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身后是足足一万五千名挎刀持枪的天武军将士。
他们现在的造型有点“独特”。
有人穿着唐味极浓的盔甲,拿着唐军制式武器。这一看就知道,多半是出身各路杂牌部队的老兵。
有人穿着唐甲,但拿着铁骨朵、铁锤、铎鞘、郁刀、浪剑、舍施尔弯刀,再仔细看看他们的面庞,多半是契丹、奚、渤海、女真、南诏兵。
还有人穿着波斯风格浓郁的甲胄,拿着波斯制式武器,再看看他们年轻的面庞,多半是从中原追随而来寻找建功立业机会的年轻人——属实是鸟枪换炮了。
步兵身后,还有整整五百具装甲骑。
这是新组建的,挑选的是平卢、横野、奉国等军中善于骑战之辈。圣人垂怜息子,将缴获的五百古拉姆具装甲骑的装备全给了天武军,甚至就连喀喇沙武库中的很多器械也正在往北庭运输,将来都会留给儿子。
当然,更多的还是抢来的。
草原牧民,一开始要啥没啥,可能连箭头都是兽骨磨制的。但当他们遇到腐朽的敌人时,往往能凭借血勇之气在战场击败敌军,然后滚雪球发展起来,越打越富,越打越装备精良。到这个时候,他们就无法遏制了,成长为了心腹大患。
“天底下做什么事,都没抢来得快啊。”邵嗣武看着帐下步兵几乎人手一匹马的时候,不由得感慨连连。
在西域这种地方,没有马是非常不方便的。哪怕是步兵,你最好也要学会骑马。不需要你有多高深的骑术,花一两个月的时间练习一下,勉强会骑着赶路就行了。
路途遥远,没有马匹机动委实难以想象。
“新兵总要锻炼的,没见过血,算什么武人?索将军,带人攻城。”邵嗣武直接下令。
索衍领命而去,着人砍伐树木,打制简单的攻城器械。
另有一队草原轻骑,用长枪举着敌人的头颅,哈哈大笑着绕城一周。
还有人将波斯兵尸体绑在马尾上,快意驰骋着,嘴中还发出狼嚎一样的怪叫。
已经是正儿八经的草原游牧大军的画风了……
到了傍晚时分,第一批简易木梯已经赶制出来。
天武军五个步兵指挥聚集在东城和南城,东城主攻,南城佯攻。
另有大量草原轻骑远远散开警戒。
这是不把城池拿下不罢休了。
事实上也应该拿下。昨日的战斗中,他们斩杀了超过两千七百名波斯士兵,俱兰这种小地方,能有几个兵?城里剩下的,多半是一些造物主牧羊人动员起来的吉哈德分子罢了,正好让这帮新兵练练手。琇書蛧
战斗很快展开,邵嗣武细细观察着。
守军人数确实少,但士气高昂。看他们的装束,大部分应该是临时征集的丁壮,也并非波斯人——夏人习惯把杀死的敌人都称为波斯兵,但就血统而言,大部分其实不是。
新兵的士气也很不错,或许是一股追逐功名的名利在支撑着他们吧,再加上一路上默许他们放纵军纪,大伙还是敢打敢拼的。
缺点就是配合不太熟练,经验也不是很足,连攻两次都没攻下,折损了不少人。
“咚咚……”鼓声一刻不停,东城外三个步兵指挥轮番上阵,甚至就连部分蕃人轻骑,都被强逼着下马,攻了两次。
到了半夜,城池终于告破。
“告诉索衍,我今晚不进城。”邵嗣武满意地点了点头,向传令兵说道:“天明之前,收拾干净,别弄得太难看。另,工匠、学者及其家人,不得惊扰。速去传令。”
“遵命。”信使很快离开。
赵王的意思已经很明了了。明天才进城,意味着今晚士兵们可放纵一下,但不能搞得太过分,别整出什么屠城之类的事情。虽然游牧大军破城之后,经常这么搞。
“王将军,你立刻带马兵入城,把工匠、乐人、学者之类全接出来。马匹、钱粮也清点一下,能带出来的都带出来,我不太放心这些家伙。”传令兵走后,邵嗣武又道。
“遵命。”已是天武军都游奕使的王崇文立刻应道。
很快,数百骑兵整队进城,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小王子不准备占下此城?”跟在邵嗣武身边观战良久的敦欲突然问道。
“俱兰送给令尊,要不要?”邵嗣武回过头来,问道。
“此言当真?”敦欲有些惊喜。
这城本来就是他们家的,二十多年被波斯占领,一直没能夺回来。这要是可以收复,绝对是大喜事啊。
“当真,我不开玩笑。明日在此休整一天,后日就走。”邵嗣武说道。
“完全地交给我们?”敦欲下意识问道。
“想什么好事呢?”邵嗣武一笑,道:“工匠、乐人、学者,我拿走,其他人归你们。”
敦欲心下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这也不是坏事啊。至少也是上万个奴隶,怎么着都是赚的。
“谢殿下。”敦欲躬身行礼。
“这是你们应得的。”邵嗣武摆了摆手,道。
出兵以来,他们抓获不少丁口了。没细算,但几万人还是有的,他对这些没太大兴趣,留一部分,给跟随自己的将士们当奴隶,就已经够了。多了就是浪费粮食,没必要,虽说抢了这么多,已经不太缺粮了。
真正值钱的,其实是那些有文化、有手艺的人。才艺是需要门槛的,需要多年训练、学习,不是短时间可以速成的,所以要牢牢把在手中。
