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即使这样,目前楚成邺在朝中的呼声还是很高的。
最初,明沁雪她爹是一门心思要将她嫁给楚成邺的,可正因为楚成邺呼声越来越高,所以,她爹觉得这亲事,可能得缓缓,毕竟,她若嫁给楚成邺了,她爹与楚成邺是翁婿关系,本是奉正统,变成了私心。
另外,连一朝丞相也成了楚成邺的岳父,定远侯又是楚成邺的舅舅,这就是绑死的关系。哪个皇上不会心生忌惮?
楚成邺如今二十有二,本早就该娶妃生子,但娶明沁雪吧,似乎不妥,而娶别人吧,又有些不甘,就因为这个原因,现在还没有正妃。
看在别人眼里,这正妃之位是为明沁雪虚位以待,但明沁雪并不愿意!
在所有人眼里,楚成邺身份尊贵,还能将正妃之位空在这里一直等着明沁雪,还真是诚意十足。
但是明沁雪却只觉得可笑。
如果她的父亲不是明崇峻,楚成邺会这样吗?
换句话说,如果父亲的女儿不是她明沁雪,而是明小沁,或者明小雪,那虚位以待的,也不会是她。
更何况,虽然楚成邺正妃没有,但是,府中的侧妃和侍妾,却已经有一大堆了。
她想要的,只是一个能以真心换真心的男子,能琴瑟和鸣,能白首不离心,不是那个正妃的名份!
尽管她出身在这个贵女圈子,她身边很多人都觉得,名份地位重于一切,可她从不这么认为。
所以那天,她对孔芷悠说的话,是发自内心的。
可惜,她的想法不重要。琇書蛧
她知道,所以除了那天对孔芷悠,她从没有说出来过。
也是那天见孔芷悠,让她的心有了一些波动。
她看到了一个青衫少年,因为离得太远,也因为角度问题,她没能看清那少年的正脸,可远远一眼,那英气勃发,那轩昂爽朗之气,还有青衫磊落不羁的风格,却让她的心动了一动。
为那少年漂亮利落的身手,为他路见不平,悍然而出的侠义,为他爱护幼小,善良的品性,也为他事了拂衣去,不留功与名的潇洒。
当然,那不是爱,只是一点点,一点点的心动。
就像她一直感觉自己虽然过得好像光鲜亮丽,是闺秀圈子里稳居榜首的人物,但其实那不过是别人眼里的光鲜。她的前程,人生,不过是一片被云雾遮挡的灰暗,让她看不到出路,看不到阳光。
难道以后,她得和那些闺秀们一样,嫁给一个男子为正妻,然后管理着后宅,努力去和后宅的那些和她分享同一个男人的女人们争风吃醋,尔虞我诈,那样的日子,有什么意义?
她从小读书明理,学识不差,若是男儿身,未必比她哥差。可惜,却只能成为别人口中的闺中才女。
那不是她想要的。
她宁愿嫁给一个平凡普通的人,一生一世一双人,相夫教子,平凡一身,好过那看似风光,其实只能有苦往腹中咽的日子。
楚成邺送来请帖,那就说明,他不想再等了。
父亲也同意了。
她呢?
她不想同意,她对大皇子妃一点想法都没有。哪怕所有人都觉得她是会嫁给大皇子的,哪怕没有婚约,没有文定,她都已经被打上大皇子妃的标签,可这不是她想要的。
直到那个青衫少年的出现,就像一束光,让她觉得,前路的灰暗之中,突然出现了一缕光,哪怕那光很微弱,但仍然让她心中想念,期待,向往!
后来她又出门过几次,可惜,再不见那青衫少年身影。
她纵使得父兄疼爱,但毕竟是深闺女子,出门也没有那么随意。
这份鎏金请帖,她决定赴约。
四海楼啊,现在连想起这三个字,都有一种隐隐的喜悦和期盼。
明天,能见到他吗?
明沁雪知道希望并不大,人海茫茫,有些人日日可见,有些人,擦肩而过便是一生。
她真羡慕孔芷悠,那样恣意随心,张扬肆意,如果孔芷悠对那个青衫少年有好感,应该不会像自己这样,只能在心里想一想,什么也做不了。
她还羡慕一个人。
那个敢搬出梁王府,面对所有流言蜚语,却泰然处之的沐清瑜。
她曾试想过,如果是她,不喜欢所嫁之人,有没有勇气搬出府独居,然后被人讥笑嘲讽,被异样的眼光包围。
她发现她不能!
大概因为她不能,所以她才会心生羡慕和向往,心生好感和亲近!
四海楼,京城贵人们最喜欢的去处,地方豪华又雅致,身处热闹繁华的地段,却十分清静,费用虽不菲,但这不正好彰显身份吗?
三楼烟台阁,楚成邺已经到了。
他的身后有一个侍卫。
身穿杏色锦袍的楚成邺,器宇轩昂,身上带着皇家子弟的贵气,那种贵气从骨子里透出来,使他整个人更多了几分让人仰望的威仪。
当然,此时他并没有展示这种威仪,他在微笑。
他的幕僚和舅舅们都说了,现在时机到了,他终于可以将明小心娶来为妃了。
以前他觉得明丞相是站在他这边的人,虽然明沁雪在整个京城闺秀圈子里的身份地位,让他十分满意。但为了自己的大业考虑,他也不是不可以让出来。
明丞相支持他,明丞相的女婿以后自然也是他的助力。
虽然心中有些惋惜,但成大事者又岂能因为一个女人而斤斤计较?
好在他想笼络的楚昕元,很快就出了日照轩的事,父皇圣裁,娶了沐家的女儿。所以他觉得大概是他和明沁雪有缘,别人拆不散。
如今沐家与秦家表面上势同水火,那他现在再娶明丞相的女儿,也就没有那么引人注目了。再说他年纪已经不小,是该娶正妃赶紧生个继承人了。
因此他对明丞相暗示了一回,亲自写下了帖子,邀约明沁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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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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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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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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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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