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机动力并不弱,毕竟一人三马,再腿短可就说不过去了。
但他们也真的很无聊,没什么仗可打。
西征凉州时,若不是乌姆主太贪心,非要吞下好盟友六谷吐蕃,派人前来迟滞的话,他们根本就捞不到仗可打。
后来乌姆主兵败溃逃,诸部骑兵一路追击,他们甚至沦为了需要别人来保护的可笑角色,不然怕是会被骑射手们玩死。
此番北巡,作为飞熊军的一部分,铁鹞子自然也要跟着出战了。但一路上除了赶路还是赶路,烦闷透顶。
银枪都能干的活,他们干不了。他们能干的,找不到机会干。
今天这个机会其实不算怎么好。
河东骑兵还是有实力的,而且他们的机动力强于铁鹞子:有的人披甲了,但马没披甲,有的人、马都没披甲,无论哪种,论机动力都是要强过铁鹞子。
因此,只能找机会偷冷子来一下。
648名人马俱披重甲的骑士冲在最前面,三百余名甲胄不全的骑手跟在后面,借着下冲之势,一往无前地杀入了战场。
应该说,具装甲骑的投入是相当及时的。
彼时的战场上,虽然乱,但河东骑兵肉搏能力强的特点慢慢显现出来。银枪都擅长骑射,本就不应该与敌方的肉搏骑兵正面交锋。
最近一年来虽然勤加训练,组织度也大大提高,装备也强了不少,但终究还是无法与河东骑兵正面相抗。
这不是他们的任务。
他们的舞台是敌后,袭扰敌军的粮道,打击敌方轻甲或无甲步兵,烧毁他们的仓库,破坏他们的农田,抄掠他们的人口,这些才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正面厮杀,不是不可以,但真的不擅长。一年时间太短了,还没练出什么大名堂,结果就仓促上阵了。
具装甲骑的及时出场帮了他们大忙。
安元信部刚刚冲散对面的朔方骑兵,结果遇到直冲而下的铁鹞子,根本来不及机动,直接就被截成了两段。
安元信一边拍马狂奔,一边回头射箭,但箭矢不能入,连挠痒痒都谈不上。
他有些恼火。
康君立是主将,一个劲地催着大家赶路,发现朔方军的骑卒后就干了起来,但没想到旁边还藏着这么一支具装甲骑。
具装甲骑,兴盛于南北朝。自国朝初年以后,真的很少见到了。
晋阳西作院一年可产四百副马甲,但大部分时候都没有打制这玩意,而是制造人穿的甲胄,这也令河东步卒的铁甲率非常之高。
朔方军可真是有意思。人甲都不够,还打马甲,真的是以骑兵为重,完全不管步兵了是吧?皮甲和铁甲,可是两种玩意!
安元信一边抱怨、嘲讽、咒骂,一边拼了命地往外围逃,打算利用机动力甩掉这些具装甲骑。
但他们这些马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负重能力强的同时,速度也不是很慢。从土坡上冲下来后,咬住了离得最近的安元信部,利用他们的大意,同时战场有些混乱的有利时机,从侧翼一冲而入,挡着披靡。
有银枪都被打散的士卒自动汇集起来,分散到豹骑都两侧,护着他们继续往战场中心杀去。
……
李嗣源正杀得兴起。
铁挝之下,已经倒下十余朔方骑卒,其中一人似乎还是个偏裨将校,好像叫“毗伽”?
杀到现在,他已经信心十足了。
北上这万人,六千战兵,四千辅兵,对面的朔方军似乎也是这个规模,五千战兵。
双方的战兵奋勇厮杀,辅兵则藏在后方临时营地内。
朔方军的优势是射箭精准,河东军的优势则是近战搏杀能力强。一开始可能还看不出什么,但打了一段时间后,优势就一点点向河东军的方向倾斜了。
原因也很简单,战场太乱了!
