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读者老说本书主角道德差,他说这个,我没说什么。
但他喋喋不休,每一段发一个评论,反复喷,还拿朱元璋举例,说他道德好。
我忍不住了,破防了,我就问一句:你了解朱元璋吗?了解他的部队吗?
就封建王朝来说,屠城是最大的恶,能让你千夫所指。与之相比,玩女人简直不值一提了。
读者总盯着女人说事,我想了想,大概还是看客心态。
如果你代入当时的百姓,就知道屠城可怕还是主角玩女人可怕了,也就知道古代人们极其不能容忍屠城这种事,但上层人物玩女人却没人指责多少的原因了。
下面主要采用明朝史料,因为我怕引用清朝的史料被人喷不足信。
(一)义军草创时期
元朝末年,红巾起义,天下大乱。
社会秩序的崩溃,造成了农业生产的极大破坏。各路兵马杀来杀去,粮食肯定是严重不足的,那么就要想办法补充。而在没有一个稳定后勤基地的情况下,想要粮食,就得抢。但在整体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抢不到,怎么办呢?
吃人。
小明王的淮右义军吃不吃人?当然吃。
《元史》中记载吃人的事情很多,各路义军跑不掉。记住,《元史》是明朝修的。
另外,生活在元末的普通人也会记录。
元末陶宗仪《南村辍耕录》——
“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乘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以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元末叶子奇《草木子》——
“汝宁盗韩山童男陷汴梁。僭称帝。改韩为姓。国号宋。改元龙凤。分兵攻掠。其下有刘太保(刘福通)者。每陷一城。以人为粮食。人既尽。复陷一处。故其所过。赤地千里。大抵山东河北山西两淮悉为残破。”
元末吴志淳《儿牧牛诗》——
“牛不耕田禀无粟,淮上三年食人肉。”
朱元璋亲兵俞本《皇明纪事录》——
“安丰被张氏围,城中饥甚,人相杀食。有尸埋于地而腐者,亦掘而食之,或以井底泥为丸,用人油炸而食之。”
综合《元史》及这几条私人记录,元末淮右义军大规模吃人肉基本没有疑问,这也是符合当时社会实情的,粮食不足。农民起义军就这样,就像黄巢一样,基本都吃。
那么淮右义军中的朱元璋部吃了没有?
《明本纪》——
“明日,陈兵果至,其来甚锐,直造城下。守者摇旗鼓噪,伏兵见之,缘山而出,循江而下,绝其归路,一战俘斩万余众,生擒三千人。常遇春不欲以闻,曰:“此皆劲敌也,既俘不杀,将贻后患。若以闻,上必不尽诛。”
达不听,遂以闻。上谓使者曰:“急回军中喻诸将,彼先开隙,今初与战,三千精锐,未可尽废,宜释之,使为后用。”遇春初闻遣使赴京,密令军中以三千人皆杀食之,黎明,止存三百人。”
这里记录的是常遇春部吃人。
当然你可以说是孤证,我也不否认。但以当时的大环境,粮食筹措那么困难,吃人是难免的,朱元璋部不会特殊于淮右义军其他部分。
(二)正规化时期
朱元璋有了地盘了,粮食相对没那么紧缺了,自然不至于还像之前那样吃人。
但这时候有其他严重的问题,就是军纪。
义军是什么成色?裹挟民众,基本什么人都要。朱元璋部也有不少土匪、山贼之流,这些人习气很差的,而朱元璋早期要没什么钱,发军饷估计都够呛,那么怎么激励士气呢?
其实历史已经给了我们答案,以财货、子女为诱惑,抢劫。历朝历代都有,义军当然也不能免俗。
《明太祖实录》(注意,这是明朝的官方史书之一)——
初,诸将破城,暴横多杀人,城中人民夫妇不相保。上偶出见一小儿立门外,问曰:“尔何为?”儿曰:“候我父。”曰:“尔父安在?”曰:“在官养马。”问其母曰:“亦在官门下,与父不敢相顾,但以兄妹相呼,我不敢入,故窃候之。”上为之恻然,即召诸将谓曰:“比诸军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何以安众?凡军中所得妇女,当悉还之。”明日,聚城中男子及所掠妇女于州治前,至则令妇女居内,男子列门外两旁。纵妇女相继出,令之曰:“果夫妇,相认而去,非夫妇,无妄识。”于是夫妇皆相携而往,室家得完,人民大悦。
这里讲的是朱元璋的部队做了几件事:
(1)破城后,“暴横多杀人”。
(2)“人民夫妇不相保”,老婆被明军抢走。
(3)这是经常做的事情,“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
《明太祖实录》这段引用的是《明本纪》,原文是——
初,城中杀伐甚众,存者少。纵有存者,夫妇不相认。一日,暇,上马台前一小儿,但能言语,不知人情,上谓小儿曰:“汝父安在?”曰:“与官人喂马。”“汝母安在?”曰:“官人处,有与父娣妹相呼。”上知不可。明日,会诸人,喻曰:“兵自滁阳来,人皆只身,并无妻小。今城破,凡有所得妇人女子,惟无夫未嫁者许之,有夫妇人不许擅配。”期明日,阖城妇女男子尽行会衙门前。明日,依期而至。上令妇人入衙,以男子列门外街两傍,令妇人相继而出,下令曰:“果真夫妇,即便识从,非夫无妄为。”令既,妇女出,完聚者半之。
两者的差别在哪里?
