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123读>第十四章 民气
  灵州回乐县码头之外,驼马云集,人头攒动。

  会州人、庆州人、盐州人、凉州人、兰州人,全在往这边汇集。

  最先抵达的是从会宁关乘漕船而下会州土团兵。

  他们负责押运粮草、粟麦至灵州,与赶至此地的阴山行营供军副使朱亮完成交割。

  不过还不能走。

  物资固然可以顺大河而下,不需要大队民夫千里转运,但前线还是需要人卸货、搬运的。这些人最好是各州、县的土团乡夫,而不是普通百姓。

  王全靠坐在一个枯树上,喘着粗气。

  在会州乡里还大大小小是个人物,可一到灵州,连个屁都不算。

  经略军一个小小的队正,都敢对他们这些土团兵呼来喝去,让王全一肚子老气。

  王郊在一旁仔细校准着步弓。

  曾经的青涩少年,已经成长为名动乡里的豪勇之士。走马驰射,十中四五,步战投矛,精准无比,配合他颇具火候的刀术,与新泉军中的积年老卒比起来,也不稍逊,甚至尤有过之。

  王家在会州乡里有一顷地,王全也先后得了不少赏赐,家中可谓富足。但为了给这个便宜儿子锤炼武艺,这些年不知道花了多少代价了。

  养一个武人,是真的不容易。

  这可不是从地里拉过去,发根长枪,粗粗训练几个月的低劣军士。而是真真正正从小锤炼武技,会骑马射箭,会近战搏杀,经验丰富的厮杀汉。

  若放到古时候,估计队头都可当得。

  不过古时候的胡人也远没有现在这么强,至少装备和见识就差远了。不养这样的武人,也对付不了数百年来日益变强的胡人。

  “大郎,跟你说的都记住了吗?”王全休息了一会,取出胡饼,一边在火上烤着,一边问道。

  “阿爷放心,也不是第一次上战阵了。”王郊放下步弓,回道。

  “你就那么想上战阵?”王全气笑了,道:“经略军都没机会上战阵,还能轮到你?就算你想,大帅也不敢用咱们土团乡夫啊。贼军射几轮箭,多半就有人慌了。贼军马队再一冲,保管有人调头就跑。”

  王郊有些茫然。

  上阵厮杀,他确实经历过,还不止一次,但都是与吐蕃人之间的小规模厮杀。阿爷是经历过大场面的,数万人集结于疆场,左不闻右,右不闻左,前阵不知后阵,后阵看不到前阵。战场上一点风言风语,都能让极为紧张的人精神崩溃。

  确实得用老手才行。新丁,太容易自己吓自己了。

  驿道上又路过一支运输队伍。看七应该是南边丰安县的,运了不少粮豆。

  船只居然都不够用了!

  一艘漕船,可运1500斛粮食,日日发运粮豆、草料、帐篷、雨布、绳索、木料、石炭、器械、被服等各种物资。几近三百艘船,如果光运粮食的话,一次可运45万斛,够十万步兵五个月的粮食消耗。

  但军中还有大量役畜、骑乘用马、战马,这些牲畜的胃口是十分惊人的,至少是人的三倍。战时了,不能光吃草,得喂杂粮。以飞熊军为例,总共六千战兵、七千辅兵、两万匹马,一个月就要消耗1.2万斛米面、5.4万斛豆子外加五万束以上的高营养牧草。

  有爱惜战马的士卒,还自己带了一些马儿平时喜欢吃的东西,比如芜菁、果子等等,交给相熟的辅兵,让他们夜间帮忙喂养下,让自己的爱马能更膘肥体壮——若不是鸡子不适合长途转运,估计这玩意也有人带。

  军士们不穷,也舍得在战具、马匹上下血本。军中发的制式器械,有人觉得不趁手,干脆自己去找铁匠做一把,战马也是“战具”的一种,且更加娇贵,自然要好生照料。m.χIùmЬ.CǒM

  飞熊军绝大部分的后勤运输量,都是为马准备的。

  若换大车来运,一车运25斛,百日往返,一趟要运至少四个月的粮草,那就要征集一万多辆马车,动员两万以上的夫子。这仅仅是为六千骑兵服务,若是六万骑兵,那全灵州的壮丁、健妇都得上阵,就是传说中的“大发民户”,农事必然要被耽误。

  打一次,不管输赢,都元气大伤。

  当然这也和飞熊军标准高有关。

  高速机动部队,有备用马,豹骑都甚至是一人三马。关东诸侯,做不到这个地步。朱全忠的骑兵,平时自己牵着马步行。他们只有战马,没有驮马,也没有代步的骑乘马,成本就会低很多。但相应的,机动力下降了。

  没有机动力的骑兵,那也就只能找机会冲冲步兵,作用不大。邵大帅早年的骑兵就是这种,但他现在腻了,专门设了突骑、背嵬、银枪三都用于数百里奔袭敌后的“离合之兵”,为此不惜血本。

  这种兵,破坏力大,对名声也有所妨碍。毕竟深入敌后了,要想获取补给,定然要劫掠民人,能约束他们不滥杀就很不容易了,“征粮”其实都是默许的。

  “大郎,咱们土团兵不会上阵,多半是负责转运粮草。这活好干,也不好干。敌军若有心,定然要袭扰粮道。如果真遇到这种,不要慌张,他们人不会太多,也是轻装疾行,器械多有不足,只要稳稳站住了,他们见不好啃,不会硬来的。”王全说道:“咱们只需顶住贼军的第一下。大帅游骑那么多,肯定会严密护卫粮道,贼军心慌意乱,能发挥出三五成战力就不错了。你慌,他们也慌啊!”