明天一大早,他就会派兵把这些人押回伊丽河谷。
他现在已经有点本钱了。
天武军将士一万五千余人,这是直属他的武装力量,且都是愿意留在西域的。
如今抢到了不少奴隶、牛羊,带回伊丽河谷后,加紧准备过冬草料。等过了这个冬天,开春之后,牛羊数量更多,实力进一步增长。
当然,一切的关键,还是得在父亲那边走动走动,想办法多弄点中原移民。
他一点都不挑,河北老百姓都可以。
其实这些人都很不错,你只要与他们结成利益共同体,守家的时候战斗力倍增,十分勇猛,非常适合西域的现状。
不过,最近刘勉提到,或许可以考虑下拔汗那。
那地方比伊丽河谷更大,气候更好,土壤更肥沃,如果好生经营,绝对是一个强藩。但缺点也很明显,离诸粟特地区太近了,波斯人或许不太会容忍这地方被中原夺走,一定会来反复纠缠,风险较大。
而波斯这个国家,老实说有点战斗力的。
他已经得到北路军的消息,他们迂回至怛罗斯附近,与波斯人交过几次手,双方都有一定的伤亡。
不妄自菲薄,但也不能过分看轻敌人。
波斯如此被动,一是因为此番三路大军,合起来有十七八万人,是波斯史上所面临的最大规模的游牧入侵——是的,就是游牧入侵,与中原打仗注重后勤的模式大不一样。
另外一个原因,大概就是波斯国君才九岁,主少国疑,叛乱此起彼伏,听闻西边还有个死对头趁机发兵,与他们争夺波斯传统旧地,故兵力上捉襟见肘,只能有所侧重,无法全面出击。
但这个国家看样子不像是能一下就踹倒的。尤其是南路有使者过来,询问情况,九月退兵的可能性相当大。
圣人一退,以这些部落的德性,想必也不会坚持下去,那这一次攻势就算结束了。
既如此,拔汗那就很难占下了,至少这一次不行。
邵嗣武思来想去,有点等不及了,想早早把身份、地盘确定下来,免得夜长梦多。
再说了,拔汗那也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将来的事情谁知道呢?他现在手里的本钱,除了武夫之外,就是抢来的奴隶和牛羊马驼,活脱脱一个游牧部落好吧?将来要去哪里,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拆掉帐篷,赶着牲畜,麻溜地就搬家了。
后半夜,邵嗣武到帐篷内和衣眯了会。
当天边第一缕阳光洒落下来的时候,他直接起身,骑上马儿,绕城转了一圈。
天武军分出了一个步兵指挥两千人,押着大量奴隶,赶着无数牲畜,沿着呼罗珊大道,向东而去。
这个指挥新兵比较多,进城时装备也不行,但出城的时候,很多人披上了皮甲甚至波斯链甲衫,头上戴着那种滑稽的尖顶盔,得意洋洋。
不知道为什么,邵嗣武突然有些感动。
原来,一点一滴创建自己势力的感觉是那么好。它给了自己无与伦比的满足感,深切地让自己感受到了对权柄、力量的掌控。
看,士兵们在向自己欢呼!
他们得到了女人、奴隶、牛羊和钱财,他们很感激自己。
邵嗣武下意识挥手回应。
“万胜!”武夫们的声音响彻大地。
“明天,我带你们西行,去抢怛罗斯,去抢白水城,去抢沙什(塔什干)!”邵嗣武哈哈大笑,纵马而出。
从天空俯瞰而下,俱兰城附近的原野上,到处是汹涌的人潮。
再过一两日,他们将一路向西、再向南,十余万骑横扫波斯境内不设防的乡村,抢走他们看到的一切值钱的东西。
经此一役,波斯河外地区将受到重创,将来即便想找回场子,也会变得愈发困难。
当个游牧天灾,不要后勤,不要建设,只有破坏,只有杀戮。有时候似乎也挺爽的,邪恶到极致的爽。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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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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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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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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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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