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123读书>第四十九章 本心
  起风了,草原上翻卷着枯黄色的波涛,就像大海一样。

  丰州这个地方,土壤肥沃,牧草极其繁盛。就像后世西班牙人带去潘帕斯草原的大蓟一样,牧草是优势物种,虽说不像大蓟那般入侵南美,长得和人一般高,但依然给本地人民提供了赖以生存的资源。

  “这是什么草?”邵树德有些惭愧,他在丰州生活那么多年,对畜牧之事真的不太懂,也没干过这些活。

  “遏逻草。”胡人少女面面相觑,她们还在学官话,根本听不懂灵武郡王在说什么,倒是年仅十三岁的羌人少女王氏的官话说得很好,只听她说道:“那边还有殷草、卢牛草、沙蓬草、茨萁草、狼针草,都是牧草。”

  邵树德对她刮目相看,问道:“遏逻草与遏逻禄有何关系?”

  王氏看了眼随行的突厥少女哥舒氏,道:“应是突厥人从西域带来的。”

  “你倒是懂得不少,做足了功课吧?”邵树德笑道。

  王氏看了眼周围,亲兵们远远地散在四州,其余几个少女也不懂官话,便大胆地看着邵树德,说道:“妾知道大王志向不凡,藏才王氏一身荣辱亦系于大王之身。妾便想多做点功课,以备大王垂询。若得另眼相看,便有机会服侍大王。”

  草原少女说话都这么大胆吗?邵树德失笑,他还没丧心病狂到让这一堆十三四岁的少女侍寝,起码也要——满十六岁啊。

  天空飘落了几朵雪花。邵树德毫不在意,继续在草原之上徜徉。

  前方是一条小河,或者说水渠。邵树德知道这条水渠的名字:陵阳渠,建中元年开挖。贞元年间,还挖了感应渠、永清渠,这两渠灌田数百顷,在天德军城附近。

  到了宪宗元和年间,李绛奏丰州、振武军良田可万顷,请择能吏营田。后来花了四年,在丰州、振武军开挖水渠,得田四千八百余顷,主要在振武军境内,丰州估计也就一个零头。

  丰州目前可以灌溉的农田总共两千多顷。但这些地,居然没全部用上,农业生产比起东边的邻居振武军实在差了太多。

  丰州的老百姓,平均一家也就十来亩田地,但他们适量饲养了一点牲畜。种田之余,再把家里的牲畜弄到附近放牧吃草,不用离家太远,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另类的定牧。

  农耕加畜牧结合,这是邵大帅在灵州试验的农业模式。今后其实可以让丰州的百姓改进一下,也朝这个方向发展,应该比目前方便。

  提高镇内经济实力,提升百姓生活水平,与对外征战一样重要!

  西边的草原上马蹄声隆隆,大群蕃人骑着战马,赶着牛羊一路南下。自己任命了五个巡检使,可不是就给一张纸,我保你们富贵,你们也得帮我打天下,日后大家一起发财,岂不美哉?

  五个巡检使,各派千余兵,都是本部落的人。凑个六千丁壮,骑着马儿,带上器械,赶着大批牛羊马驼,先南下至会州的天都山一带放牧,等待“可汗”下一步的命令。

  豹骑都,除了最初的八百多折、杨、王三家子弟外,在永清栅又募了千余人,前几日再度扩编,招募了一些丰州党项、山南党项及库结沙蕃部,凑足三千人——基本都是小部落丁壮,以后有战损的话,也优先从小部落里抽丁补充。

  夏州的拓跋部,其实也接到了命令,开拔至灵州南境的罗山一带,由灵州、盐州仓城就近调拨粮食,先帮着鸣沙县开挖沟渠,以工代赈。待明年开春西征后,跟着大部队一起出发。他们目前还没有牛羊,邵树德给他们的命令就是,去河陇抢吐蕃人的牛羊!

  这是邵大帅第一次组织如此多的蕃兵从征。如果算上义从军的话,明年出征的蕃兵估计在两万五千人上下,骑卒众多,赶着牛羊西征,走到哪放牧到哪,也是一道盛景了。

  国朝至今,除了天宝年间的诸镇节度使,以及自家义兄李克用外,应该没人像自己这样组织起两三万蕃兵了。即便是幽州镇,他们手里的奚兵、契丹兵,应该也就万把人,不如自己远甚。

  “走吧,回去了。”邵树德用党项语说道,王氏、庄浪氏惊奇地看了他一眼。

  邵树德哂笑,在小姑娘面前装逼也挺爽的,至少她们的反应很真诚,很走心。

  自己在皇帝、太监面前装过逼,在节度使、大将面前装过逼,在李克用面前装过逼。装的逼多得自己都数不清了,但那些中老年人的反应再大,也没有青春可人的少女的反应让自己舒爽。

