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123读书>第三十章 忧虑
  十一月的长安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永康公主邵宪出降禁军大将、天雄军军使没藏都保之子、西都军器监丞臧璩。

  永康公主生于大顺五年(894)十月,今年十九岁,生母为脩仪裴贞一。

  没藏都保从一个附庸部落冒姓没藏的大头兵起家,屡立战功,整个人生经历可谓励志。他崛起后,没藏氏有点分裂了,很多人投向了他,虽然与没藏结明还无法分庭抗礼,但已经自成一股势力,号召力不可小视。

  有眼光的人都看得出来,没藏都保其实比没藏结明更得圣眷,圣人一直在大力栽培他,比如将攻灭契丹八部的战争交由他指挥,令其立下灭国之功。

  其间原因,不问可知。

  十一月初七,长安朱雀街西的都亭驿之内,迎来送往的官员络绎不绝。

  大长和国布燮(清平官、宰相)段义宗一行人收拾行李,离开了驿站,准备归国。

  夏人没要他们的礼物,让其带走。段义宗无奈,只能让人到长安西市发卖掉——主要是棉布。

  “南诏所织尤精好。白色者,朝霞也。国王服白氎,王妻服朝霞。”

  氎(dié)指细毛布或细棉布。白氎吉贝就是白色细棉布的意思,吉贝是唐人对棉花的称呼。

  能称为氎的,一般来说都达到了很高的纺织工艺水平,西域、南诏的纺织水平,还是非常高的。段义宗带来的这批商品,卖了个很不错的价钱。

  时已入冬,出得门后,寒风劲吹,段义宗光秃秃的脑袋有些冷。于是他让随从取来一顶僧帽戴上,聊却寒意。

  和尚当然是不能当宰相的,段义宗也不是正儿八经的僧人,事实上他是在进入夏境之前临时剃度的,原因就是不愿朝拜中原皇帝。

  无奈的是,入长安三月有余,都没能见到大夏圣人,只能怏怏而返了。

  “二度入中原,皆一无所获,奈何。”大街之上,段义宗叹息一声。

  是的,这已经是他第二度出使中原了。上次是到成都,为国君郑买嗣之子郑仁旻求娶李茂贞之女为妻,无果而返。

  这次他们胃口更大,直接求娶大夏公主,自然又碰了一鼻子灰。

  老实说,段义宗觉得很丢人,不想干这差事。

  堂堂一国之主,好像找不到新妇一样,四处求娶,像什么话?最离谱的是,还把宰相派出来为国主求婚,作为通晓古今、熟习文章义理的儒者,段义宗还被迫削发为僧,更是丢脸丢到家了。

  历史上郑仁旻攻前蜀,为王建所败,被杀数万兵。为挽救局势,段义宗作为求婚使者前往成都,求娶前蜀公主为妻,被留在蜀中。居数年,告辞离去时,前蜀后主虑其了解蜀中内情,为大长和国提供情报,鸩杀之。

  当然,郑仁旻的求婚之旅并未结束。

  段义宗被杀后,他又派弟弟郑昭淳前往南汉,求娶公主。

  昭淳好学有文辞,游宴赋诗,南汉群臣居然都写不过他(这都啥水平……),于是求婚成功,刘隐之女、增城公主出嫁云南。

  终于娶到了一个公主,心满意足了!

  “布燮,怕是用不着再干这事了。”大长和国东川节度使杨干贞笑了笑,道:“邵树德扫平群雄,这个天下,除了邵家,哪来的公主?当年去找李茂贞,陛下就很犹豫,身份不够格。现在好了,夏人拒绝了,陛下也该死心了吧?”

  段义宗苦笑。

  陛下就这个毛病,皇后一定要选有身份的女子,最好是外国公主。段义宗就很无语,不过也能理解,稳固大局嘛。

  “罢了,回国去吧。”段义宗说道:“比起四处乱跑,我更愿回国理政。”

  “锦浪江、高河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得过去亲眼看一看。各自关乎数万顷地的灌溉,可不敢马虎。”

  “丽水金矿逃亡者日众,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也得去看看。”

  “骠人遭蒲甘人劫掠,至鄯阐府乞援,也不知道怎样了。”

  “国中各族……”

  段义宗絮絮叨叨的,句句不离军国大事。

  杨干贞听得直打哈欠,他只会打打杀杀,对这些内政不是很感兴趣。

  什么骠人?有那工夫,不如北向劫掠中原。

  骠人是居住在缅甸伊洛瓦底江中游的一个族群,曾经有一个国家。唐德宗时,骠国遣使入朝献舞,德宗封其王子为太常卿。

  但在三十年后,南诏扩张至缅甸境内,攻破骠国都城,掠其王族、官员、僧侣三千余人归国,置于拓东城(今昆明)。

  骠国经此打击,分裂为多个骠人小政权,一蹶不振。缅人趁势兴起,数百年后彻底吞并骠人的地盘,成为伊洛瓦底江中游的统治者。

  就目前而言,诸骠人小政权都是被大长和国控制的附庸,有的地盘甚至直接由大长和国管理。

  杨干贞对交通不便的南方是真的不感兴趣。骠人、蒲甘人、婆罗门人,有兴趣了就去劫掠几下,没兴趣还不如在家练兵,找机会北上中原。段义宗说了一大通后,见杨干贞只顾东张西望,顿时有些生气。正待责问时,却见杨干贞摆了摆手。

