叫蓝屏山,整个山像一个蓝色的屏风一样,因此而得名,蓝屏山属于武夷山脉,这里都是没有任何开发的原始山脉,即使这里的村民,进山也不会走太深,深山中有太多未知的危险。
哈叔带路,四人一起上山,哈叔生活在山里,别看他年纪大了,身体非常的灵活,赵民则是一直在这边收货,走山路的次数也多,早就习惯了。
进山的时候,赵民还偷偷观察着古争和常丰。
古城和常丰的表现让他很是惊讶,加上之前进村和上山,已经在山里走了一个多小时,两人的气息都很平稳,没有一点累的样子,而且跟着他们显得很轻松,他和哈叔都是经常走山路,走山路和爬山不同,他们走的很快,和走走停停的爬山完全就是两个概念。
毫不夸张的说,他们的走山路,就相当于外面的小跑。
这种情况下古争和常丰还能跟的这么轻松,特别是常丰还背着那么大一个包,要么就是他们有一副超强的体质,要么就是练过。
赵民不知道,这会古争和常丰的心里也都很是惊讶。
古争能跟上,是因为他现在可是修仙者,他的餮仙仙诀第一境界已经到了一半,体质提升了好几倍,只是走山路当然没问题。
常丰能跟上,是因为他从小就在部队训练,常丰小时候调皮,他父亲就把他送到部队,让他舅舅来练练他,十三岁就去了部队,今年二十五岁,他每年都至少在部队一个月,虽说他不是士兵,但他的身体素质丝毫不差于那些士兵。
常丰的舅舅曾经说过,常丰的身体素质,已经能和一些特种兵相比了。
“到了,当初的玉茯苓,我就是在这个峡谷内找到的,里面我不会再去了!”
又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哈叔才停下,他们前面是一个细长的峡谷,这个峡谷对附近几个村子里的人来说其实是个禁地,从小他们就被叮嘱过,这个峡谷绝对不能进,峡谷里有吃人的怪兽。
上次哈叔进山,来到峡谷之前犹豫了下,因为那天收获很少,就偷偷进去了一点,也就是在里面发现了玉茯苓,采集到那一小块与玉茯苓之后便离开了,之后他还担心了好几天。
这次他只是带路,并不是帮着寻找,来到峡谷前他就不在走了,按照之前的约定他已经做到了,他的玉茯苓确实是在这里面找到的,他已经将人带到了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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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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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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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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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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