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全文免费阅读>第七章 时机与春社
  秦贵抬头看了看碧蓝的天空,心情颇为不错。

  行人部落,当然也种地,并不是纯粹的军户。

  事实上打仗一般还轮不到他们,吐蕃人——准确说是吐蕃化的诸部——加起来好几万,极限征丁的状态下,怕不是可以拉出一万五千人以上。四部汉人加起来,也就能出丁三千余,还不是一个级别的。

  行人部,在城西靠着大河的那一片,有四千多突地,种植稻麦、杂粮,饲养牲畜。

  突,乃吐蕃的计量单位,一突便是十亩。吐蕃统治河陇之时,实行的是计口授田的政策,一口人便授一突地,与国朝计丁授田有些差别。

  吐蕃官府来收税称为“纳突”,按户收税,除了收粮食外,还有油、布等物事,用驮、斗来计算,相当于国朝的户税。

  吐蕃人同样也收地税,曰“地子”,一般用粮、豆来缴纳。

  纳突、地子之外的杂捐亦有,如草料、柴禾、皮子等,与国朝大同小异。但总体而言,比起河陇百姓陷蕃前的税赋要沉重许多,生活很不容易。

  如果缴纳不起税,一般会去寺庙贷款,利息并不低,其实是饮鸩止渴。

  行人部四千多男女老幼,九成以上都是汉民。

  之所以说是九成,是因为吐蕃帝国崩溃前,治下的民族太庞杂了。而且他们的作战模式,又是那种民族大迁徙的打法,即征发奴部,打到一地便在当地游牧、种地。即便不是打仗,正常的军士调防,也会带着附属奴部一起行动。

  因此,兰州的人口来源其实是十分复杂的,吐蕃人并没有人数优势,最多的其实是吐谷浑、党项奴部。这三大族之外便是汉人了,大概有一万三千余,只有天宝时期的一半。

  但还有比汉人更少的,即来自西域的部分小族,因为人数实在太少,吐蕃人都懒得给他们独立部落,而是编入其余各奴部,也不管合适不合适。

  瓜、沙二州的粟特人,便被编入汉人奴部。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黄种人,被编为一个部落,吐蕃人的这种脑回路,也是神奇。Χiυmъ.cοΜ

  在秦贵的召唤下,李老生、张乐、商延奴、安纳根四人来到了他的家中。

  李老生是行人部落左一将,张乐是左二将,商延奴是右四将、安纳根是右五将,都是部落使兼千户长秦贵的心腹,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

  部落里还有一些吐蕃任命的官员,如副部落使、副千户长、监军、书记、水官、营田官等。有些他能信任,有些则不然。但这会要举大事,本着保密的原则,自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因此他只找了武人。

  “今日节儿府都部落使找我,商谈修城郭之事,又提到了定难军节度使邵树德欲攻岷、渭诸州之事。”秦贵一边说,一边注意观察其他人的神色,见他们都在注意倾听,没什么异样,这才继续说道:“某觉着,节儿府的吐蕃人如此紧张,定是有大事要发生。说不定,这定难军的兵锋便是朝这边而来的。”

  李、张等人神色自若,商、安二人却面有惊容。

  “都说说你们的想法吧。”秦贵说道,他的儿子秦瀚、侄儿秦青、秦乐站在后面,不动声色。

  “邵树德定是奔兰州来的。”李老生直接说道。

  “能来多少兵?若是不足万人,怕是有点不够。”张乐说道。

  秦贵的脸上有了点笑意,李、张二人这么说,倾向已经很明显了,不枉他多年来的看重。

  “千户怎么说,就怎么办吧。”商延奴叹息一声,道:“虽说日子还能凑合过下去,但能杀光这些吐蕃人,某心里也痛快一些。”

  安纳根则有些惊疑。其实秦贵刚开始说的时候,他心里就有点猜测了,这会几人越说越离谱,越说越吓人,他都有点坐不住了。

  “安百户,按说呢,你在战场上救过我的命,我也救过你的命,咱们是生死之交了。这会也不打哑谜了,没意思,李、张、商三位百户都听明白了,我想你应是也明白了。怎么样,表个态吧?”秦贵神色淡淡地说道。

  “千户待如何?”安纳根问道。

  “静待时机,一旦变生,则恭迎王师。”秦贵本想说主动联系定难军的,但看安纳根吓成那副样子,便临时改了口,道:“若吐蕃兵败,咱们就趁势起兵,联络其他几个部落,痛打落水狗。”

  安纳根闻言松了口气,这还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若现在就跳出来举事,说实话,他没那个胆子。

  “既如此,唯千户之命是从。”安纳根说道。

  “好,事涉机密,万勿走漏风声。”秦贵说道:“待大军压境,人心思变之时,咱们的机会便来了。若定难军不来,或者大败而归,那么此事便作罢,再也不提,就当没今日这场会面。大伙都有妻儿老小,我也不能陷你们于不义。”

