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txt下>第三十四章 就很突然
  土团乡夫是什么战斗力,这个其实很难讲,因为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战斗频繁的地方,乡勇基本不可能逃过每年冬春时节的集中训练,此为“会操”。

  顾名思义,各乡、里的土团兵自带干粮、酱菜,集中到某地,展开大兵团训练,主要项目是熟悉金鼓旗号、大军作战所需的纪律以及学会几個常用的军阵,比如偃月阵、方阵、锋矢阵等等。

  训练时间至少一个多月,一般是两个月,偶尔长达三个月。

  会操之外,还有“单操”,即不需要集中,各自分散训练,一般是个人武艺和小规模的配合战斗。

  这种制度北朝时就有了,到了国朝更是贯穿始终。不过你懂的,一般太平盛世时,这种事情容易流于形式,训练效果不佳。不然的话,当年安禄山带十五万大军南下,怎么能一路攻陷两京呢?

  那时河南百余年不闻兵火,武备废弛,地方基层的乡勇训练完全烂掉了。安禄山手下那些常年与契丹、奚人厮杀的边军打过来,能挡住就有鬼了。

  艰难以后,训练的质量直线提升。因为要经常上阵了,如果还是稀烂的水平,不但害己,也害人。

  有些常年暴发战争,或者常年征兵去外地打仗的地方,比如京西北、关北、河东、河南、河北的乡勇质量都不错,在当时比一些地方的州县兵甚至衙兵还能打。当然现在全国各州县的武力水平都上来了,每年都在提升,各地之间的差异慢慢变小,但还是存在的。

  河南乡勇,就战斗力而言,应该是全国顶尖水平的,因为他们遭的罪最大,战斗最频繁。

  可如今进攻醋沟大营的汴州乡勇攻起来却有气无力的。这无关技艺,只和精气神有关。

  朱全忠登上临时搭建的高台,俯瞰整个战场,结果看着看着就直摇头。

  夏兵只放了一轮箭,乡勇的脚步就慢了下来。

  第二轮、第三轮箭施放后,甚至直接溃退了回来。

  军官们气急败坏,当场拿下了数十名溃得最快的,手起刀落,将人头挂在寨墙上,以儆效尤。

  乡勇们看看默默无语。看起来没什么害怕的样子,但士气也没有明显提高。

  鼓声再起,他们沉默地转过身,发起第二轮进攻。

  敬翔远远看着,直皱眉头。他担心再打下去,这些乡勇会反戈一击,直接与督战的飞胜、雄威二军军士动手。这两支衙军,如今看起来士气也不怎么高啊。

  打了这么久,傻子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南征许州的那么多人都没回来,去哪了?是不是都死了?琇書網

  上头不说,封锁消息,但越封锁底下人越胡思乱想。如今营中私下里传的流言已经很离谱了,甚至有人说朱友裕带头降了邵树德。

  天可怜见,朱全忠都不知道儿子及长直军的命运,但营中将士们信誓旦旦地说长直军降了,朱友裕在姑姑彭城郡夫人朱氏的劝说下投了邵树德,认其为义父,好像他们亲眼见到的一样。

  李振也嗅到了一丝大败的味道。

  他的心思比敬翔更活络一些,终日心事重重,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他不敢表露出来,因为敬翔那个“朱氏老奴”很聪明、很敏锐,让他看出来就不妙了。

  鼓声隆隆,乡勇们又展开了新的攻势。

  寨墙上箭如飞蝗,毫不留情地收割着他们的性命。未几,数队军士放下壕桥,打开壕门,直接杀了出来。

  侍卫亲军严格来说也是乡勇,但又不是一般的乡勇。

  他们最初都是邵树德征服的党项、吐谷浑、吐蕃、回鹘部落民,后来补充了两次降兵进来。比如打下山南东道后,就挑选襄阳、房州降兵精壮千人编入侍卫亲军。这些人都是单身汉,一开始迁移到丰、胜时还很不情愿,后来发现部落里成年男丁很少,他们过来后有女人、有孩子、有牛羊,抵触情绪少了很多,如今一个个都乐不思蜀了——背后的原因令人暖心,因为部落里还是女多男少,精壮男子比较抢手,草原女人又比较热情,只要你身体吃得消,晚上直接钻人家帐篷里就行。

