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迭里特瞟了他一眼,有些佩服。
这厮已经换了三匹马了。
第一匹在反复冲杀中累得口吐白沫,换掉。
第二匹中箭倒毙,朱瑾从地上起来后,手持一张步弓,且走且射,直到亲兵给他带来第三匹马。
而这匹马,也在刚才的追击中折断了马腿——草原上经常有很多肉眼难辨的洞穴,可能是老鼠打的,是马儿断腿的重要原因。
连换三匹马,甲胃上插着羽箭,还大呼酣战,朱瑾真的有四五十岁了吗?
“嘿嘿。”朱瑾找了一匹贼人遗弃的马儿,翻身骑上,道:“若是在中原骑战厮杀,光落马这一下,就不一定抢得回来。”
耶律迭里特抱拳表示佩服。
他知道中原骑兵冲锋起来相对密集,战场上没那么大空隙,主要以面对面肉搏为主。如果不慎落马,确实很危险。
但草原空间广阔,厮杀双方拉得很开,阵型很散,落马了问题真不大。就那软绵绵的骑弓,只要不是贴脸近射,还真不一定能拿朱瑾怎么样——他身上穿的可是御赐宝甲,这厮真的很得圣卷啊。
“将人都收拢回来,别他妈光顾着追杀,随我冲。”朱瑾单手持着粗大的马槊,下令道。
“遵命。”耶律迭里特立刻让人摇旗。
战斗还未结束。
前方不远处,下马的奉国军步卒也发起了冲锋。
鞑靼人知道逃不掉了,只能拼命,于是鼓起余勇,所有能战的男丁都上了,依托着车帐,手持步弓、长枪、骨朵,做决死一战状。
“杀!”兀鲁黑大吼一声,带着三百甲士冲了上去。
或许是一代代生活在山林之中,自然选择的缘故,女真人的身材不是很高,但矮壮敦实,身材往横向长,且骨节粗大,气力惊人,披上重甲之后,挥舞着铁锏、重剑、陌刀、长柯斧等沉重的兵器,一点不吃力,跑起来虎虎生风,气势惊人。
“嗖!嗖!”箭失破空而去,射在第一排兵士携带的大盾之上,强劲的力道几乎将他们逼退。
“滚开!”兀鲁黑扒开挡在前面的盾手,不避箭失,喘着粗气一路直冲。
他的运气不错,在二十步内几乎没被射中。冲到一辆马车前,长柯斧重重噼下。
敌人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脑袋就被砸瘪了。
兀鲁黑没有停下,直接跳上了马车,长柯斧挥舞一圈,挡开了刺过来的木矛,然后纵身一跃,跳入敌人群之中,横噼竖斩,杀得鞑靼人鬼哭狼嚎,纷纷走避。
“以前你们怎么打败女真的?”朱瑾突然问道。
迭里特感受到了深重的侮辱。这是把契丹比作鞑靼啊!
虽然都是游牧部落,打法也差不了太多,但鞑靼人算什么东西?被我们大契丹驱赶得西迁的货色。
“将军,女真人就是一腔蛮勇罢了,对付这种人,可以像捕猎野猪一样,先慢慢消耗它的气力,不断给它放血,待其头晕眼花之时,再给予致命一击。”迭里特回道。
“典型的草原滑头打法,从匈奴那会就这么干了吧?”朱瑾嗤笑一声,道:“但我要告诉你,不敢正面冲杀的都是孬种。女真人骑上马,正面对冲,一定把你们这些骑射手冲得稀烂。”
迭里特不想与朱瑾争论,只含湖说道:“打法没有高下之分,终究还是靠人。人不行,什么打法都没用。”
“这句话倒也没错。”朱瑾笑了笑,道:“人要是不行,还会给自己找借口,说人家那个打法是无敌的,破不了。我去他妈的无敌!人到齐了?跟我冲!”
说罢,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千余骑汇集而来,紧随其后,大呼小叫。
这群骑士有的是契丹人,有的是渤海人,有的是靺鞨人,有的是室韦人,甚至还有鞑靼、乌古人,相处还不到一年,语言都不相通,但在此刻,很默契地分作三股,绕到敌人侧后,骑弓连射。
他们都是各部挑选出来的精锐,即便是在马上,准头也是不错的。而且沉着冷静,并没有胡乱齐射,而是看准了目标,才施施然放出一箭,务求精准。
甚至于,还有勐将兄在马背上使用强劲的步弓,让人叹为观止。
鞑靼人腹背受敌,很快顶不住了,向后溃去。
兀鲁黑背上中了一箭,气得破口大骂。这绝壁是被自己人黑了!
电光火石间,他只能猜测是在逛窑子时结下仇的某人。但这会也没工夫仔细想了,他捡起一杆铁骨朵,快步前冲,追着鞑靼溃兵的后背勐砸。
其他步战士卒乱哄哄地冲了上去,有人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割起了人头。
黑眼珠见不得白花花的银子,每个人头都能换赏赐。赏赐可以买吃的、用的,还可以嫖,用处大着哩!
