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要点开,稍后修改)
“你们这些混蛋,就知道你们最近没好好训练,手艺都荒废了吧?怎么,来了广州这个花花世界,一个个都迷得五迷三道了?”香山县野外的一处荒地上,一名军官看着面前奔驰而过的骑兵,笑骂着说道。
这是一处骑兵训练场,来自浙江新军第五师的部分骑兵正在进行着骑射训练。训练的道具都是一只雕刻成兔子形状的木头,每个人依次骑马而过,边跑边射,以先中者为胜,负者下马跪着饮酒,胜者骑在马上饮酒。琇書蛧
之所以在这个热兵器已经大行其道的年代,还训练这种冷兵器时代的绝技骑射,说起来还是为了不荒废这些人的手艺。是的,没错,这些骑兵主要是来自外东北的蒙古人以及部分游牧的通古斯人,自幼在马背上长大,这骑术自然是十分高明的。而且,在外东北那片严酷的土地上,射箭本来就是每个成年男子需要切实掌握的最重要的技能之一,因此他们的箭术都还不错,尤其是使用骑弓进行骑射的时候。
考虑到几个新军师的骑兵团里充斥着这类来自草原上的牧民,因此上级便规定骑射仍然是骑兵的考核项目之一,不过却仅限定于这些“带艺从军”的蒙古人或通古斯人,在山东应募从军的汉人骑兵则不需要考核这些项目,他们需要苦练的是马上劈砍术及骑枪冲刺术——虽然东岸骑兵从来不是野战的主力,不需要他们像波兰翼骑兵那样集群冲阵厮杀,但一些基本技能还是要操练的,即便平时不怎么用得上也得练。
“好,这一轮是莫日根赢了,上酒!”身材高大的连长跳下了土台子,招呼旁边的几名士兵抬来了一担酒,那是从北方运过来的茱萸酒和菊花酒,是军中健儿们最喜欢的饮料之一了,素来是对勇士最好的奖品。。
莫日根是一个蒙古汉子,闻言立刻咧着嘴笑了,只见他高高兴兴地接过他人递过来的酒碗,几大口干了后才恋恋不舍地将其还了回去。不过,他很快又找到了新的乐子,那就是大声嘲笑着那些跪在他马上饮酒的战友们,让那些粗胚一个个咬牙暗恨,发誓下次一定要夺回第一,不能让这个傻货专美于前。
“你们这些爬在地上的夯货,别和我没脸没皮的,这次且饶了你们,下次若还这般熊样,老子非得给你们来一顿鞭子。”连长走下场来,一边踢打着那些跪在地上喝酒的骑兵,一边破口大骂:“想当年攻打新昌县时,老子我一张弓就压得城头上那帮孙子们抬不起头来。现在让你们射一只不会动的假兔子都这副德行了,真上了战场能射中几人。是,清国、顺国的许多弓箭手比你们还差,但这又如何?老子对你们的要求就比他们高,怎的,有人不服吗?”
就在这个连长和麾下士兵在进行着日常训练的时候,全权负责整个广州湾一带事务的汤墨羽陆军少校,也正和一干随从们远远参观着。在看到这些来自北方的骑兵训练的场景后,非常满意,转头对一同前来参观的海军军官陆孝忠说道:“论骑射还是得来自草原上的汉子,论冲阵还得看波兰大鼻子的铁甲重骑,不过咱们的骑兵主要是用来追亡逐北的,是用来快速机动的,不要求冲阵,他们这样就很不错。”
其实,正如刚才汤墨羽少校所说,因为东西方军事思想的差异,东岸对骑兵的理解是传统的“离合之兵”,认为骑兵最大的特点和优势是其机动性,而不是冲击力或别的什么。这可能和自古以来的文化有关,西方政治上分裂,诸侯林立,拥有小块土地的贵族极多,因此两个贵族开战的话,如果不想多惹麻烦的话,那么就只能局限在一小块地域内作战。这样一来,双方就只能临之以堂堂之阵,正面厮杀了,故骑兵多为重骑兵。
但在中国,因为地域辽阔、政治统一的关系,骑兵在大范围内的机动成为了可能,抄截粮道、突袭后方、快速行军等等,每一种都是战略方面的作用,而不是局限于战术方面的冲阵厮杀。
谷炴</span>东岸人的骑兵战术杂糅了中国古代离合之兵的思想,又因为早期骑兵多为哥萨克轻骑,因此也吸收了不少草原汉子的战术,因此从风格上来说是纯得不能再纯的轻骑兵战术。陆军野战主力从来都是炮兵,然后才是火枪手,骑兵在野战时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用来追砍溃败的敌军,因为步兵要维持阵型,不可能跑得多快,追亡逐北还是交给四条腿的骑兵靠谱。
当然东岸本土也不是没有重骑兵的存在。在裴大德少校统帅的两个独立骑兵营中,就有两个连的重骑兵,骑乘的战马是本土多年培育出来的丘布特马(即在丘布特河流域培育、放养的马匹),甲具坚固、美观,且因为材料科学进步的因素,比旧大陆同等级的要轻上一些。至于最关键的战术战法嘛,则是从被贩卖来的波兰重骑兵战俘中挑选的佼佼者所传授,这些人被授予正式身份并领到了一份高薪后,热情被重新激发了出来,为这两个连的重骑兵幼苗倾注了不少的心血,使得其粗粗有了模样。
