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123读书>第六章 茅店
  富平县东郊的茅屋小店内,谢瞳刚刚坐下,准备吃饭。

  突然一阵狗叫声传来。

  谢瞳转头望去,却见窄窄的小溪对岸,一只老母狗衔着小狗,正飞快地泅水渡河。

  “使君,怕是有乱兵。”在店外散坐了一地的随从们掣出刀枪、步弓,神色紧张地说道。

  山南西道烽火连天,乱兵四散,一路上他们不知道经历了多少生死危机。虽说进了凤翔和关中后安定了许多,但神经始终紧绷着,没有放松。

  店主也从后厨冲了出来,一边走,一边念叨着:“有夏兵镇着,这年月哪来的乱兵?”

  马蹄声清晰地传了过来。

  很快,河对岸出现了大群骑兵的身影。他们高举着旌旗,盔甲明亮,以松散的队形在田野里驰骋着——此时春播尚未开始,田野里空无一物。

  “阿爷,果然是乱兵,快走吧!”店主儿子手忙脚乱地收拾着东西,急得不行。

  已经有骑兵开始涉水渡河了,茅店这边更是紧张。

  “不要慌,褐布军服,是夏兵。”店主眯着眼睛仔细看了一会,下了结论。

  “啊……”店子儿子呆在那里。

  “赶紧回去做蒸饼,这几位客人等着要呢。”店主踢了儿子一脚,又对谢潼笑道:“食客勿忧,此乃灵武郡王之兵马,不扰民的,放心吧。”

  谢潼仿若未觉,停箸看着外面,只见大群骑兵分批、有序地跃入浅溪,就如同下饺子一般。小溪这边,已经有了数十游骑,远远散开,呼喝驰骋。

  “这骑卒,甚是精锐啊。”谢潼神色复杂地说道:“与草原上的人比起来,不知如何?”

  “草原牧民,怕是不如他们。”谢彦章将手下数十人都召集了起来,隐隐结成一个小圆阵,护卫着茅店。

  草原牧民,虽然会骑马、射箭的很多,但平日里生活艰苦,活计繁重,未必有多少时间进行军事训练。所以但凡草原雄主,都会想办法养一大批脱产职业骑兵,这些人有牛羊供奉,不用担心生活,故可训练不辍,甚为精锐。

  一旦有战事,便以这些脱产职业骑士为核心,裹挟大量牧民,一起出征。中原王朝训练的骑兵,如果遇到的是普通牧民,那么不用太担心吃亏,可以打——当然如果这些中原骑兵本身的训练也荒废了,那就算了。

  眼前这支,很明显是精锐职业骑兵!

  谢彦章目不转睛地看着。

  他也是骑将,宣武军组建点骑兵不容易,费尽心思从河北买马,然后在河南办马政,畜养马匹。

  吴兴郡王对骑兵队伍是有执念的。

  这源于关中讨黄巢时,他亲眼目睹了李克用骑兵的勇猛,印象深刻。持节宣武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组建、扩大骑卒队伍。当时只有数百骑,由庞从领之。

  现在渐渐扩大了,庞从也升官了,便由李谠、华温琪、李思安、王檀以及谢彦章数人分领,各有数百至千余骑不等。全军加起来约五千骑,考虑到宣武军总共才四万步骑,这个骑兵比例已经很高了。放眼周边诸镇,除了河东李克用之外,应没人比他们更多的。

  数名骑将中,李思安、王檀二人为踏白都正副骑将,手下数百骑,皆技艺高超、敢死勇战之辈,每战必先侦察敌情、搜剿斥候甚至突袭敌军。

  原以为他们很强了,毕竟都是各军中挑选的勇士,虽然很多人是半途改练骑马,但技术高超,足以弥补骑术的不足。与踏白都相比,谢彦章觉得自己手下那千骑根本没得扔,以多打少都得败。

  但他现在看到了什么?

  小溪对岸铺天盖地涌来了数千骑兵。虽然是轻骑兵,但装备不错,士气高昂,最关键的,那骑术是真的好啊,从小长在马背上的吧?

  “店家,果真是灵武郡王的兵马?”谢潼使了个眼色,随从会意,立刻取出了一匹绢,塞到店家怀中。

  “换他人未必知晓,某却是见过,确是灵武郡王的骑卒,就是不知哪部。不过定难军各军都有骑卒,不好说,不好说啊。”店家眉开眼笑地收了绢,说道。

  “每军都有骑卒……”门外的谢彦章也听到了,只觉嘴里有些苦涩。

  青海骢,比河东军的战马好,也比从河北买来的契丹马好。吴兴郡王曾经遣人买了数百匹,都补入了踏白都。

  这定难军,怕不是有万余骑?一旦和他们打起来,宣武军那数千骑够消耗多久?而没了骑兵,想打仗实在太难了!

  数十骑朝茅店这边奔了过来,然后在二十步外齐齐整整地停下。一名小校过来,问道:“尔等何人?为何聚集于此?”

  “我等乃河南行商,往山南西道做买卖,此时正欲返回河南。”一名向导上前,小心地解释了起来。

  “速速离去!”小校不容置疑地说道:“忠勇都要在此扎营,尔等再不走,全当奸细抓起来。”

  谢彦章不动声色地听着。这位小校的官话不是很好,或许是羌胡兵出身。这个忠勇都居然有三千骑,莫不全是胡骑?

