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txt下>第六十章 吹一辈子的战斗
  突然发射的箭矢造成了惨烈的伤亡。

  加上契丹人又比较放松,急着通过一波密集冲锋来结束战斗,因此伤亡数字就比较可怕了。

  仿佛无穷无尽的箭矢从步兵手中射出,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弩矢,说一句「弓弩雷发」并不过分。

  射手们也克服了一开始的紧张、焦虑,箭射得越来越顺畅,越来越准。他们的基础技艺不错,但缺乏的是经验、勇气--平时自夸的勇气可不保准,兴许上了战场就烟消云散了,这并不少见。

  如果是一个平庸的指挥官,大概会急着催促他们退往高处,利用地形来削弱骑兵冲锋的威力。事实上真那样做的话,契丹人可不一定会冲了。

  他们不是突厥。在唐军步兵占据高处的时候,依然会不顾伤亡直接用骑兵硬冲,最终招致惨败。惨败后还上了头,继续冲,冲着冲着就败了。

  契丹人的战斗意志很成问题。

  他们遇到难以取胜的敌人,就下意识避战,现在如此,历史上二十年后面对李存勖的五千骑兵时,两万契丹前锋一矢未发,直接被吓得溃散了,争相渡过冰河,溺死、冻死无数,阿保机之子也被俘虏。www.xiumb.com

  他们是不可能和你硬拼的。

  氏叔琮不是平庸的指挥官,他也不想学某圣打四平八稳的仗,因此遣精兵至后阵,故意喧哗,示以羸马、财货,引诱契丹人来攻。

  如今看来,契丹人上当了。

  冲锋在前的骑士稀里糊涂人仰马翻。劈头盖脸的箭雨制造了大片死亡陷阱,垂死的战马痛苦嘶鸣,弥留之际的骑士无助地躺在地上,双目圆睁。

  他们倒下之后,后方还有接连不断的骑士涌上来,躲闪不及的他们直接撞上了倒毙的马匹,重重地摔倒在地。

  有那骑术高超的牧人紧急拨转马首,向两侧散开,但很快遭到了后方友军的冲撞,双方一起跌落在地。

  乱了,他们乱了!

  「杀贼!」氏叔琮从亲兵手中一把扛过自己的帅旗,策马冲下山坡,大吼道:「杀贼!」

  「杀贼!」军士们见状,勇气倍增,纷纷弃了弓箭,手持长槊、重剑、陌刀,冲了上去。

  密集的步兵小步快跑,很快杀到了契丹骑兵阵前,刀劈斧砍,人仰马翻。

  更有数百士卒,从侧翼绕过,冲到契丹骑兵后方,大砍大杀,制造了更大的混乱。

  耶律剌葛挥舞着一杆狼牙棒,棒上沾满了鲜血和脑浆。他已经击毙了两三名夏军士卒,奋力扯出了空间,双腿一夹马腹,战马嘶鸣一声,猛地蹿了出去。眼看正要加速离开混乱的战场,却觉马蹄一软,整个人摔跌了出去。

  半空之中,他用眼角余光瞄了一下,原来马腿被钩镰枪勾住了。

  「嘭!」耶律刺葛重重地摔倒在地。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两名夏兵快步冲至,其中一人高高举起重剑。….「咔嚓!「耶律刺葛的脖颈被切开了一半,鲜血喷涌而出。

  前阵的三千余人也冲了过来,他们一半人持枪列阵,死死盯着已经上马的飞骑军,另一半人绕至契丹后方,前后夹击。

  契丹人失去了指挥,又处于混乱不堪的状态之下,大部分人如无头苍蝇一般乱冲乱撞。

  他们不想打了,没勇气打了,没信心打了。

  他们现在只想逃跑,只想脱离这个血腥的战场,只想回到家乡,抚慰自己受创过深的身体和心灵。

  氏叔琮扛着大旗,在战场外围游弋。他走到哪里,哪里的士兵就勇气暴增,手下都快了三分,杀起契丹人来如砍瓜切菜一般。

  「贼子易破耳!」氏叔琮哈哈大笑。

  步兵没法重创乃至全歼骑兵吗?未必。

  成德王武俊玩空心方阵,把敌军骑兵放入己方的步兵人丛之中,再四面合围,关门打狗,让骑兵无处可逃,这是一个办法。

  李嗣源六万步兵,面对三十万契丹骑兵,步兵玩战场机动,绕至骑兵后方,两面夹击,是一个办法。

  符存审烧柴草制造烟雾,让契丹骑兵不辨方向,乱跑乱撞,与步兵陷入混战,最后被杀得惨败而逃,是一个办法。

  葛从周先用步兵大量杀伤冲阵的骑兵,然后发起冲锋撵着骑兵屁股跑,活捉李克用之子李落落,是一个办法。

  李嗣业肉袒冲锋,激励士气,两千步卒人挡杀人,神挡杀神,砍得安史叛军人仰马翻,是一个办法。

  或者学隋代于仲文,故意在后阵示敌以弱,引诱高句丽步骑来攻,然后前后夹击,将其杀得体无完肤,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步兵打赢了骑兵,没法追击,没法重创人家,是不是你太菜了?面对四面八方的敌骑,没有临敌变阵的勇气,以及步兵顶着骑兵骚扰,战场机动的能力?