  段义宗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却见那是一处酒肆,几个从外地赶来长安的士子好像喝多了,大着嗓门高谈阔论。

  “臧家也成了皇亲国戚,这事很有说道。”

  “什么说道?愿闻其详。”

  “臧都保很可能成为西征统帅,主持大局。”

  “真要西征了?”

  “那还有假?这么大的动静,瞎子才看不到吧?早两年就开始准备了。圣人多半不会亲征,而是选一大将领兵,这个人很可能是臧都保。”

  “臧都保还在辽东吧?”

  “在哪我不知道,反正他是西征统帅,我说的。如果没说对,我就去向郑屠户提亲。”

  “哈哈!”

  “郑娘子一屁股坐死你!”

  郑屠户的女儿长得五大三粗,对付一两个精壮汉子不成问题,更别说他们这些读书人了。

  杨干贞笑着摇了摇头,然后与段义宗对视一眼。

  段义宗扯着他离开了,走出一段后,方才低声道:“杨帅,以你观之,夏人西征的可能性大不大?”

  “很多人都这么说,应该假不了吧。”杨干贞说道:“真说起来,这其实是个机会呢。”

  段义宗欲言又止,忧心忡忡。

  杨干贞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他外表粗豪,嗜杀人,武人气息非常浓,但也有点小狡猾。

  郑买嗣篡权上位,杨氏就不行吗?事实上他一直在等机会呢。Χiυmъ.cοΜ

  不过即便打倒了郑氏,他也不会轻举妄动。因为郑氏宗族数百人,很多子弟在各处为官,势力并不小。最好的办法,还是推一个家族到前台,让他们来当恶人,先剪除郑氏残余势力。待这项工作完成后,他再灭掉这个家族,届时或登基称帝,或在

  国中持此看法的大族并不少,比如西洱河大姓高氏就就是这个想法,傻子才跳到前台当皇帝呢——当然,比起高氏,杨干贞对帝位还是有那么点兴趣的,届时看情况再说了。

  “唉。我一直劝陛下向南扩张,彻底吞并骠人诸国,随后灭掉蒲甘、真腊。”段义宗说道:“中原大国,岂能轻犯?要吃大亏的。”

  “布燮这就不对了。”杨干贞说道:“骠人有什么?穷得掉渣。还蠢笨如猪,欺负他们有什么好处?北上中原就不同了,如果能掠一些士人、工匠回去,于国有大益。这么说吧,十个骠人也比不上一个中原人。”

  “哼,利令智昏。”段义宗冷笑道:“若北上出兵,杨帅可愿为先锋?”

  杨干贞避而不答,哈哈一笑,糊弄了过去。

  段义宗的脸色愈发冷峻。

  他当然知道,中原对南诏、大长和国的吸引力有多大。就说他自己,极好诗文,来中原后,也留下了几篇诗作。

  皇弟郑昭淳,更是一枚读书种子,诗词歌赋、文章典籍样样精通。

  便是前朝皇族蒙氏,也多习诗文。蒙隆舜就曾用《春秋》里的话在徐云虔面前卖弄,虽然结果并不好。

  南诏、大长和的这种情况,让他想起了前唐东北的一个国家:渤海。

  听闻渤海国每年都有人到长安学习,不断有人考中宾贡进士。南诏在这方面有些差,贵族子弟多在成都学习,甚少有人考宾贡进士,文气比起渤海国要差不少。

  夸张点说,大唐曾是周边各国精神、文化上的母国。各国上层皆以至前唐学习、考试、做官为最高追求,并以获得当地人的肯定为荣——段义宗有五首诗被收录进《全唐诗》,被高骈建议杀死的南诏迎亲使臣杨奇鲲等辈也有《途中诗》,各有词藻。

  从感情上来讲,段义宗不愿进攻中原。

  从理智上来讲,他也不愿进攻中原。

  奈何夏主要征西域了,国中很多人应该以为得计了吧?考虑到朝中微妙的局势,段义宗更觉得战争或许无法避免了。

  这个认知让他很沮丧。一旦北伐失败,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蒙氏已经退场,但国中还有高氏、杨氏甚至他们段氏,这些大族会怎么做?

  郑氏的国祚,不会没有几年了吧?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

  段义宗迈着沉重的步伐,怀着深重的忧虑,踏上了归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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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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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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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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