  宣武军曾经研究过定难军有名有姓的将领及其军队,知道灵武郡王这个人喜用骑卒,手下又有银州银川、丰州永清两大马场,每年靠出售战马、挽马、骑乘马牟利。听闻其还控制了大量蕃部,这些蕃部应也定期上供马匹,定难军的马匹之多,委实让人羡慕,怕是河东李克用都无法与之相比。

  定难军是大敌!

  他们兼具中原步兵和草原骑兵之长,一旦厮杀起来,坚韧步军大队在前,精锐骑兵抄袭敌后,战场主动权就要易手。

  谢彦章示意手下将器械都收起来,然后走到谢瞳旁边,低声道:“使君,还是走吧。定难军入关中了,这支名唤忠勇都的骑军应是先锋,后面还有大队人马。再不走,恐生意外。”

  “往东是哪里?”谢瞳问道。

  他本在山南西道当刺史,适逢兵乱,便起了东归的念头。而吴兴郡王也很顾念两人之间的老交情,派心腹之人来接,打算绕道河中、河阳返归汴州。

  “四十里外便是梁田陂,有驿站,可夜宿。”

  “那便走吧。”谢瞳也不迟疑,稍稍收拾了一番后,便与谢彦章等人一起上路了。

  “谢将军,刚才见到忠勇都时,某见你脸色大变,难道这支骑军很强?”东行的路上,谢瞳与谢彦章策马并行,问道。

  “宣武军四五千骑,一旦上阵对垒,打不过这三千骑。”谢彦章苦笑道:“或许咱们的步军不弱,但骑军组建时日尚短,底蕴不够,与定难军这种不好比。国朝的几大马场,大部分在河陇诸州,少量在朔方之地。其他地方,少之又少。”

  谢瞳点了点头。他能理解,草原胡骑,一旦按照中国之制训练,再有精良之甲具、器械,好吃好喝供着,平日不用干活,只需不断训练,那么战斗力是很惊人的。

  更何况,这些胡骑的来历也不一般……

  “谢将军,某在山南西道时,听闻灵武郡王择草原诸部勇士入军,得三千人,皆弓马娴熟之辈。其人又善抚士卒,素得军心,各部勇士咸愿效死力。本不觉得这三千骑有多强,以为流言多失真,如今听你这么一说,忠勇都应是难得的精锐骑军了。”谢瞳说道。

  “忠勇都之外,还有铁骑军、豹骑都,各军之中,还编有不少骑卒……”谢瞳仰首望天,道:“草原一盘散沙,中原百姓之福。草原若统一起来,并且开国建制,那便是吐蕃,便是突厥,非中原百姓之福。邵树德统一了河套、横山、阴山、河西诸部胡虏,已是草原上一小汗,本人又是大唐郡王、节帅,兼具两家之长。吴兴郡王若想并吞天下,此人当着重留意。他——比李克用难对付。”

  谢彦章同意这个看法,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实在太大了。

  “邵树德屡次到河南募兵,咱们是不是也可去草原募兵?”他突然间又问道。

  谢瞳一怔,道:“邵树德为大唐郡王,定难军节度使,他去河南募兵,无人阻止。若吴兴郡王去草原募兵,怕没那么简单。代北诸部不可能,河陇朔方之地亦不可能,只有燕北之契丹人那边可以想想办法,然河北诸镇让过路吗?”

  河北诸藩,紧邻着的便是魏博镇。

  朱全忠遣人带银万两到魏州买粮,结果人被杀,银被抢,关系很恶劣。

  魏博镇最近也刚刚闹内讧。

  节度使乐彦祯修魏州外城郭,总长八十里,百姓不堪役使,衙兵也鼓噪不休。乐彦祯吓坏了,请求辞去节度使帅位,到龙兴寺出家为僧避祸,军士们公推赵文㺹(biàn)为节度留后。

  乐彦祯之子乐从训不甘心,率三万军抵达魏州城下。赵文㺹不敢出城迎战,被军士们轻视,然后又杀掉。wWW.ΧìǔΜЬ.CǒΜ

  没有胆子与人野战,还想当节度使?

  赵文㺹一死,军士们又聚集起来,四处高喊询问:“有谁愿意当节度使吗?”

  这时有人站出来,说刚才看到一个白须老人,言(罗)弘信当为地主,于是大伙便推举罗弘信当节度使。罗弘信率军出城,与乐从训野战,大胜。

  魏博镇的人,不好惹!去买粮都能被劫杀一空,别说募兵了,怕是带了钱上路,还没出魏州呢,就被人抢光了。

  “那便只有在河南大办马政了。”谢彦章毫不犹豫地说道:“你我二人一同向吴兴郡王禀报。不办好马政,若是邵树德聚集数万骑涌过来,大家便只能龟缩在城里,任其掳掠。一次两次还好,若是三不五时地便来掳掠一番,百姓、财货尽失,纵有坚城又如何?不攻自破耳!”

  “谢将军所言甚是。”谢瞳道:“邵树德这是要进兵山南西道了。诸葛爽与其有旧,其兵必来,方才那忠勇都骑军,或许便是先锋。诸葛爽老矣,帐下亦无良将,唯王虔裕、牛存节二人尚算有点本事,夏军不至,早晚分崩离析。夏军一至,这基业归谁,也很难说。”

  马蹄声渐渐远去。

  关中大地上,军旗飞舞,刀枪如林。时隔两年半,定难军将士再一次踏上了这片千里沃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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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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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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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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