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作战,即便是冲锋陷阵,也不是无脑一窝蜂冲上去,而是要分批、分队,有秩序,有阵型,哪怕是松散的队形。必要时,战骑、陷骑、游骑的角色要变换,即唐代兵法中非常流行的正奇变化。
天德军本有骑兵五百余人,后来又募了五百会骑马射箭、勇猛敢战的突厥、回鹘辅兵临时入军,不过他们的马匹、装具就没有那些正规军好了,但跟着作为陷骑、游骑却也不错。战斗才进行了一炷香的时间,双方前面的长枪手还在互相试探,天德军的骑兵就从后阵上来了,不过没有出击,而是停驻在中军右侧。
邵树德瞥了一眼,那里应该就是骑兵的出发阵地了。目前战场局势远未明朗,他们还需要等等。厮杀场上,骑兵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很多时候甚至是一锤定音的。袭扰需要他们,破阵需要他们,救火需要他们,追逃也需要他们,没有骑兵,以邵树德目前的军事学术水平,他想不出怎么赢。
战前与宋乐闲聊时,听他讲了隋末唐军与宋老生交战的故事。大业十三年的霍邑之战,李渊与李建成所率步兵主力与宋老生三万人马对上,甫一交战,唐军作战不利,前军溃败,李建成落马,幸被部下拼死救起。宋老生趁势发动猛攻,李世民后来回忆,“义师少却”,“高祖(李渊)变色”,“几败大事”。关键时刻是他亲率精锐骑兵从南原疾驰而下,连续突击宋老生部薄弱的后阵,加上宋老生自己犯了错误,太心急,想一鼓作气击溃唐军,对后方没有投注精力,这才被李世民得逞,隋军大败。
穿越以来在军中厮混多年,却也没见过如此大的场面。双方尚未接战时,天德军尚余的八百多骑曾经成建制突击过朔州军本阵,不过不是真冲,而是以恫吓、袭扰为主,让他们没有休息的时间,体力上吃点亏。袭扰完毕后,与朔州军骑兵小小交锋了一下,然后各返本阵,等待下一次出击。
前方的战斗终于逐渐激烈了起来,双方的长枪手发现对方都是老手,于是放弃了试探,开始了刺击。按制,一排六千人守地9600尺,这差不多就是人挤人了,中间空隙很小,无法腾挪,无法转身,唯有奋力向前刺杀,端地是相当残酷,也非常考验武夫们的心理素质。
天德军大阵中军总共有3300余人,前阵三个都约千人此时挤成了一个小方阵,一排三队人,一共七排,第一排是盾手,后面三排是矛手,再后面还有三排手持长柄斧、钩镰枪的士兵。这就是纯队与花队的区别了。宋朝流行纯队,即弓兵队就是弓兵队,枪兵队就是枪兵队,每队的武器都是单一的,士兵的技能也很单一。不过晚唐五代时期,流行花队,即一队里面各色武器都有,除长枪和弓箭是每个士兵都要掌握的兵器外,其他武器根据个人特点选择性学习,看起来不如纯队士兵专精,但应付战场复杂突发情况的能力较好。纯队、花队,没什么高下之分,完全看统兵大将如何安排战术,合理运用。
此时如果放飞一个无人机的话,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朔州军主攻,天德军主守。四米多长的大枪在两军之间捅来捅去,刀盾手们一边用大盾死命抵挡着刺来的长枪,一边用刀砍着对方伸过来的矛杆。不过看起来成效有限,一名合格的刀盾手,平均要三下才能砍断一根矛杆,战场上这么乱,很难给他们创造这种机会。
所以你便看到了,双方的矛手们拼死刺杀,时不时有人惨叫着倒下,然后由后排的人递补上来。双方的跳荡兵们也在两军阵前展开了残酷的“老鼠战”,他们的装备是小圆盾和短刀,猫着腰捉对厮杀,血腥无比。有些成功杀死对手的跳荡兵,在进一步向前的时候,就被对面大阵里来自第二排的长枪给钉死在地上,血流了一地。偶有几个成功突破过去的制造了一些小混乱,但很快也在对方优势数量的刀盾手、矛手、斧兵的招呼下惨死。总之,战线僵持着,天德军士气高昂,成功顶住了朔州军这最凶猛的一击。
而僵持,对朔州军而言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天德军的右翼正在侧击他们的后阵,若是不能尽快解决其中军,此战危矣!薛志勤也是个当机立断的人,在又观察了一会,发现始终冲不动天德军大阵后,便下令挥旗,同时也派人传令,让前阵退下来。
但两军正在交战,撤退谈何容易?很自然而然地,朔州军锋矢尖端的撤退变成了溃退。好在他们老兵多,知道往后阵中间的空隙走,阵与阵之间间隔二十步,本来就是特意留出来的通道。不过也有部分拎不清的,如无头苍蝇般转身就跑,结果不出意外都被后阵射来的箭矢给杀了。
这些事情说起来很多,但其实时间过去很短。朔州军前阵数百人退下后,后阵便上了。这次是薛志勤亲自带队,大概千人左右,分成两个小方阵,其中云州老兵占了三成以上,其余都是散发扎辫的北边五部众了。此时他们的士气多多少少受到了点影响,不过薛志勤自恃武勇,毫不在意,依然带着这帮人杀了上来。www.xiumb.com
朔州生力军的压上,令天德军倍感压力。薛志勤带着比较能打的一个小方阵,重点攻击天德军之前伤亡较大的一个都,因此一下子就把他们压了回去。双方喊杀声震天,不断有人倒下,但又有人补上。
晚唐的职业军人,在他肯卖命的时候,战斗力那是相当不错的,只要基层军官还在,就总能维持住危局。五代时,就经常有骑兵将领带队冲开大阵,结果敌人的步兵非但没有崩溃,反而在基层军官的指挥下进行小组战斗,把破阵进来的骑兵围住,一一砍杀,典型的便是步兵号称冠绝诸镇的昭义精兵以及魏博的银枪效节军。
不过天德军步兵没这么神勇。在战斗了这么一会后,前阵三个都减员不少,体力消耗也相当大,有点撑不住了。郝振威看了一会,便直接转头朝监军使丘维道:“李卫公用兵,向来正奇相合,正兵可以是奇兵,奇兵也可以是正兵。而今事急矣,本将当亲率奇兵而上,监军使欲同往乎?”