《明太祖实录》里写的是,朱元璋下令将所有抢来的女人放走。
《明本纪》写的是,朱元璋下令有丈夫的女人放走,没结婚的继续留在军营内。
另外一件事。
《明本纪》——
时诸军饥馁久矣,一视粮食孳畜,尽意欲取,意在盈舟而归。上视军意不过图财而已,此去再欲复渡,恐事难为,不能掳有江东。因是以刃断群舟之缆,推入急流,须臾船漾漾而东下,诸军恐之。有告上曰:“如此若何?”上谓诸军曰:“前有州曰太平,子女玉帛,无所不有。若破此一州,从其所取,然后方放汝归。”
这里又讲了几件事。
(1)朱元璋的部队缺粮食,一看到粮食牲畜就抢。
(2)朱元璋为激励将士攻太平,公然宣传城里有女人、财货可以抢,以激励士气。
这一时期老朱其实已经意识到部队军纪太差,跟土匪一样,长期下去是不行的。但他无力解决,因为部队成分复杂,有濠州义军,有投降的元军,有山贼土匪,有巢湖水匪等,大家都是烂人,老朱想约束军纪,有可能会引起大伙反对。
这时期他想攻京口,担心手下大肆烧杀抢掠。
“将欲发兵取京口,上不亲行。恐帅首纵诸军焚掠太甚,犹豫未决。”
(三)占领金陵后
《皇明纪事录》里记载明军北伐时东昌屠城——
“二月,攻东昌,坚拒数日。大军四面登梯克之,遂屠戮,纵军掳掠,焚其房舍而去。”
指挥官是常遇春。
朱亮祖的长枪军南征方国珍。
老朱知道长枪军是什么货色,军纪烂到家了,出征之前特意嘱咐:
“命参政朱亮祖帅浙江衢州、金华等卫马步舟师讨方国珍。上曰:“方国珍鱼盐负贩,呰窳偷生,观望从违,志怀首鼠。今出师讨之,势当必克,彼无长策,惟有泛海遁耳。三州之民疲困已甚,城下之日,毋杀一人。”于是亮祖顿首受命而行。”——《明太祖实录》
老朱担心这支军纪很差的部队犯老毛病,于是叮嘱他们不得屠城。
结果呢?
万历年间《温州府志》记载:
至正二十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申时温州投降,夜中军士燃灯检刮,至三鼓(凌晨)放敢扑救,二十七日城市损坏大半,凡五日,兵才安。
这就是传说中的五日不封刀,屠温州。
元末陶宗仪家就有三位妇女不愿受辱自尽。
元末文人刘崧也有诗——
往年兵入台州府,劫掠州人尽荼苦。陶家一妇偕二女,捐命俱能保真素。
清代县志也有记载:“明师入城,火焰滔天。”——当然有人肯定不信,认为是清朝黑明朝,写出来只供参考。
《皇明纪事录》——
至八月十五日,达令各卫将士上下穿地道以攻之,城中不觉,师道方力战间,城中地透军出,遂克之。羁其守将,屠其男子,纵掠妇女,擒师道于一百八渡,斩之。
这里说的是徐达屠城。
攻破庆阳后,杀光男人,把女人抢走。
《明太祖实录》——
先是高丽国王王颛有姪女遇乱陷没于军,使者入朝言其故,上令中使访得之。至是赐以衣资廪饩,令其使者护归本国。
这里讲的是明军攻陷元大都一年后,高丽王让老朱帮他找侄女。
他侄女是元朝鲁王妃,失踪了。
老朱也不知道这女人在哪,于是“遣宦者访天下军前”,最后在开封找到了。
这个女人在明军军营里待了一年,被送回朝鲜后,高丽王“王闻而不悦”,因为这个女人“当元朝离乱之际,又不能守节徇身,为虏获于大明,亦可耻也。”——这部分内容有朝鲜史料记载。
明军在元大都抢女人的事情朝鲜也有记录,可互相印证。
其实还有很多屠城记录。但受限于史料,我不能用清朝的啊,那肯定是黑明朝。
另外就是湖北、湖南一带有很多人家的族谱中记录了明军在当地的屠杀,但我怕被喷不足信,于是也不写。
但老朱对方国珍、张士诚、陈友谅这些被他打败的势力及其治下民众是否宽容,各人有各人的见解。
我的见解是,老朱对他们十分不宽容,疍民就是例子。
就以上明朝史料而言,已经可以确证徐达、朱亮祖、常遇春都屠过城。都是元末明初及明朝史料,甚至还有朝鲜史料,大家自己鉴别。
写这么多,不是黑朱元璋,我对他没甚恶感。
主要是有人不了解朱元璋的另一面,纯靠脑补,认为这是一個完人,然后来指责我。
我这人受不得激,当然要有理有据地反驳了。
老朱玩的人妻少吗?要不看看他后宫里有没有别人妻妾?
朱元璋功是功,过是过,分开看,很难吗?xǐυmь.℃òm
为什么做不到客观看待?非得神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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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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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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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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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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