  侍卫亲军三部(沃阳宫、榆林宫、洪源宫)也比较富裕,邵树德还曾经给他们发送给一批缴获自神策军的装备,因此整体器械精良,打起仗来不是土团乡夫可以比的。

  这一波近千人分多道门出击,刀枪齐下,立刻就把这批士气不怎么样的汴州乡勇给杀得大败而逃,一些攻营器械也点火烧了。

  打完之后,他们又撤回营寨内,动作非常麻利,一看经验就很丰富。

  “继续攻!”朱全忠看到后不为所动,下令乡勇们继续攻营。

  虽然被杀败了,但他们也不是一点成果都没有。至少拔下了两个警戒用的外围小营寨,还填平了不少陷坑和壕沟。

  用他们的命来扫除这些障碍物,同时消耗守军的箭矢和精力,这就是乡勇的唯一价值。朱全忠心硬如铁,自然不会有丝毫动摇。

  不过他还是做出了些许调整。雄威军一部前出,披甲持械,警戒寨内夏军再冲出来捣乱。

  可惜没有太多骑兵,这一点比较遗憾。

  踏白都招募了部分精于马战、骑射的河南子弟入军,但仍然只有千余骑,是朱全忠手头比较稀罕的高机动力量,根本不舍得用——这支军队现在由他亲领,没人可以调用,可见其宝贵程度。

  这一仗一直打到傍晚,方才鸣金收兵。

  有人点计了下数量,竟然死伤了两千多人,但朱全忠眉头都没皱一下。只要能达到目的,死伤再多人也没关系。如果击败了夏贼,收复郑州,就又可以征兵了。便是夏贼增兵,他们不得已退回去,也不怎么吃亏。

  不知不觉间,曾经爱惜百姓、轻徭薄赋的朱全忠,又慢慢变成了当年在巢军打仗时的模样,可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可见在他心里,百姓并不重要,权势才是第一位的,如果二者冲突,选择哪个一点也不难——当然,此时全国所有军阀几乎都是这个模样。

  营地外游弋的夏军骑兵非常之多。

  他们的存在,也极大干扰了梁军的进攻,使得他们不得不分出大量精力警戒。一天下来,雄威军累得够呛。

  二十四日,攻势继续。

  乡勇们甚至攻上了寨墙,不过很快被击退,遗落下了大量尸体。

  太阳渐渐升了起来,雄威军将士披甲列阵,又累又渴。军中的窃窃私语声越来越大,军官屡次呵斥,都无法彻底禁止。

  这些武夫!敬翔心中暗叹,都贼精贼精的。

  主将威望一下降,他们就敢搞许多小动作。主将没有威望,他们就敢蹬鼻子上脸。如果主将让他们不满,甚至敢鼓噪作乱。

  远处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夏贼骑兵又一次袭扰开始了。雄威军将士抱怨连天,慢吞吞地列好阵,一番弓弩骑射之后,夏贼骑兵丢下数十具尸体,仓皇而去。

  有军官看到遗落在战场上的马儿,直接跑出去拉回来。

  老实说,这是违反军令的,但现在所有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没人敢呵斥得太狠,防止这些日渐桀骜的武夫鼓噪作乱——大伙的家人都在徐、宿,不是被夏贼占着,就掌握在淮人手里,能给你在这披甲列阵,已经是看在梁王的面子上了,你还想怎样?

  午时过后,养精蓄锐两天的飞胜军终于出场了。

  朱全忠、敬翔、李振等人在高台上仔细看着。

  五千余战兵分成三部,其中两部各千人从南、北两个方向佯攻,主力三千人从东面进攻,围三阙一,打得热火朝天。

  公允地说,他们还是挺卖力的。夏贼的军将亲上寨头,鼓舞士气。各级军官声嘶力竭,奋勇厮杀,一直打了一个多时辰,双方伤亡都不小,这才鸣金收兵。

  一直板着脸的朱全忠满意地笑了笑。如果接下来飞胜军都这般卖力的话,攻破这个营寨并不需要几天。

  申时三刻,乡勇们的最后一波攻势展开。

  飞胜军已经回营休整,雄威军将士警戒了一天,累得不行,纷纷讨水喝。

  辅兵用担子挑来了水。军士们见状,纷纷涌到水桶边,争抢木瓢。

  在太阳底下晒了一整天,干的还是披甲列阵的伙计,哪个不是又累又渴?这时候天王老子来了也不管用了,谁都别想阻止我喝水。

  西边的原野之上突然出现了一道银色的波浪。

  波浪快速移动着,离梁军大队只有三百余步的距离。

  波浪之前是大队骑兵,他们聚集在一起,大声呼喝,左右驱驰。被烈日晒了三天的土地已经比较干燥了,有些地方竟然起了灰尘。

  突然之间,骑兵散开,往梁军侧翼包抄而去。动作迅速、态度坚决,似乎这次要不顾伤亡猛攻一样。

  烟尘逐渐散去之后,银色的波浪已经近在百步之外,只见他们手执长槊、刀斧,身披铁甲,满脸凶狠之色。

  “杀!”鼓声骤然响起。不止西面,事实上东南西北各处都有,鼓声中还隐隐传来轻重不一的喊杀声。

  正在争抢饮水的梁兵有些疑惑,本以为又是例行袭扰呢,陡然看见正朝他们冲杀而来的大队夏兵,顿时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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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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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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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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