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和兔子洞一样!或许稍大一些,但没有本质区别。
洞口很狭窄,仅容一人出入。外面脏兮兮的,用树枝、树叶聊为遮盖,不知道是挡风沙还是挡阳光。
洞内黑黢黢,隐约能看见一些生活用品。一层芦苇茅草铺在最底部,既是防潮,似乎也作为床让人躺着睡觉。
离兔子洞不远的地方,三五成群的“奴隶”们嘻嘻哈哈,磨刀的磨刀,准备马车的准备马车。再看看地里金黄色的麦子,这是准备收获了。
“收完麦子,还来得及种一茬杂粮。”塔姆靠了过来,低声说道。
厄尔布鲁士仿佛没有听见,仍然处于一种见鬼的状态:夏国奴隶也太——快乐了一点!
就他们这生活条件,满波斯也找不到几个这样的地方啊。
见厄尔布鲁士不说话,塔姆不以为意。他从中看到了另外一个事实:夏国人在边境地带的屯垦规模,可能比所有人想象得都要大。
他翻阅过两百年前的档案,得知唐人主要是通过军事屯垦的方式在喀喇沙、唆里迷、别失八里等地获得充足的粮食,进而支持他们四处征战。
夏国人似乎也继承了这种方式,但更专业——奴隶种地、士兵作战。
这样或许消耗更大,但毫无疑问保证了边境军团的战斗力,这从过去几年的数次交锋中就能看得出来:富有战争经验的老兵非常多,新兵也没有荒废在军事屯垦中,而是在老兵的带领下正常训练、行军、作战,打上两年后,慢慢都成熟了。
只是——这些奴隶确实太听话了一些。再看那麦田,不像随意糊弄的样子啊。有的地块已经开始收割,他们小心翼翼,甚至连遗落在地上的麦穗都捡走。若有鸟雀来食,当场赶走,仿佛见到了仇人一般。
这副场面让塔姆感觉很违和:他们好像是在保护自己的财产,而不是为了奴隶主。
“看出什么了吗?”正遐思间,厄尔布鲁士突然走到他面前,低声问道。
不低声也不行,因为还有陪同、护卫他们的夏国官员、士兵。
“他们的后勤在慢慢改善之中,可能已经持续不止一年了。”塔姆指了指那些田地,说道:“这些田,显然不是一年就能开垦出来的,至少两年了,甚至三年。”
“你的意思是说,夏人越来越容易筹措到粮食?可以更加频繁地发动战争?”厄尔布鲁士问道。
“我觉得——”塔姆想了想,道:“夏国在边境地区的粮食产量,肯定大幅度增长了。但这些增长的粮食,以及他们越境掠夺的牛羊、食物,多数被新增人口给消耗掉了。新增的士兵、工匠、学者、农奴等等,路上不是见到过了吗?”
厄尔布鲁士沉默了一下。
确实,他们从喀喇沙北上,确实遇到了相当数量的移民队伍。听闻多数都是夏国边境军团士兵的家人,以及从东边过来的工匠,这些人肯定是要消耗粮食的。
“所以,你认为夏国可能要停止他们的侵略行为了吗?”
“正相反。”塔姆说道:“一时的后退,是为了更好地前进。我认为,如果等喀喇沙等地的夏国人稳固了统治,积攒起充足的后勤物资,他们会发动远超你我想象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后果可能让人难以承受。”
“你建议我改变谈判策略吗?”厄尔布鲁士问道。
“尊敬的迪赫坎,你最大,你说了算。”塔姆没有正面回答。
厄尔布鲁士有些生气地转过了身,嘴里还念念有词,仿佛在咒骂一般。
******
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
稍事休息的众人继续上路,且动作非常快,于六月二十日抵达了高昌。
作为高昌最高的两个门第之一,廉家正在大办酒席,宴请各路官员、军将和亲朋好友。
作为波斯使团,他们沾了护送他们的军将李从珂的光,也被安排了座位,可以蹭吃蹭喝一顿。
桌子被安排在一处葡萄架下。
六月下旬的高昌,正是太阳火辣辣的时候,因此傍晚时分才开席,葡萄架上也有丝丝凉风,倒不觉得太过难受。
塔姆带着一位粟特翻译,四处溜达了一番,很快就回来了。
“听闻廉家一个叫廉通贤的人考上了进士,被授予官职。廉家人非常高兴,决定拿出面包(馕饼)、美酒(葡萄酒)、肉食(羊肉)、水果(柰、李、杏)招待客人。”塔姆说道。
厄尔布鲁士仔细回想了一番,才明白“进士”二字的含义。
就他接收到的有限的信息,这似乎是唐帝国时期就存在的一种官员选拔方式。通过考试的方式,录取行政、财务、司法、历史之类的官员,但应该只是官员录用的渠道之一,因为他们的贵族也可以当官。
“听起来不是什么好消息?”他问道。
“很不好的消息。”塔姆郑重其事地点头道:“这意味着阿斯兰汗的旧部认可了征服者的统治。他们不会再反抗了,转而融入了这个帝国之中,并作为他们的一员,为这个庞大的帝国贡献力量。简而言之,夏国人无需再应付层出不穷的叛乱了。他们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甚至得到诸如廉家这样的本地势力协助,做更多他们想做的事情。”
“廉通贤为什么能通过进士考试?”厄尔布鲁士问道:“他们应该不太擅长这个。就像我无法理解巴格达的很多事情一样,高昌人能很好地理解洛阳和长安的文化吗?”琇書蛧
“因为夏国皇帝给了新征服地区一个进士名额。”塔姆无奈地说道:“一般而言,这个名额只会在本地最有名的两个家族之间竞争,这次是廉氏家族获胜。他们家族得到了一个宝贵的官员名额,因此全族欢庆。”
厄尔布鲁士不说话了。
不远处传来了欢快的音乐声,美丽的少女也跳起了舞蹈,所有人都和着节拍,大声欢呼。
厄尔布鲁士与塔姆对视一眼。
“现在你建议我改变谈判策略吗?”厄尔布鲁士问道。
“如果可以的话……”塔姆艰难地说道:“我建议降低一下调门。”
作为从小生长在贵族政治环境中的两人,非常清楚地方贵族的能量。
毫不夸张地说,他们是稳定地方局势的基石。因为他们的关系网太复杂、太广阔了,家里往往还养有私人武装,粮食、器械和军事人才的储备也不可小视,更能煽动起地方上的无知农奴,为他们冲锋陷阵。
