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123读书>第三十三章 出征
  吴融和韦庄对视了一眼,都感到有些诧异。

  吴融感叹,五泉县终究是个小地方,消息闭塞,竟不知大名鼎鼎的韦大郎也来了朔方,还当上了判官。

  韦庄则没想到诗名很盛吴子华居然也在朔方为官——好吧,或许是陇右镇,但明眼人都知道,那就是灵武郡王的地盘。

  吴融刚刚接到命令,到横山来见大帅。原因是在五泉县经学博士的位置上干得不错,被陇右节度使萧遘举荐,到朔方来任职。

  灵武郡王确实说话算话,教化蕃人干得好的教谕、助教、博士,就是可以升职。

  这在国朝其实很少见的。经学、医学的低级官员,基本上一辈子就在里面打转,很难升职,也很难调到别的衙门。

  吴融本以为会在朔方十州或幕府内谋个职务,可谁成想,灵武郡王居然让他当肤施县令。

  肤施,是延州首县,原先的县令刚刚年老致仕,位置空出来了,于是便让吴融来干。

  只是,这是保塞镇的属县啊。

  保塞镇,也和陇右镇一样了?

  二人今天来到了横山之中。

  大帅一早就起来了。

  他住在一处门前种柳的深巷大宅内,这是横山之中少见的汉人风格的建筑群。多为近几年所建,屋主要么是外地来的商人,要么是汉化的党项贵人——他们为了将自己与部民区分开来,成为所谓的上等人,已经不屑于通过牛羊、粮食多寡来比较了,而是选择了一种更先进的生活方式。

  “你既然结余八十多银元,为何没有领取?”二人来到巷子里时,灵武郡王正在与一商人对话。

  “秋社节那场,某还会去,何须领钱呢?”商人答道。

  邵树德有些惊讶。这年头,竟然还有对藩帅武夫这么有信心的人。

  “所售何物?”

  “蜜蜡、麝香。”

  “采买何物?”

  “牛马。”

  “觉得记账法如何?”

  “便利。不用带着大车铜钱或绢帛了。”

  “今年采买了多少牛马?”

  “一百头牛、四十匹马。”

  “比之往年如何?”

  “多了不少。”

  邵树德笑了笑。这个年代做生意,尤其是批发商人,其实一年做个一两单也就够了,那么集中交易的展销会模式是非常合理的。

  这人如果没吹牛,说明他往年因为货币结算困难等因素而放弃的生意,现在也捡起来了。商业交易的频次增加,金额增大,商品流通速度变快,对最终消费者而言,其实是有利的。

  比如,延州某贩马的商人从别处收了一堆劣质铜钱,去绥州牲畜市场采购,但人家拒收这种钱,导致他生意没做成,那么延州市场上的马匹供应量就会少掉一部分,价格会上涨,最终用户吃亏。

  出售马匹的商人也因为一笔潜在的交易黄了而少赚了钱,甚至是亏损,因为养马也要成本呢。

  如今举国都闹钱荒,但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武宗朝时,通过融寺庙佛像的办法缓解了钱荒,但这治标不治本。要抓住货币需求量最大的大宗批发市场,如果能减少这部分的占用,那钱就真的够用了,因为就是这些批发商,一拉就是好几车甚至十几车的铜钱,穿州过县去做生意。

  “今后不用担心这银元票了,再过些时日,延州也能用。延州也会有博览会市场。”邵树德笑着说道:“要不了多久了。”

  商人讷讷无言,不敢搭话。

  邵树德站起身。为了整治这个原始到极点的经济体系,可真是费尽心机啊。

  市场上有充足的货币供应,那么商业才会活跃。商业活跃了,商品消费量与采购量会双双增加,那么制造者就会有订单,会有利润。而有了利润,才谈得上技术的发明、推广与进步。

  如果反过来行之,政府发明、推广,在如今这个政府结构下,是必定挣不到钱的,除非是垄断行业,或者像北宋朝廷那样在黄金地段开饭馆。久而久之,财政上的亏损就会让这种行为难以为继,最终回到原点,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当然这一切的基础,是先形成一个统一市场再说。统一市场不形成,就像藩镇割据一样,一地一个规矩,税卡林立,做生意将困难重重。

  鄜坊丹延,甚至包括同州,这大几十万人口的市场,他是准备吃下了。

  “韦判官、吴博士来也。”让商人离开后,邵树德走到两人身前,笑道:“吴博士从延州来,觉得如何?”

  “还算安定。”吴融想了想后,说道:“但关中局势紧张,百姓恐遭大难。”

  “何故?”邵树德明知故问道。

  “院长徐彦若之官,然车驾刚一入泾原,便被乱军驱杀,徐院长仅以身免,逃往长安。耀武镇遏兵马使元实弃军而逃,泾原三州,已为叛军所据。朝廷估计要派兵讨伐了,不知道又会酿出什么乱子。”吴融摇头道。

  他此番是走会州、泾原、邠宁这条路线到横山的,途经泾原时听闻了发生的大事,便急急忙忙往东赶,一刻也没敢停留。m.χIùmЬ.CǒM

  “吴博士以为,此番朝廷征讨能否成功?”

