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万界疯人院女主>第三十四章 我(上)
  这个世界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我不太知道,我只知道它很混乱,很可笑。

  特别是在我遇见了他之后。

  哦,对了......我叫哈莉.奎因,而他......我不知道。

  ......

  关于我的故事,就像是一篇小学生的流水账日记一般。甚至要更加的无聊一些。

  我出生在一个医学世家,听名字就能猜到,就是那种从几代人之前,就个人都从事医学事业的无聊家族,我的父亲是一名脑外科医生,我的母亲是一名护士,我的爷爷奶奶,还有外公外婆,也都是附近镇子里的医生......我还有两个哥哥,你们能猜到他们是从事什么职业的么.......好吧,那我就来告诉你们吧,也是医生......大吃一惊了是不是。

  在我的家里,看见最多的,就是白大褂,书架上摆放着的都是医学的读本,解刨图谱就挂在卧室的墙壁上,我的父亲甚至还特意买了个大脑的软体模型,就摆在他书房的桌子上,每天,他在办公的时候,都要面对一个软乎乎的脑子。

  而我,身为这个家庭里最小,也是最聪明的孩子,所有人也都对我寄予了厚望......我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猜得到,但是......他们都希望我未来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

  嗯,就是这样。

  虽然我对医学没什么兴趣,但是俗话说的好,在粪坑旁边,就算是块石头,你也不要指望它不带着臭味,所以,我顺其自然的,报考了医学院校。

  当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我的家庭,便终于完整了......

  或者说,我的家庭,终于不复存在了,它彻彻底底的变成了......一间医院。

  墙上的日历,画的不是节日计划,而是我们的值班表格,餐桌上,我们不谈逛街或者电影,而是在研究一些病例,我不是说这样将工作放在第一位不好,但是我想,这里怎么说也是一个家庭,我有一个母亲,一个父亲,还有两个兄弟,可我从来都没有感受到他们的这个身份......这个家里,我没有感受过‘爱’这个词。xiumb.com

  所以———我讨厌医院。

  这份讨厌,一直持续到了我医学院毕业的那一天。

  那是一个还不错的早上,刚好赶上降温,风也很大,据说下午还有一场小雨,但是那天我的心情不错,因为,我的家人终于决定进行一次,在我漫长记忆里的唯一一次旅行......我们准备去哥谭市的环城河边,来一次盛大的野餐。

  而那天的路上,我们也少有的,谈了谈天气还有我新买的衣服,而不是像往常一样,聊起父亲的上一次手术......

  那感觉真的很不错......我记得我被父亲讲的一个笑话逗乐个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父亲还有幽默的一面。

  而他那不太熟悉的笑声,是我当时最后的记忆......

  ......

  当我睁开眼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一个熟悉的地方......医院。

  一场车祸......我受了重伤,但是我是幸运的,因为毕竟我还活着。

  不像我的......家人们。

  ......

  好吧,‘家人’......当我终于在无聊的人生中,隐约的体验到了这个词的含义时,我便失去了他们。

  那是一段很可怕的时光,每当我推开家门的时候,看到空无一人的客厅......我承认,虽然无数次的幻想中,我希望能拥有这样一个安静的家庭,但是真正当它摆在我面前的时候,带给我得,只有无尽的空虚和孤独。

  渐渐的......我染上了一个不太好的习惯。

  幻想自杀......

  也许是胆小,也许是始终找不到让我满意的自杀方法,总之,这件事始终停留在我的幻想里,当然了,我不可能一直幻想,我总会稍稍的做出一点实际行动,比如用刀片割开皮肤,比如用力握紧拳头,将新做的美丽指甲陷进手掌里。

  ......我的同事们绝对不敢相信,平时开朗活泼,喜欢讲笑话的我,其实是一个疯子,正在和他们说说笑笑,谈论着肥皂剧的那个我,其实正在用力的咬着自己的舌尖,然后微笑着将血混着咖啡咽进肚子里。

  这很傻,但是这种疼痛的感觉让我感到放松,欲罢不能。

  终于......那天,在一次大雨后的雨过天晴,我将家里的猫送给了邻居,将所有的存款捐献给了孤儿院,将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又穿上了那天最适合的美丽衣服,笑着走进了我工作的医院。

  也许是那天,我真的是打扮的太漂亮了,所以我收到了四束花,还有三个下班后的约会请求。

  当然,我全部都拒绝了......

  因为......我将在这天死去!

  我在手腕处的血管上,接上了一根针管,那些血液一点一点的,流进了一个密封的袋子里,我依旧穿着白大褂,依旧喝着每天早上的提神咖啡,依旧笑着和我的病人们交谈,就像是往常一样......没人会知道,我在享受着死亡。

  然而......这份美妙的体验,再次被打破了。

  那天,一个人来到了我工作的医院......

  小丑!

  我在电视上听过这个名字,也知道他是一个可怕的,十恶不赦的罪犯,那天,它穿着那一身脏兮兮的紫色礼服,走进了我的办公室,然后用枪指着我的头......笑着对我说。

  “美丽的女士,很抱歉打扰到你,但是我想我快死了,所以,你能.....救救我么?”

  那一刻,我看着小丑那可怕的嘴角,还有无比疯狂的双眼,我笑了......

  “好啊。”

  我答应了他,是的,我看着他那可怕的嘴角,疯狂的眼睛,还有从办公室门口流进来的不知道谁的鲜血,没有发出尖叫,因为我正在死去......

  那之后,他礼貌的向我道谢,然后一手挟持着我,一手拿着枪,狂笑着在一无数冲进来的警察的枪口下,逃出了医院。

  我们坐上了一辆半路上劫下来的车......那一路上,我不知道他撞倒了多少的路边摊和行人,总之,那是我在失去家人后,第一次感体验到了绝望之外的感觉......那是一丝丝的刺激。

  同时,我也看到了,在小丑腹部的,那个正在不断往出冒着鲜血的枪口......

  是的,他要死了,但是很不幸......我救不了他了。

  因为......我也即将死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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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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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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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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