  至不济,敢不敢肉袒冲锋,带着步兵追击?步兵与骑兵作战,并不一定需要阵型,薛延陀人不需要,葛从周不需要,李嗣业不需要,只要够勇,散乱的步兵也能和骑兵对打。

  只要想,办法多得是,就看士兵够不够勇猛,将领临机应变的能力强不强了。

  氏叔琮这一招完全是学的隋代于仲文故智,高句丽人上当了,契丹人同样上当了。

  「杀!」步兵追着溃骑,一路大呼,长枪捅刺,战斧敲砸,契丹溃骑但四处乱跑,没有一人敢还手。

  夫战,勇气也。

  氏叔琮带的多为州兵蕃人,战斗力就那样,但此时勇气上来了,上头了,个个如猛虎下山一般,双眼赤红,提着刀斧长枪,就敢追着骑兵砍杀。

  反观契丹骑兵,刺葛被杀,余众只想着逃命,四处乱跑,往往跑着跑着,就遇到三两步兵,迎面而来的就是上砍骑手、下斩马腿,一个个被拖下马来斩杀。

  整个战场陷入了混乱之中,人马交杂,双方都没有阵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乱成一团。因为骑在马上天然的战斗劣势,以及低落得无以复加的士气,这场仗几乎成了夏兵一面倒的屠杀。….李从珂在远处看得胆战心惊,同时又兴奋无比。

  他不是什么胆小怕事的人。

  战阵之上,他甚至敢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单骑冲阵,擒拿敌兵而回。

  这场仗打得实在太精采了,实在太对他胃口了。他甚至把自己代入了氏叔琮,琢磨着如何更有效率地砍杀契丹人。

  「壮哉!」李从珂舔了舔嘴唇,握紧了手里的马槊。

  军士们见状,默默整理器械,准备随他冲锋。

  「走!」李从珂潇洒地一转身,撤了。

  军士们愕然,不过也没二话,跟着走了。

  救援契丹人?草,不痛击友军就不错了。这帮混蛋,四处劫掠,早看他们不顺眼了。

  再者,人家还留了大量步卒防备着自己这边呢。

  另外,冲入那片混乱的战场,连契丹带夏人一起冲?撞在契丹人的马上,把自己也冲乱了怎么办?然后人家那一千五六百步卒再加入进来,进行一场更大的混战?

  走吧,回云州报信去。

  ??????

  「这是耶律刺葛。」游昆仑捧着一颗头颅,恭敬地献给氏叔琮。

  「阿保机的弟弟?」氏叔琮颇感兴趣地接了过来,仔细看了看。

  怒目圆睁、血肉模糊,脸上甚至还有马蹄印..…

  唉,死得也太惨了。

  随手交给亲兵

  后,氏叔琮走到士兵们面前,微笑看着。

  军士们都服气了。

  原来梁人也是会打仗的,梁将的本事也确实很厉害,可能就比圣人差一点。

  今天打了这场大胜仗,回乡之后,甚至可以吹一辈子。

  两千多契丹骑兵,最后只跑了数百,连阿保机的亲弟弟都被砍死了。杀得如此荡气回肠,别人听了,谁敢不赞一声好汉子?

  「契丹人劫掠的财物,全分给弟兄们。」氏叔琮大手一挥,说道。

  诸州州将们一听,下意识觉得不太合规矩。

  不过规矩是规矩,战场之上,执行得往往没那么严格。千百年来一贯如此。打扫战场得到的财物,只要不是数额太大,仨瓜俩枣的,分了就分了,上官也不会深究。

  「打扫完战场之后,全军扎营。明日--随我西进云州。」氏叔琮又命令道。

  将领们大声应是,士气高昂。

  氏叔琮却注意到了他们的服从性,心中甚为满意。

  关北道的州兵,其实底子都不错。如果圣人放心大胆地委以全权,让他按照自己的办法来治军,再打上几年仗,他敢将其捏合着一支禁军水平的部队。

  这样一来,他也就有本钱了,而不是纯靠着朝廷之命来指挥部队。他可以用自己的威望来代替朝命,至少可以代替一部分。

  有些人,庸庸碌碌,在一个位置上干几十年,最后还是靠朝廷命令来指挥部队,打得还不咋地。

  有些人,天生将才,只要给了他机会,他能用人格魅力感化士卒,结交军官,带领他们打胜仗,拿赏赐,威望日深,走到哪里,军官们大气都不敢出。

  威望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是如今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中最宝贵的物事。

  制度在威望面前,可以被扭曲。

  风气在威望面前,可以被改变。

  武夫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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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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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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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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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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