  “回大帅,如果还是以前的神策军,断难成功。”吴融的袍服洗得很干净,脸上也多了几分沉稳之色,与以前那个屡试不中的士子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

  有的人,哪怕已经三四十岁了,但限于阅历等因素,心理年龄或许只有二十岁,头脑比较简单、幼稚。

  有的人,哪怕只有二十岁,但经历了太多事情,见识了太多东西,阅历很强,那么心智自然成熟。

  吴融以前就属于那种不断考学,屡试不中,进而与友人寄诗场合的那种,人比较简单。但在西北见识了一番风貌,亲身接触了各色人等,并且旁观了一场战争之后,成长很快。

  “此番召你回来,便是让你做肤施县令。”

  “大帅,肤施乃延州郭县……”

  “无妨。”邵树德摆了摆手,道:“我已令天柱军当先南下,进驻延州五城。过两日,我也要动身了,在横山之中操练了这么久,是时候动弹动弹了。”

  “韦判官。”

  “大帅。”

  “延、丹二州之财计,支度司当拿出个章程,尽快整理。你也从灵州带了不少人过来,可不要让我失望。”

  “谨遵大帅之命。”

  “如此,便准备准备,随我南下吧。”邵树德看了看远方山谷之中,正在不断练习阵列转换的军卒,说道。

  数万大军,可不是带着来看戏的,自然要派上用场。

  ******

  “四万大军出征,张相好大的威风。”都亭驿内,西门重遂举起酒樽,谑笑道。

  “待讨平叛军归来,方见得威风。”张濬多喝了两杯,话就多了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掌兵。

  老实说,他对这种感觉非常迷醉。原因无他,面子、尊荣、威风!尤其是那前呼后拥的排场,太让人沉迷了。

  朝官固然清贵,但上朝之时,一头骡子,三两仆人。与大纛相随,旗幡如林,甲士如云的藩镇节帅比起来,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西门重遂闻言眼神一凝。

  他是个讲究人。

  平日里官服鲜净、整洁,胡须打理得一丝不苟。在不熟悉的人面前,喜怒基本不形于色,看起来很有涵养。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有些下意识的小动作,经常代表了他的情绪,比如左手食指轻轻敲击着大腿,这代表起了杀心,必欲除之而后快。

  “张相复饮一杯,某在京中等你凯旋的消息。”西门重遂不动声色道。

  “醉矣,不饮了。”张濬一把推开西门重遂的手,笑道:“弓背霞明剑照霜,秋风走马出咸阳。泾原群丑,谈笑间破之耳。”

  “张相在圣人面前自比谢安、裴度,张氏兄弟,自然手到擒来了。”有酒水洒在西门重遂的袍服上,但他似乎一点生气的样子都没有,依旧恭维道。

  张濬也是喝多了。之前安喜楼上,圣人赐宴践行,心情激荡之下便喝了不少。现在到了都亭驿,西门重遂又设宴践行,饮了几杯后,酒量狭小的他已然眼神迷离。

  西门重遂放下酒樽,心中暗暗冷笑。

  昨日有假子来报,圣人遣内廷女官通传张濬,让他到殿内问对。

  这说明什么?说明圣人不信任一手拥立他的北司中官啊。

  西门重遂得到消息后,立刻亲身前往隔壁殿室,通过特殊渠道偷听君臣二人的对话。

  别的都没什么,不过老生常谈罢了。张濬好大言,专会挑好听的讲给圣人听,西门重遂甚至都能默诵他的话了。

  但唯有一句,让他暗暗警惕。

  “俟臣先除外忧,然后为陛下除内患。”这是张濬的原话。

  西门重遂仔细琢磨了一下,外忧应是指外藩,内忧肯定是指北司中官。

  神策军平时掌握在中官手里,但出征的时候,就是从南衙朝官中选将了,直到他们回来交卸兵权为止。

  万一张濬胜利班师回来,然后与天子搞什么密谋,猝不及防之下,北司还真有可能要吃大亏。

  毕竟还没交卸兵权,张濬还是那些神策军的主帅,再加上天子的支持,确实比较危险。

  你不仁我不义,既然你想要我死,可别怪我拿出手段整治你!

  张濬在随从们的搀扶下起身,拱手道:“不劳十军容使西门宫监相送,某自去也。”

  担任行营判官的刘崇望在外面等着,对西门重遂行了一礼,然后也跟着张濬走了。

  “刘三郎可惜了,跟着此人出征,定然落不了好。”西门重遂摇头失笑:“事未成而先放大言,还心胸狭窄,睚眦必报。这等人也能当宰相,圣人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合该吃点教训。”

  秋风尽扫,都亭驿外败叶飘飞。

  斜阳照在西门重遂的身上,落下大片阴影。

  神策军,出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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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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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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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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