骑兵作战,尤其是大规模骑兵作战,双方都不会一把就把人全放出去。而是分批、分类型:摧坚破锐的,后续跟上厮杀的,在外游斗包抄的,打的时间越长,战场越混乱。
一乱,迂回空间就少,朔方军的优势就减弱了,河东军的优势将加强。
李嗣源带着数百骑,横冲直撞,左冲右突。
铁挝一打,一人落马,抬弓一射,一骑栽倒。
杀得痛快!再杀一会,在马力衰减之前,定能把朔方军的骑卒杀败。
铁鹞子的出现打碎了他的美梦。
当闪亮的银甲出现在他眼帘时,李嗣源几乎要破口大骂了。
“走!”他一夹马腹,走避而去。
亲兵扛着大旗跟了过去,后面还有大队骑兵。
五人一小组,组与组之间左右间隔五步,前后间隔二十步。即便打到现在,他们仍然维持着战场纪律,而不是乱打一气。
李嗣源带走了跑得最快的五六百人,但后面的就没那么幸运了。铁鹞子如洪水一般冲过,几乎没人能挡住他们一击,原本完整严密的阵型瞬间瓦解,骑兵集团变成了散兵游勇,让人欲哭无泪。
洪水继续前冲,直朝康君立的方向而去。那面大旗最耀眼,也最有价值。
……
洪水冲过后一片狼藉的战场上,王崇又杀了过来,他还是咽不下这口气。
最开始那一波冲阵,三百多人几乎死了四分之一,就连自己也差点让铁挝扫落马下。
兜了一圈之后,又带了三四百人,杀入战阵,但李嗣源却不见了。
他注意到了具装甲骑冲锋的过程,心里有些发酸。折从允这厮又立功了,属于力挽狂澜那种吧。
不过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痛打落水狗才是真的。他一拨马首,朝处于混乱之中的敌军冲去。
身后是高举着大旗的亲兵,不断有散落的骑卒汇集过来。
今天伤亡有些大,此时跟在身后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有亲兵,有成建制的,也有被冲乱的散骑,全靠这杆大旗聚拢人。
王崇的马鞍后面也系着两匹马的缰绳。最先的那匹战马中箭负伤,直接被他扔在了战场上,现在骑的是新换的备用马。
有敌骑迎面冲来。
这些河东骑兵确实不错,敢战。即便被冲垮了阵型,成了游骑,但依然没有丧失战斗意志,与草原牧民确实大不一样。
王崇端紧长枪,在刚刚刺中敌人胸口的一刹那松开了枪杆,随即看也不看结果,从马鞍下抽出环柄刀,又迎上了一人。
“噗!”刀下又添一亡魂。
“横行青海夜带刀,西屠石堡取紫袍,哈哈,痛快!”王崇疯狂大笑。
被他斩落的人使用铁挝,这是他现在最讨厌的兵器。
马槊、铁挝、铁锏、铁鞭之类的兵器,可都是要练很长时间的,比长枪难多了,这会多杀一个,河东便少一分元气。xiumb.com
回鹘兵,要多少有多少!实在不行,再去甘州、肃州甚至沙碛募兵,在最后一个回鹘人死光之前,总能把你河东骑兵打崩。
“那有个贼将,杀了他!”王崇接过亲兵递过来的长枪,遥遥一指。
“嗖!”有箭矢飞来,插在安元信的甲上,尾羽兀自震颤不休。
战场上流矢很多,很多勇将没被人正面杀死,结果却中流矢而死。安元信也没觉得是有人特意针对他,仍然领着部下继续冲杀,打算先去康君立那里,然后再做计较。
马蹄阵阵,斜刺里一股骑兵冲杀了过来。
安元信抬手就是一箭,但对方机敏地躲了过去,箭矢正中其身后亲兵的喉咙——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给我死!”长枪迎面而至。
安元信早有准备,一个侧身躲过,随即又抽出一柄小凿掷了过去。
但人太多了,没掷中王崇,也不知道打在谁身上。
“这些河东骑将怎么这么难缠!”王崇要发狂了,打吐蕃部落时,也没这么麻烦啊。
安元信与王崇错身而过后,也是骂个不停。
正常打,今日应该能打赢的,但多了那支具装甲骑,便难说了。
南北朝之时,双方最喜欢用的一个烂招就是:用轻装骑兵上前射箭,引诱对方骑兵追击,最后将其引入具装甲骑埋伏的地方,但今天朔方军并没有派诱饵挑衅,而是自己这边主动撞上去的!
这尤其让人吐血。
……
铁鹞子横趟过整个战场,气势逼人。
他们的装甲极为厚实,他们的马槊重得惊人,哪怕夹在手里不挥舞,只需平端着冲锋,也能一往无前。
康君立的大旗飞快地往东南方向遁去。
他不傻,知道避开锋芒。
具装甲骑威力惊人,但消耗也大。一场战斗,最多冲个两次,何必硬碰硬呢?
史俨、李承嗣二人也很知机,紧紧跟在康君立身后。
刚才还追着银枪都打的河东骑兵如见到瘟神一般,纷纷拨转马头。
他们没有乱了章法,而是一股股汇合起来,尽可能收拢被冲散的人马,到南边重新整顿。
但不可能完全收拢了。
有朔方军的骑将聚拢了千余人,在具装甲骑冲过后的战场上,利用人数优势和配合优势,大量杀伤散乱的河东骑兵,战果颇丰。
这些人,能逃回来多少是多少吧。
今日这一仗,本来打得挺顺手的,最后成了这种局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康君立等人缓缓停了下来。
战马喘着粗气,军士脸色发白。
史俨披头散发,兜盔都不知道去哪里了,身后人人带伤,垂头丧气。
李承嗣身上倒没什么伤,但脸色也很不好看:今日莫不是中埋伏了?
“邵贼的具装甲骑力竭了。”李嗣源狼狈地奔了回来,不过精神却不错,还知道说两句话调节下气氛。
他官位不高,比在场的康君立、李承嗣、史俨等人低了不少,不过因为是陇西郡王的义子,倒也没人说他什么。
“他们应还能冲一次。”史俨面色凝重地说道:“还打不打?”
安元信最后一个奔了回来,身后只跟着寥寥三百余骑。
康君立让他整顿兵马入阵,随后粗粗扫了一眼,心中一沉:今日之战,怕是损失了千余骑。
打黄巢,攻昭义,可没一战损失这么多骑兵。
他看得出来,这一仗朔方军也没做好准备。如果配合具装甲骑的是精于肉搏的骑兵,他们这场就要大败亏输。
对双方来说,竟都是一场仓促已极的糊涂仗。
“不打了!”康君立叹道:“即便邵贼真的在旋鸿池,这仗也不能再打了。士气已挫,军无战心,打个屁,我自回去向大帅请罪。”
“万胜军怎么办?”史俨不合时宜地问了句。
康君立瞪了他一眼。
骑军北上受阻,万胜军又没带多少粮草。若无援兵的话,多半就要降了,还能怎么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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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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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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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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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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