高昌的贵族们既然已经接受了夏帝国的行事方式,那么就代表他们已经不打算继续反抗了。这对波斯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敌人的后方更稳固了,稳固到让人感觉绝望。
“怎么处置萨曼尼?”厄尔布鲁士又问道。
“你是全权特使,这是你的领域。”塔姆恭敬地说道。
厄尔布鲁士又有些生气。
不过他很快被转移了注意力,因为摩尼教的慕阇米志达出现在了场中,并与西州的诸位官员们谈笑风生。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身后似乎还跟着两位客人:景教教士。
厄尔布鲁士的眼皮子一跳。
从去年开始,撒马尔罕、沙什、怛罗斯等地就传出了很多“恶毒”的消息:有大量信仰景教的突厥人,扬言恢复怛罗斯的聂斯托利派大教堂——这座教堂目前被改作了造物主庙。
景教、佛教、摩尼教,似乎都与夏国官员过从甚密。
高昌的地方贵族也非常巴结他们。
这才短短五年啊!
高昌沦陷不过五年,局势就彻底稳固了,他还能说什么?
******
从高昌往东,路不是很好走。
炎热、干旱困扰着每个行人。
水怎么也喝不够,阳光烤得人昏昏欲睡,时不时吹起一阵风沙,几乎要把人的口鼻灌满。
六月底,他们抵达了伊州。
在这里,塔姆敏锐地发现多了很多民居,并立即报告给了厄尔布鲁士。
事实上不需要他报告,因为那些房屋都很新。房屋旁边开辟的田地、新挖的井渠也满是簇新的痕迹。很明显,这是一个新设的定居点,一片新的农垦区域,夏国人一直在努力提高他们的交通线上的补给能力。
伊州城外搭起了不少临时营地,此刻住满了男女老少。
他们的脸上满是风尘,衣服脏兮兮的,破旧不堪。
女人在哭泣,男人在哀叹,只有小孩最快乐,在沙地里、树林边、草地旁快乐地玩耍了起来。
这次不用塔姆提醒,厄尔布鲁士都看出来了:出现了女人和小孩,那么这里面必然有大量的完整家庭,他们带着仅有的财物,一路向西,到底是干什么去的,不言而喻。
还有许多看起来似乎是工匠的男人,几个人分了一头骆驼,将工具、行李绑扎在骆驼背上,闲暇时,还帮人修理器具,一刻不得闲。
“过去一年,听说有很多吐火罗斯坦商人去喀喇沙购买商品,运回各个部落销售。”塔姆突然说道:“南阿姆河省的总督和将军们抱怨连连,因为那些愚蠢的吐火罗人竟然不再拿白银来和他们换东西了。”
“你是说,夏国人想通过这种手段来拉拢吐火罗人,让他们背叛布哈拉?”厄尔布鲁士问道。
“可能性不小。”塔姆说道:“喀喇沙的手工业应该还不算特别发达。但夏国人是有一整套计划的,目的性十分明确,并且排除了很多困难,坚定实施着他们的计划。先不说他们能够成功,单是这种执行能力,就让人有些毛骨悚然。虚德·绍伊汗的意志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他真是一位伟大的君王、星宿幸会之主……”
“只有造物主才是无所不能的。”厄尔布鲁士严肃地说道。
“你说得对。”塔姆表示赞同。
“一路上看到多少工匠了?”
“几百人总是有的。”
“他们的能力如何?”
“就缴获的夏国甲胄、武器来看,并不比波斯差。”
“你现在有什么建议吗?”厄尔布鲁士问道。
塔姆终于不再逃避了,只见他看了看四周,低声说道:“该结束战争了。”
“我没有这个权力。”厄尔布鲁士摇了摇头,说道:“只有大维齐才能做出这个决定。”
“你的出使,本身就代表了大维齐的态度。”塔姆说道。
“大维齐也很难,他不仅需要应付来自外部的敌人……”
“先看好萨曼尼再说,别让他找到机会溜了。”塔姆含糊地说道:“你是全权特使,你知道的比我多得多,你做决定。”
厄尔布鲁士突然笑了,说道:“你比我想象中要更聪明。”
塔姆叹了口气,他现在的心思已经不在谈判上了,他想更深入地了解、观察这个国家。
六月二十九日,使团离开伊州东行。
他们加快了速度,只花了一个月时间,就越过沙州、肃州,抵达了甘州。
八月中旬,过凉州。
九月初,进入到了夏国的核心地区:灵州。
秋收之后的旷野上,万马奔腾,战旗如云。
宽阔蜿蜒的大河中,船帆点点,川流不息。
就连远处的山岭内,都有无数山民,带着弓刀,下山操练。
真是一个军事传统浓郁的强盗国家。
厄尔布鲁士、塔姆等人没在这边多逗留,横穿整个河套草原,往绥州方向而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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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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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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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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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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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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