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我来读>第五十四章 来得有点快
  独固门以北的山间河谷地内,无数契丹人正在行军。

  因为狭窄逼仄的地形,队列一眼望不到头,蜿蜒到了极远的地方。杨弘信通过学来的点计人数的方法,左看右看,发现得有数千骑的样子。至于天边还有多少人,鬼知道,或许还有几千,或许有数万。

  他们大部分人牵着马儿步行,只有走在最前面的数百人策马赶路,但也非常放松——虽然夏人似乎发起了反击,但就附近这一片战场而言,契丹的人数优势依然是无法撼动的,这或许是他们轻松的来源。

  很明显,这是一场遭遇战。

  双方都在行军,加速赶往战场,然后在独固门一带相遇了。

  杨弘信看着聚拢在身边的百余名士卒,从地上捡起一杆契丹人遗弃的马槊,掂了掂后,说道:“军使在赶路,契丹贼子也在赶路,若任敌人摆开阵势,可就没那么好打了。”

  众人默默听着。

  跟他过来的数十杨氏部曲早就习惯了听从命令,另外数十名银枪军男儿也是沙场悍卒,都没什么害怕、畏惧的表情——武夫就是提头卖命,既然怕死,何必出来卖命?

  “此处地形本就狭窄,又有河流分去一半,剩下的就更窄了。”杨弘信说道:“走在前面的贼众,器械不精,旗号不明,显然是某个部落酋豪带着私家部曲,数百人全听他一人指挥,乱哄哄的。我欲直冲下去,给他们个下马威,你等觉得如何?”

  杨家部曲自然没有意见。

  银枪军的老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有一人上前,道:“你这小娃娃胆子倒是大,颇对我胃口。”

  说完,老兵将兜盔摘下,掼于地上。又把衣甲解开,袒胸露乳,稳稳握住长枪,翻身上马道:“不怕死的,跟我石三郎上!”

  众人没有大声应和,但熟练地整理器械,做好了出击的准备。

  有时候,行动上的支持无声胜有声。

  杨弘信见老兵要肉袒前冲,呆住了。

  好胜的劲头上来,竟也要扒了衣甲,不过被手下人拉住了,低声道:“军中夸耀武勇的坏习气,莫要学。”

  杨弘信面红耳赤,似是因为被人比下去了而羞愧。

  他知道,肉袒前冲这种事,从安史之乱时期就非常流行了。比如李嗣业面对气势汹汹冲过来的敌军,肉袒赤身,带着两千步卒,主动对着骑兵冲锋,将叛军砍了个七零八落。

  艰难以后一百多年,肉袒冲锋更是夸耀武勇的重要手段。

  听起来很不理智,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但战阵厮杀,可不就是一股子气势么?

  夫战,勇气也!

  有这种不怕死的勐人,能激励多少同袍的士气?大伙一起并肩子上,直接就把对面打崩了。

  “冲!”杨弘信涨红着脸上马,第一个冲了出去。

  百余骑跟在后面。没有人退缩,甚至争先恐后。

  勐男聚在一起,就是这么个情况。武勇、无畏的情绪是会感染其他人的,没有人愿意自己被别人看扁,那是一贯自视甚高的勐男们难以承受的。

  比起被人轻视所导致的社会性死亡,生理上的死亡似乎更能接受一些,人不就是活一张脸么?好死肯定比赖活强。

  ******

  作为六部奚的一员,梅录一贯觉得自己比较勇勐。不然的话,也不会被作为大军先锋派出来了。

  他很感激奚王术里为他争取到的一切,因此从部落里挑选了五百多名身强体壮的牧人,当先而出,为奚王、为契丹八部夷离堇阿保机开路。

  同时也有些遗憾。这次出来的都是骑兵,步兵极少。

  奚人真正擅长的,其实还是步战。只要给他们良好的训练、精良的装备,凭借长期艰苦生活带来的一股子狠劲,绝对可以成为一支强军。

  刘仁恭、高家兄弟带过去的燕兵余孽他也看过,确实比一般的奚人能打。但他们训练了多久?奚人终日干农活,才训练多久?

  术里说得没错,奚人要想真正强盛起来,还是得依靠契丹,依靠阿保机。

  去诸西逃投奔夏人,已经背叛了整个六部奚。御夷镇之战,被打得狼狈而逃,奚人纷纷嘲笑、轻视。

  这样的懦夫,已经没资格当首领了。

  前方传来一阵嘈杂。

  梅录心中一惊,打马上前,怒问道:“走个路都不安生,要打架回去打。军中有军法……”