  男人啊,或者说雄性动物就这样,有把自己的基因遗传到更多雌性动物身上的本能。自己如今这个身份地位,就算一百个孩子也养得起。以后如果封了王,就将贺兰山别业扩建为王宫,每征伐一地,不但让当地世家、部落送质子入军,还要让他们送嫡女过来充当宫女。

  雪渐渐大了,落在邵树德脸上,他稍稍清醒了些。

  勋贵、大臣送女入宫当宫女,这是天子才有的待遇,骄傲了,骄傲了啊。

  西受降城至今仍然没什么变化,唯一变的可能就是邵氏老宅了。

  邵树德最后一次在一眼就能看得到头的街道上走着,心中满意回忆。

  当年熟悉的人,有的已经故去,有的还在。见到自己时,一个个拘谨得很,亲兵奉上财物时,脸上才有了点笑容,渐渐找回了一点当年的感觉。

  邵树德又见到了刘狗儿的家人。

  他弟弟在城墙外开了一些荒田,甚是辛苦,今年也二十多岁了。家贫,一度娶不起妻,无奈之下,找了个党项女子为妻。

  妹妹绣娘也嫁人了,前年刚生了个孩子,今年又怀了一个。见到邵树德时,脸红得很,但仍然鼓足勇气问道:“大王怎生一去八年才回来?”

  王氏看了她一眼,又看看邵树德。

  邵树德愣了一愣,最后憋出一句:“忠于王事,四处征战。”

  当年的自己,年轻,纯粹,有野心,讲义气,不爱享受——事实上也没那个条件。又是个小军官,在少女眼中一定也是充满着光环的。

  现在的自己,不再年轻,不再纯粹,野心倒是愈发大了,双手沾满血腥。义气自然还是讲的,但也掺杂了政客的狡猾。日常用度、享受与以前更是天差地别,队正与郡王的生活——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

  “大王和以前不一样了……”绣娘略微有些失落:“看人的眼神不一样。以前有怜悯,有仁爱,现在就像——像想让每个人都跪在你面前一样,身边也都是想攀附你的人。”

  王氏瞪了她一眼。

  “这就像是爬山,你爬到一个新高度后,看到的是不一样的世界,你的想法也会跟着改变。”邵树德找了个马扎坐了下来,道:“以前每做一件事,考虑的不需要太多,只凭自己本心即可。但现在做一件事,往往身不由己,每个人都看着你。我,回不去以前那个样子了,人都是会变的。”

  若是伟力都归于自身,或许可以凭本心做事,但自己的伟力在于集众,牵扯的就太多了。

  权力,当真是世界最厉害之物,任你如何英雄了得,都难逃腐蚀。它可以让一个少年反清志士变成汉奸,也可以让热血革命青年变成军阀。

  没有理想的纠偏,人的变化就是这么快。自己的理想是什么?还百姓一个安定的秩序,让他们过上该过的生活。这个过程中,或许有很多人原本安定的生活会被自己打破,或许有不少无辜的人会因为自己人头落地,或许自己的理想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笑话。

  但自己已经不是少不更事的年纪了。不会再纠缠到底是杀了更多人还是救了更多人的道德悖论,我不是道德君子,权欲、理想,并不是一定对立的,只需坚守住底线,砥砺前行即可。

  “还要感谢绣娘呢。”邵树德突然笑了,说道:“这些年,一直打打杀杀,能够静下心来思考的时候越来越少了。今明析了本心,前路当更加清楚。”

  说罢,他解下了披风、佩刀、步弓,道:“得绣娘当头喝问,此物便赠予你了。”

  “以后若有人敢欺负你,拿出某的佩刀,让他跪下。”邵树德眨了眨眼睛,开玩笑道。

  说罢,便带着众人离开了院子,翻身上马,回家!

  与此同时,振武军节度使王卞也已收拾行囊,带着家人南下长安。他已经知道了自己后面的去处,也没心思继续待下去了,不如早早回长安,此时已经是光启元年十一月十二日。

  至于两地的军士,明年才会南下。这万把人,邵大帅暂时没有将其收入衙军,因为养不起。年前发了一次赏,待明年发兵时,再发一次赏。琇書蛧

  如果西征顺利,打下兰州等地,收获蕃部牛羊,然后再开矿炼铜,日子应该会好很多。到了那时,再把天德军、振武军纳入衙军系统,也就水到渠成了。

  本卷结束,下一卷《近年如此思汉者,半为老病半埋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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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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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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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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