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免费阅读>第九十二章 新人旧人
  致仕之后的陈诚并没有离开长安。

  正旦大朝会在即,这一天,所有在京九品以上职事官、勋贵散官、外藩使者都要参加。

  他会过完正月再走。

  闲来无事,他也在写书,这是圣人鼓励的。

  君臣离别之际,并没有多难看。

  圣人赐了很多财物,还荫封了他几个儿子,虽然他并不主张儿子们出仕做官。

  书主要是有关过去四十年峥嵘岁月的。

  人老了嘛,就喜欢回忆。

  与圣人初次相见的场景,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感到模糊。

  “既是幕府佐官,为何还留在此处?”

  “下官恩主曹大帅已薨,家又远在楚州盐城,囊中羞涩,无颜回乡。”

  ……

  陈诚的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当年的圣人,意气风发,野心勃勃,一门心思吞并友军,扩充实力。

  他成功了。

  因征讨李国昌父子立功,获得了第一块地盘,随后东征西讨,渐致壮大。

  圣人为什么能成功?大概是心中有热忱吧。

  这股热忱,即便过了四十年,依然没有消退。

  四十年啊,对很多人来说就是一辈子了。

  四十年间,圣人变了很多。

  从一个爱兵如子、维护百姓的道德模范,变成了杀伐果断、面善心黑的开国雄主。

  最初的理想,绝大部分已为时光侵蚀,遗落在了人生某个阶段的路上。

  唯有那股热忱,圣人始终没有舍得丢弃,一直紧紧护在怀里,视若珍宝。

  何苦呢?陈诚叹了口气。

  或许这就是他不如圣人的地方。人,大概是需要信念的,不然就彻底堕入深渊,再无任何底线。

  “热忱。”陈诚手握毛笔,写下两个大字。wWW.ΧìǔΜЬ.CǒΜ

  成大事者,固要有绝世之才,却还需坚韧之志。

  “终究是我俗了……”陈诚搁下笔,看着窗外淡淡的金色阳光,久久不语。

  他忽然想起了宋乐。

  如果他还在,会是什么态度呢?

  圣人在关中击黄巢时,宋乐在绥州接收移民,开河修渠,将无定河两岸变成了金黄色的麦田。又外连银、麟诸州,确保后方安稳。

  圣人置马政,宋乐多有看顾,屡屡过问。

  圣人农牧并举,宋乐大力推行,四处巡查。

  圣人开武学,办杂学,宋乐鼎力支持。

  ……

  宋乐当时在想什么?

  陈诚有些遗憾。他与宋乐之间,虽然没有太多的意气之争,却也不是特别亲近,一人善谋全局,一人多有急才,两人并不是一个路子的。

  交不深,言亦不深,可惜,可惜了。

  不过,陈诚隐隐觉得,宋乐内心深处的渴望,自身所秉持的理念,应该和他是一致的。他们追求的都是辅佐贤明君主,扫平乱世,还天下一个长治久安。

  你想当萧何,我欲为张良,又有什么不同?

  至于其他人,陈诚还没放在眼里。

  赵光逢顶多算半个能让他入眼的,萧蘧、卢嗣业之辈,就只懂得逢迎了。

  办事是一把好手,但没有自己的想法,不能给君上提供有用的建议。这类人,不过是奉旨办事的“匠人”罢了,不值得他多看一眼。

  不过,圣人眼下需要的就是这类人吧?

  他不需要有想法、有理念的人,因为他已经定下了大方向,他现在需要的是能够执行他意志的官员甚至是继承人。

  步入人生暮年的天子,就是这么自信,又这么刚愎自用。偏偏他在盛年时还积攒下了巨大的威望,他总是对的,没人敢质疑,若有,那就请他离开。

  陈诚吁了一口气,其实,他对圣人让他致仕没有什么怨恨。

  相反,他对如今的地位非常感激,只不过本能地想要维护邵家江山罢了。

  或许,圣人并没有错吧。

  从四十年前开始,他就总是对的,一路对下去,打败了所有对手。

  或许,古来贤君的道路并不止一条吧。

  汉代还有黄老学说,休养生息之下,国力臻至鼎盛,终于让武帝有了挥霍的本钱。

  他只是有些担心。

  时移世易,风气不比汉时了。

  这时候不拔高德教的地位,用礼来压制丧乱的人心,可行么?