  “千户老成持重,此事就该这么办。”几人纷纷说道。

  ******

  二月的天气已经暖和不少。

  社祭,自殷土周社发展而来。在周朝那会,上升为国家祭典,非常重要。

  内祀祭祖,外祀祭土。土即后土,是一个抽象的神,后来上层精英们自己诠释,用天圆地方的学说,将祭祀发展为圆丘祭天,方丘祭地,并作为国家祭典固定下来。

  但就民间老百姓而言,他们不祭那么深奥的东西,他们祭“土地神”,因为祂有禳灾并保佑丰收的“伟大神力”。

  到了本朝,国家祭祀国家之社,州县祭祀州县之社,民间祭祀民间之社。嗯,国家祭社非常庄严,州县祭社相对庄严,民间祭社非常——娱乐化。

  在这一天,女人们回娘家省亲,男人们斗酒、击鼓,更有那载歌载舞的,总之非常欢乐。

  唐宋的社日基本一脉相承,大同小异。宋时有诗“社日儿童喜欲狂”、“轻薄行歌过,癫狂社呈舞”、“春谬酒共饮,野老暮相夸”,说的便是这一天的盛景。

  到了明代,因为蒙古统治一个世纪的原因,村社共同体瓦解,社日节不再重要,遗留下来的也就只有社火、社戏这些东西了。

  今天是春社节,天还没亮的时候,整个夏州就隐隐处于一种躁动的状态。

  黄滔作为幕府推官,身份崇高,因为在城外置了一座宅子,因此便被附近的村民请为社正,主持祭祀仪式。

  村东头的社树下,早就摆好了社神和祭品:牲血、半体牲、稻梁、枣栗、酒。

  小孩们跑来跑去,不时围到正在烹饪牺牲的范延伯身旁,深深地嗅着香气。

  “你们这些顽童,别把东西打翻了。”范延伯起身欲赶,孩童们惊呼着四散逃走。

  “村里竟有这么多党项人?”黄滔看着正在入席的一些髡发男女老少,奇道。

  “大帅编户齐民,这些应是从山上下来的,在本村开荒种地。”范延伯回道:“其实已经有些人主动蓄发了,只不过还没长出来罢了。都是村社的社员,本次村祭,也纳了份子的。”

  黄滔点了点头。

  大帅经常讲的一个词“同化”,他耳朵都快听出老茧了。其实这事,说简单简单,说难也难。同化的精髓,在于让他们融入到新的集体当中,并作为其中的一分子,参与各种活动。村社祭祀,就是其中的一种。

  当然如果你不融入大集体,抱团组织另一种活动,自己封闭起来自己玩,那样同化起来就很困难了。

  夏州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同化几乎就是半强制性的,只不过因为手段相对柔和罢了。不像吐蕃人那样强制你辫发易服,往脸上涂颜料,讲吐蕃语,就是凭借文化的多样性、包容性、趣味性,无孔不入,随风潜入夜般的方式,不知不觉把你同化了。

  也许在你不经意间,就已经蓄起了头发,穿起了唐服,讲起了官话。

  也许猛然间有一天,党项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与汉人的孩子一点差别都没有,一同玩闹,一同种地,一同服徭役,一同参加祭祀活动,一同上阵打仗,一切自然而然。

  两三代人之后,安能分辨谁是汉人,谁是党项人?

  当然,影响是相互的。只不过党项人的文明水平实在低下,他们无法像远道而来的安息胡人那样,能给大唐留下自己的印记。他们能反过来影响汉人的,估计也就只有奶制品了,但如果将时间维度放大到数百年、上千年,后世人只会认为这是不同的地域差别造成了不同地区汉人的文化差异,而不会认为这是党项人的功劳,说起来也挺可悲的。

  入席、祭社、祭稷、分胙(社肉)等一整套程序完成之后,社日祭祀的气氛陡然一变,开始变得狂欢起来。

  酒菜果珍一道道被端了上来,人们大吃大喝。这一天,没有上下尊卑,不需要遵守礼仪,可以大声喧哗,兴之所起,还可以跳舞、击鼓、唱歌,总之娱乐性十足。

  黄滔喝了不少社酒,脸色涨红,突然间想赋诗一首,但不知怎地,又突然想起了河陇之地的天宝遗民,他们应是没法享受社日佳节了。

  不过苦日子应不会持续太久了。大帅即将西征,浩浩荡荡的五万大军,足可将吐蕃人的任何抵抗碾碎。

  国朝的读书人,总有那么点边塞情怀的,有关河湟之地的诗,估计得写了数千首,能被人传唱的,不下六百首。黄滔突然间也想跟随大军西征兰州,去那陷蕃故土看看了,只可惜大帅没点他的名。

  不过作为幕府推官,掌法纪,理论上来说他也可以随军。不如,给大帅投卷?

  “斜日下孤城,长吟出点兵……”黄滔皱着眉头想了两句,决定回家再琢磨琢磨,定要写出一首满意的诗,大帅应能欣赏的——吧。

  光启三年二月初八,夏州南门大开。

  清晨的薄雾中,大群士卒鱼贯而出。先是骑卒,然后是步卒,接着是辎重,一队接一队,一营连一营,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大军,出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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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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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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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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