朱瑾冲了一圈就停下了。敌人已崩,没必要亲自上了,掉份。
他驻马到远处,仔细观察起了各部的表现。
毕竟是做过节度使的人,他的眼光是非常老辣的。
在他看来,女真人并不是合格的骑兵。一部分女真人确实养马,也会骑马,但怎么说呢,人马结合的能力远远不如草原牧人。
军使夏鲁奇是了解他们禀性的,给他们配发的马匹多是骑乘马、驮马,而不是战马。女真人主要还是下马步战,以步弓、长枪、钝器对敌人的骑兵发动冲锋。
与之相反,契丹人则不是合格的步兵。遇到敌袭,下意识就要拉开安全距离,然后用弓箭射你。
蕃人与蕃人,也是不一样的。
东北草原上先后兴起过以步战为主的高句丽、渤海,强盛时可以压制鲜卑、突厥、契丹的骑兵,但衰弱时则被对方压制乃至奴役。其实迭里特那句话没错,骑马射箭和下马步战,哪有强弱之分?东北这两大族群冤家争斗了得有上千年了吧?至今还是此起彼伏,一方兴起,一方衰落。
如果大夏不进攻辽东,大概是骑射的契丹兴起,要掀翻曾压制过他们的渤海国。
而契丹衰弱后,谁来掀翻他们的统治?擅长步战的女真人?
女真人衰弱后,又是谁来掀翻他们的统治?擅长骑射的室韦人?
真正合理的做法,其实还是均衡发展。
筑城农耕的高句丽人在吞食了大片草原之后,也注重发展骑兵。
契丹人在被国朝击败之前,也在吸收俘虏的渤海人当步兵。
大家都不傻。奉国军如今的配置是合理的,各色兵种都有。
远处奔来数骑。
朱瑾拨马转身,望着他们,原来是信使。
“朱将军,军使下令收拢人马,往鸊鹈泉撤退。”信使下马拜道。
“军使那边可有斩获?”朱瑾问道。
“破了两个小部落,逃散不少,只俘得五千余人、杂畜七万。”
“五千多人都是老弱妇孺吧?”
“是。”
“抛妻弃子跑路,这帮人可真——”话说一半,朱瑾闭上了嘴巴,转而问道:“还有什么消息?”
“有不少部落主动献上牛羊、骏马,愿意归顺。”信使回道。
“那何不直接捅到黑城子去?当年陛下就奇袭过那里吧?”朱瑾问道。
“八月下旬了,随时可能下大雪,军使不想冒险。”
“也罢。”朱瑾一收马槊,道:“此番抢了不少,回去也能交代了。鸊鹈泉庄氏那帮人打得如何?”
“没甚斩获,听闻接到圣命,平了弥峨城房当氏。”
“房当氏?”朱瑾一愣。
“河西党项的一个部落,违逆圣命,首鼠两端,自首领以下数百人,尽斩。军中传闻,弥峨城可能要给某个皇子了。”
“哈!”朱瑾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人皆言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今上倒好,把一个又一个儿子送到草原上。xǐυmь.℃òm
弥峨城那地方他知道,在灵州西北的沙碛之中,附近是一片绿洲,有土城及少量农田,但周围是大片的草原。且那草原质地还不怎么好,干旱缺水,远远不如阴山以南的大片草场——弥峨川的地望难以考证,最大可能是今吉兰泰盐池。
前唐仆固怀恩叛,就把部将张韶的腿打断,然后扔到了弥峨城,将他饿死。
安史之乱后,吐蕃人一度攻到过此处,但也没兴趣长期占领,最终获得这片草场统治权的是沙碛(阿拉善牧区)里的河西党项。
而今河西党项的房当氏似乎也完蛋了,部众要给皇子?朱瑾突然想笑,哪个皇子愿意去那里?吃沙子么?
不过看辽东道七圣州的建制,这似乎又不是一个玩笑。
弥峨州?
邵圣是真的狠得下心把皇子“发配”到那里的人。好在弥峨城似乎离灵州、丰州不远,皇子去了那里,采买中原商品也不会太困难,日子苦是苦,不如中原花花世界,但也不至于苦海无边吧。
“把人丁、财货、牛羊清点下,全都押回去。”朱瑾收回了思绪,下令道:“给军使、圣人报捷,就说明年可以捅到黑城子去。艹,草原上跑马真是痛快!”
“遵命。”军士们喜气洋洋,一边清点财货,一边对那些哭哭啼啼的草原妇人指指点点,嬉笑不已。
弱了就要挨打!鞑靼三十姓,以前被契丹欺负,向西跑。结果到了西边,还是被人欺负。
没人看得起他们。就他们这德性,即便契丹八部已经灰飞烟灭,将来还得被别的什么部落欺负——事实上他们已经西迁上百年了,那时候还没契丹什么事呢。
夕阳渐渐落下,草原上亮起了篝火,烹羊宰牛的大夏武夫们欢声笑语,热烈讨论着回去后能拿多少钱帛赏赐。
耶律迭里特则遥遥望着西边,对未来充满着畅想。
父亲耶律辖底在去年病逝了,最后一点部众也被朝廷兼并。曾经有人鼓动他率部逃跑,但他拒绝了。
能跑到哪去呢?阿保机如今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吹冷风呢,那日子好过吗?
他在洛阳得赐一套宅子,又花钱在长安买了一套宅子,把家人亲族都接了过来。今后的日子,就是抓紧最后的机会,多建立功勋,为家族奠定根基。
反正前唐之时,一堆姓阿史那的在中原做官、为将,姓耶律的就不行吗?
同样一个人,同样的本事,在中原衰弱时或许可以兴风作浪,甚至南下逐鹿。但如果中原强盛,没生在好时代,那就要认命。
西征是最好的机会了。如果错过,那么就只有去南方寻找机会,想想那炎热的气候,迭里特就觉得受不了,会死在丛林里吧?
营地里响起了女人的哭喊声。
迭里特转头望去,哈哈一笑。纵马驰骋,杀死敌人,抢走他们的妻女,还能获得荣耀的战功,谁说这不是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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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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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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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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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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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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