  没人能给出答案。

  圣人想用他的寿命,来镇压天下。

  甚至就连继承人,都选的武夫,父子两代接力,镇压天下,确保他的构想不被社会动乱所打断。

  这样的豪情壮志,陈诚是佩服的。

  这不比打天下容易,甚至更难。圣人豪赌的魄力,也让人震惊。

  他就是有些担心。

  他担心的并不是自己。

  他担心金色的麦田变成荒芜。

  他担心繁华的城市变成废墟。

  他担心老弱妇孺变成兽兵嘴里的食物。

  他担心呕心沥血治理的江山碎成一地。

  他担心圣人的不世功业毁于一旦。

  “雾里看花……”他又提起笔,写下了四个字。

  没人能看清未来。

  ******

  王雍府上,高朋满座,欢声笑语不断。

  国朝政事堂有七位宰相,其中两位是中书侍郎,两位门下侍郎,一位秘书监,剩下两位一般是六部中的某两位尚书。

  王雍之前任少府监,这是要比六部尚书还低半格的职位,结果直升门下侍郎,可谓突飞猛进。更重要的是,这是简在帝心啊,他在政事堂中的分量,已经不能以门下侍郎来看待了,纵是赵光逢、萧蘧二人,估计也得客客气气的。

  农学出身的官员顿时一扫晦气,纷纷上门拜谒,以至于王府门前的道路都堵得水泄不通。

  耶律滑哥也来了,敬陪末座,畏畏缩缩,见谁都躬身行礼——其实是他畿县县令,官阶不低了。

  是的,他不是农学出身,他是契丹降人。

  但在担任蓝田县丞期间,与司农寺合作愉快,出了不少力,因此也被视为农学一系的官员,得到王雍邀请,参加今晚的这场宴会。

  对此,他是既喜且忧。

  喜的是有宰相看重自己,以后背靠大树好乘凉。

  忧的是身上已被烙上了农学系的烙印,万一将来失势,遭到清算,他也跑不了。

  不过,小人物有的选择吗?大部分是没有的。

  大人物对你表示欣赏,如果不主动贴过去,会是什么下场?

  滑哥不傻,知道该怎么做。

  “圣人拔擢老夫——”王雍高坐于上,举着酒樽,一脸感慨道:“老实说,我也没想到。新朝雅政之下,农学大兴,诸位都有前程。好好干吧,出了成绩,老夫自为你们请功。来,满饮此杯。”

  “满饮此杯。”众人喜笑连连,举杯畅饮。

  要的就是王相这句话。

  他们勤勤恳恳干事,还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况且,农学出身的官员是比较苦的,很多在司农寺,或者在内务府,即便去了州县,只要不是主官,一般也会被分配最苦最累的所谓“劝课农桑”的活计,这是要经常下乡的,没法长久待在衙门里喝茶。

  付出这么大,怎么能没有收获呢?王相这句话,可真鼓舞士气啊!

  耶律滑哥就颇受鼓舞。

  他原本是蓝田县丞。这个职务说实话就是县令的副手,按理来说你只要不想着和县令争什么,整体是比较清闲的。但他在蓝田县的时候,就被县令安排专门对接司农寺,各种苦活、累活,腿都快跑断了,还不怎么受县令待见。

  这就是佐贰官员与主官的差别。

  如今他是一县之长,蓝田县上下全都由他说了算,顿时清爽多了。

  负责具体执行的县尉是个武夫,性子爽快,也愿意跑。催课、发役、捕盗、转输乃至分发司农寺送来的种子、牲畜,非常勤快,让他轻松了许多。

  县丞、主簿也客客气气的,不敢和他对着干,日子一天比一天舒心。

  咱农学一脉,就需要更多的主官、大官,不然局面都打不开,始终被人压制着。

  一旦被压制,做出成绩的难度就会无限拔高,久而久之,就会被人轻视,难登大雅之堂,成不了主流。

  所以,王相入政事堂这一步,走得十分关键,让大伙都有了主心骨,可以挽起袖子大干快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圣人的支持。

  没有他老人家下令,王相如何能进政事堂?真以为写了本《血脉论》,有了点名气,就能宰执天下么?不可能的。

  更别说,还有不少人在骂这本书呢。

  酒过三巡之后,王雍拍了拍手。

  众人循声望去,却见他捋了捋胡须,说道:“诸君都是一时人杰,本事自不必多说。咱们农学一脉之所以受圣人青睐,在于于国有益,于天下有益。老夫能入政事堂,也有诸君尽的一份力。”

  “咱们农学苦啊,所有功劳都是实干出来的。烈日炎炎之下,踏遍田间地头。风雨交加之时,走过陂池水塘。好不容易下直休息了,满身满脚的污泥。这个官,当得也太不体面了!”

  “但没办法,咱们吃的就是这碗饭,圣人看中的也是咱们能吃苦。从今往后,不能懈怠。圣人的眼睛里容不得沙子,若让他老人家失望,咱们农学一脉算是毁了。”

  “还是那句话!”王雍又端起酒樽,大声道:“谁干得好、干出成绩了,老夫亲自为他请功。政事堂哪位宰相敢说不是,老夫亲自领他到田间地头看看,撕破脸也在所不惜。来,满饮此杯,饮完用心做事,好好干活!”

  耶律滑哥遥遥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国朝官场上的一个派系,彻底成型,他已是其中一分子。

  (本章完)

  www.yetianlian.info。m.yetianlian.info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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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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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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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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