“《孙子》曰:‘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薛志勤恃勇轻进,连战不退,都将此时用兵,得‘击其惰归’之精髓。本使深受朝廷大恩,值此诛贼良机,焉能旁观坐视!”说罢,丘维道很硬气地推开了挡在他面前的大盾,虽然面色苍白,但仍旧坚定地走上前去:“邵、关二位队头,所部归郝都将指挥,不用管本使。”
“好!丘使君是条汉子!”郝振威哈哈一笑,也不管自己说的话是不是有点不对劲,大手一挥道:“随本将上!”
好吧,战场厮杀,当然不可能某个人振臂一呼,其他人便跟着一窝蜂冲上去。那不是勇猛热血,而是嫌自己命长。郝振威的三百亲军,外加丘维道的一百护军,总计四百人,很快就排成了一个纵队队形。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冲击纵队,士兵们不再携带很长的步朔或长枪,而是以两米多的长枪、弓箭、横刀为主,快速机动到朔州军前阵侧翼后,以主将为基点,部分人以纵队队形正对前方,防止敌人后阵冲上来,部分人展开为横队,攻击薛志勤的侧翼。
郝振威的这股亲军还是很精锐的,而邵树德平日里也非常注重士兵们的队列训练,因此冲击纵队的行军速度很快,队形也保持得相对完整。唯关开闰队士卒纪律较差,训练也不足,与丘维道一起落在了后面,不过也没关系了,不差他们这点人。
七八十步的距离,纵队快速冲锋行军时,不到三分钟就走完了。抵达预定地点后,一部前出,士兵荷枪跪坐于地,正对薛部后方,一部迅速展开为横队,拈弓搭箭,对正在奋战的薛部发起了一轮齐射,还有一部维持纵队队形,随时准备冲锋。
薛志勤已经发现了天德军的动向,不过他的人马正在鏖战,根本无法调整,故只能硬吃这一波攻击了。
“嗖!嗖!”邵树德连续开弓射击,瞄都不瞄,只凭感觉就射倒了两名薛志勤的亲兵。是的,他比较鸡贼,直接找价值最大的目标攻击,不过薛志勤作为主将,当然有亲兵拼死护卫。他们平日里吃香喝辣的,还经常拿赏赐,出了什么事主将也帮他们兜着,有这超额待遇,战场上自然要拿命来还。
见没射倒薛志勤,邵树德也不着急,继续找人点名。他的臂力很好,箭术超神,专找背上有认旗的薛部队级军官射,往往能在人丛中找准目标一击毙命。在又连续射倒两个队头后,郝振威也注意到了这个拉弓射箭特别快的小军官,骑在马上的他大吼一声:“真神人也!战后来找郝某,立升副将!”
“击鼓!进军!”射完这波箭后,郝振威见朔州军后阵已经开始往前移动,同时其马队也开始缓缓加速之后,立刻下令击鼓,先击破眼前敌军最能打的步队主力再说。
鼓声一响,正在前边射箭的两个队立刻转身从两边溜到后方整队,郝振威则亲率四个队的步兵以纵队队形冲向了薛志勤部左翼。薛部本来就战得艰苦,刚才被侧翼飞来几波箭雨打击,阵脚大乱,这会再被一冲,顿时吃不住劲,任凭军官如何喝叫打骂,依然不可抑制地溃退了。
正面作战的天德军中军前阵士气大振,本来已经有所动摇的他们又重新燃起了信心。在军官的指挥下,军士们没有盲目前冲抢功,而是维持着基本的队形,快速挤压着溃逃的朔州军,轻松收割着战果。
刚刚出动的沙陀骑兵被溃兵阻隔,速度一下子降了下来。他们气急败坏地直接拿马槊乱捅乱刺,但一时间又怎么可能打开通道。再者,即便溃兵散开了,他们也没了速度,失去了速度的骑兵,与靶子何异?
说不得,自己也只能撤了。天德军的骑兵可不是吃素的,他们也已经行动了起来,竟然想连他们以及步队溃兵一锅端了。于是乎,在冲进去接出了被乱兵裹挟着正无能狂怒的薛志勤后,很快就丢下后阵兵马,撒丫子跑路了。他们沙陀骑兵,善于审时度势,事不可为之时,绝对不会多做留恋,万事以保存实力为上。
前军溃退,骑兵跑路,侧翼被攻击,朔州军后阵两千余人马,说实话是懵逼的。他们稀里糊涂地走了二百里路到战场,又稀里糊涂地打了一仗,还没出结果呢,前军大溃的噩耗突然传来,顿时兵无战心,士无战意,也纷纷跑路了。
中陵水之战,至此悄然落下了帷幕,从接战开始算起,整场耗时不到半个时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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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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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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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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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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