  说到这里,他也傻了,目光愣愣地看向前方。

  只有数个游骑被人撵着屁股追杀。

  敌人弓弦连响,游骑惨呼不已。一人情急之下,甚至往沽水河面上直冲逃窜。

  “嗖!”不知道谁策马驰射,射中了他的战马,游骑惊呼一声,摔倒在河中。

  敌骑看起来人数很多,因为山道上弥漫起了大股烟尘,这让奚众有些不安。

  “愣什么?上马,迎敌!”梅录大喝道。

  奚众如梦初醒,纷纷上马。

  但峡谷、河岸非常逼仄,根本站不开多少人。奚众有人往前挤,准备厮杀,有人往后跑,准备去传令,一时间乱作一团。

  对面的敌人已经将马速提到了极致,顺着山道直冲下来。

  零零散散的勇士迎了上去,但没能起到分毫的阻遏作用,直接就被冲散了,生死不知。

  百余骑携千钧之势,继续前进。如同一柄小凿,深深地楔入了五百奚众之内。

  前面的奚人惨叫落马,后面的奚人破口大骂,却帮不上忙。www.xiumb.com

  人群挤在一起,便是想挥舞器械都难,于是有人向两侧散开,试图包抄。有人开始向后退,试图获得更广阔的作战空间。

  梅录急得挥刀砍翻了两名挡在他身前的奚兵,刚刚扯出空间,就见一杆长枪迎面而来,吓得他立刻施展绝技,险之又险地躲了开去。随后大怒,抽出骨朵就要砸,却见又一杆长枪如闪电般刺来,急得他用手臂夹住。

  “彭!”躲过了一下、两下,第三下却没躲过去,一杆铁挝打在他头盔上,梅录只觉天旋地转,眼前一黑,栽落马下。

  数骑从他身上踏过,长枪如练,将挡在面前的奚人尽数刺落马下。

  “梅录死了!”惊恐的声音勐然响起。

  奚人大惊失色,士气狂降。正在后边挤挤挨挨,打算上前奋战的骑士,没有二话,立刻拨转马首,向后溃逃。

  草原部落就这样,头人(指挥使)一死,没有指挥副使、都虞候、虞候、十将、副将、队正、队副之类的各级军官自发统带,很快就陷入了群龙无首的状态。

  五百多奚人失去了全部的战斗欲望,疯狂向后退去。

  这个时候,杨弘信彷如福至心灵一般,没有继续无脑冲杀,而是让人勐摇大旗,聚拢人手,然后牢牢控制着节奏,一边杀戮落在最后面的奚人骑兵,一边不紧不慢地向前驱赶。

  心情平静下来之后,他的动作愈发沉稳,没有丝毫毛躁。

  哪个奚人敢回头,甩手便是一箭。

  哪个奚人跑得慢了,杨氏部曲冲上去就是一枪。

  哪边的人略显密集了,立刻召集数十骑,亡命冲杀过去,立刻将其击散。

  数百奚人一路溃散,无人敢回头,建制乱得稀里哗啦,直朝后方的契丹大队冲去。

  杨弘信抽空扫了一眼四周。方才冲锋之时,他见石三郎勇勐无比,马踏敌阵,打得奚人乱成一团。随后便见他浑身是血地栽落马下,生死不知。

  唉,如此好汉子也战殁了,可惜!

  ******

  阿保机正在路边休息。

  亲兵摆下了一张桉几,煮了一壶从中原采买的名茶。

  萧敌鲁、海里等人围坐一旁,低声闲谈。

  “还是要加快一些。”萧敌鲁说道:“斥候探报,夏贼也在加紧进兵。突吕不那些不成器的玩意,溃得到处都是。好多人甚至撒丫子跑路,直接东撤回去了。此番班师之后,或可拿此做文章。”

  “突吕不、突举二部同出一源,乃兄弟部落,素来不甚乖顺。”海里也帮腔道:“夷离堇大可趁着此次机会,加以整治。”

  阿保机闻言有些犹豫。

  痕德堇可汗身体不好,这在部落联盟内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契丹可汗是三年一任,但事实上三年到期后,也就走个柴册流程,继续连任。

  痕德堇可汗若死了,契丹八部就要选出新汗。海里曾经建议,不要让遥辇氏族的人继续当可汗了,阿保机应当争取一下。

  老实说,这是犯忌讳的,也打破了契丹多年约定俗成的规矩,即遥辇氏当可汗,耶律氏掌握八部军权。但自从耶律释鲁当上了于越,把契丹八部的民政事务也捞到手里,耶律氏就已经踏出了扩张权力的第一步。

  这一步,似乎没有激起什么反对。甚至在过了这么多年后,其余诸部都已经默认耶律释鲁当于越了。换言之,反对的力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既如此,可汗的位置是不是也可以想一想呢?

  阿保机本来对此是有些排斥的,因为没必要。

  痕德堇可汗还算配合,伯父释鲁掌管军国大事,他作为挞马狘沙里,统领由八部精锐组成的亲军,又是八部夷离堇,掌握征伐大权。

  伯侄二人这个地位,还需要那个可汗虚名吗?

  但海里坚持认为,目前部落联盟的状态是非常危险的,不能护佑契丹渡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契丹八部必须集权,创设严密的制度与分工,不然早晚被夏人消灭。

  正是这句话,让阿保机深以为然,进而产生了冲动。

  “此事待班师后再说。”阿保机点了点头,开始谋划回去后要做的事情,心思已经不在战局上了。

  “夷离堇。”数骑从南方驰来。

  阿保机抬头一看,都是迭剌部的亲信,立刻示意他们过来。

  “夷离堇。”领头的斥候禀报道:“夏人已至独固门,突袭之下,奚人损失惨重,正往回溃退。”

  “随我上前观瞭!”阿保机听后,压下了心中的惊讶,立刻说道。

  前军遇到夏人,这是可以想象的事情。毕竟双方都在赶路,遭遇战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在他的预计中,这种遭遇要晚个一两天。

  夏贼,来得有点快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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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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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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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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