  “阿爷,此番北巡,会与何人交战?”王郊突然问道。

  自北朝以来,“西巡”、“北狩”几乎成了战争的代名词。隋炀帝带五十万人“西巡”,最后灭了吐谷浑,就没人相信这他妈的只是去巡视的,连王郊都不信。

  “有谁值得交战?”王全咬了一口胡饼,问道。

  王郊想了一想,道:“大同军?河东军?”

  大同是邻镇,河东名气大些,王郊只想到这两个。

  “多半是河东了。”王全说道:“大同镇,哪用如此费力气,连咱们会州的土团兵都征发,这定是大场面了。”

  王郊点了点头,也拿出一个胡饼,就着火烤了起来。

  其实包裹里还有一些脯。临行前阿娘准备的,不过现在还是吃灵州给的醋饼好了。

  “可忧惧?”王全看着自家大郎,问道。

  “不怕。”数次与吐蕃人厮杀,除了一开始有些稚嫩,遇了两次险之外,后面他越来越得心应手,渐渐能够发挥出平日刻苦锤炼的技艺水平。

  河东军?没见过,很厉害吗?

  王全满意地笑了。

  他不识字,没学过怎么打仗,也不知道该怎么教孩子,他只是把过去半辈子从死人堆里领悟到的东西倾囊相授罢了。

  这便宜儿子,确实有厮杀汉的天赋。王全从没夸张过他,只是一味地纠正他的错误,严加督促,倾心培养。

  王郊的技艺水平,王全自认已经超过当年的自己了,唯经验还差了不少。

  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千万不能压。战阵之上,靠的就是一股子勇气。勇气够了,有时候你都不敢相信你会做到这个地步。

  “遇敌之时,贼军若有马,千万不能跑……”

  “贼军持矛而来,先投枪扰敌,而后再行搏杀……”

  “贼兵技艺高,不要怕,你越怕死得越快。没几个人像你一样,打小骑马射箭,锤炼刀矛之术的,沉下心来,想想怎么对付吐蕃人的……”

  “家里不愁吃穿,无需出头时不要出头……”

  “若贼兵冲来,同袍阵脚不稳,该出手就出手。有时就差那么一两口气,杀一两个冲得最凶的贼人,阵脚就稳住了……”

  王全不厌其烦地讲着他说过很多遍的话,王郊静静听着,无任何不耐之意。

  说了一会,王全也累了,于是拿出一个牛皮水囊,灌了两口。

  驿道旁不断有人路过,不远处的码头边,更是人山人海。

  从兰州顺流而下的木排几乎将码头塞得满满当当。木排上搭着帐篷,人从里边钻出来后,便开始把筏上装载的稻米、肉脯、奶酪卸下,统一装上大漕船。

  木排还会继续利用,会顺流而下,直到振武军城一带再拆解,作为扎营木料,免得砍伐当地森林。

  除木排以外,还有皮筏子。

  此物是在兰州制造的。用全牛去头,从颈部剥取,净挖骨肉,不损坏外皮。在水中浸泡数天,皮质发臭味之后,出水晾晒。刮去牛毛,刷洗干净,扎紧蹄孔,用盐和油浸渍搓揉遍透,风干成为皮囊,可防水防腐。

  这些皮囊扎在一起,编成筏子。小皮筏可从青唐城直航而下,一般可装载一千斤的货物。

  中型皮筏由80-100个皮囊编组而成,4-5名水手,可装两三万斤,也就是250斛以上的粮食,抵十辆大马车,但只能从兰州顺流而下。

  大皮筏,由多个中小型皮筏编成,中间用十数根木杆连接固定,四角各设大木桨一只,有16-18名水手,运载能力几乎可以和漕船相提并论。

  皮筏非常适合长途货运。到目的地后,将皮筏内的气放掉,直接走陆路返回出发地,再行装运。或者干脆将牛皮卖掉,回去后再制作新的皮筏。

  兰州如今就有不少人这么干。木筏运货,货物交给客人后,筏子拆解卖掉。皮筏也差不多,赚两趟钱。

  而木材、牛皮、羊皮,其实也是青唐、兰州一带的主力出口商品。现在当地的种植业也渐渐起来了,肉脯、奶酪、驼毛也开始大量往下游运输——至于羊毛,因为毛短,粗硬,不好用,清理起来也麻烦,没有什么销路,除非培育出一种更好的绵羊。

  木筏、羊皮筏、牛皮筏、漕船、驮马、骆驼、马车,几乎所有交通工具都用上了。大量水手、民夫从各地汇聚而来,战争,在双方实力差不多的时候,打的其实是后勤。

  邵大帅的运输成本并不算太高,李克用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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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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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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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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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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