“南方少马,骑兵若是用得好,往往能够发挥出其不意的作用。”汤墨羽虽然是步兵出身,但对骑兵的作用还是认识得非常深刻的,只听他继续说道:“不过我们的战马多来自北方,对南方环境很难适应,死亡率估计不会很低,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得动点脑筋了。战马可都是很金贵的,死一匹也不少钱呢,若是成批死亡的话,我想山东的刘司令的脸色一定会很难看。”
“现在这里有一个营的骑兵,足足三百多骑,战马460余匹,都是费了很大劲才运来的。为此鄞县的马司令、登莱的刘司令二人联合支出了巨额军费,如果出些什么事的话,确实很难让人接受。”陆孝忠附和着说道。他本身虽是海军军官,但也有一匹战马作为在岸上的代步工具,三年来已经死了两匹了,都是受不了当地的环境气候而生病死去,马儿确实是一种娇贵的生物,因此他也很担心。
“后面还有两个营呢,整个第五骑兵团都要过来,而且还有第一混成营的一个骑兵连,那些首都大爷们更难伺候啊。整整1100多名骑兵,两千余匹战马,如果算上挽马的话,得上三千匹啊,还有诸如驴骡之类的其他役畜,烦人的日子还在后面呢。”汤墨羽摇了摇头,有些担忧地说道:“我的海珠岛商站可要多预备些物资了,尤其是药材。随军而来的兽医数量肯定也是不足的,还需要究竟招募一些,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医马儿的病,希望可以吧。”
“嘿嘿,那是。澳门城里的葡萄牙人也保有一定量的马匹,这么多年了,他们总该有些经验了吧,倒是可以请他们来帮一帮忙,反正这些家伙也不敢不从。”陆孝忠的军舰就经常在珠江口附近晃悠,故澳门的葡萄牙人对东岸历来非常恭敬,因此让他们帮忙的话,他们若是脑子正常,应当不至于拒绝。
“是的,你倒提醒了我,这事得尽快去办。这一千多骑兵,在未来可能发生的广东之乱中,将会在不少场合发挥一锤定音的作用,因此不容有失。”汤墨羽闻言说道:“尤其是敌不备快速抢占战略要点什么的,少了他们不行。”
话说,广东现在的局势真的是非常紧张了,盖因李成栋已经有月余没在众人面前露过面了,仅有的几个如新泰侯之类的老臣被允许入府见了一面,出来后也都沉默不语。至此,众人都明白,李成栋的离世怕是就在这阵子了,这个在原本历史上在中国大地上造下无数杀孽的屠夫一般的人物(这个时空也没少杀人),在东岸人的这个时空其运气倒是颇为不错,活到了寿终正寝的那一天,且还在广东这个花花世界爽了很多年,人生没有太多的遗憾了!
不过,李成栋没有遗憾地走了,但却遗留下来一个巨大的隐患,搞不好就会将广东的大好局面毁于一旦。即他的养长子李元胤和亲生儿子李元皓之间的争斗,这是可能让广东分裂乃至换天的,不可不慎。
目前,和东岸人关系较为密切的李元胤还在犹豫之中,犹豫着要不要在养父李成栋去世后,立刻起兵攻打李元皓。因为按照规矩,他是李成栋的长子,是惠国公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但现在看来广州城里的李成栋却想将大位传给亲儿子,一些老臣出于种种因素也支持李元皓上位,而不是较为英武、个性鲜明的李元胤。因此,这就是双方之间的矛盾根源所在了,一个处理不慎,就是一场继承战争!
东岸人对广东可能爆发的战争非常担心,他们一方面派出使者前往潮州府,与李元胤进行了密谈,要求他保持克制,勿要再李成栋尸骨未寒的时候就妄动刀兵,那样将会失了大义。与此同时,他们也派出了使者紧急前往广州,打着探视李成栋的名义,与李元皓进行了交谈。结果并不是很乐观,李元皓似乎并不怎么能容得下自己的这位便宜大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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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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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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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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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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