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没事了!”曹柘突然反应过来。
作为一个和不少网文作者打过交道的半圈子里人,曹柘听过不少男频向作者对女频向作者的羡慕嫉妒恨。
收入高、待遇好、正版付费也多,改编可能高,读者戾气还没那么重,而且其实用不着有太多的设定更新。
只需要强调三个字!
爱情!爱情!还他妈的是爱情!
文笔好、爱够花哨,成功至少一半。
不像男频,每开一次新书,都像是在踩鬼门关,大神都有哑火的时候。xǐυmь.℃òm
当然,话虽如此,但那些羡慕的男频向作者,都自忖没有细腻的笔触,能够将情感写入人心。
否则的话,他们早用女性化笔名,到女频混饭吃了,谁还在男频当老黄牛?
洪荒类的神话世界,其实可以选择的还有几个。
曹柘之所以挑中这一個世界。
是因为它的原著主线,就是聚焦在女主角与伏羲的甜与虐之中,整个洪荒纪元···就成为了一个铺垫他们谈恋爱的背景。
这就好比,清宫辫子穿越戏。
如果是男向,那不直接翻天覆地,造反复汉,都不好意思拿出来献丑,保管被喷的狗血淋头。
女向就不用了,八爷、四爷、十三爷···爷太多了,怎么选?好难!好难啦!
这么一对比,是不是曹柘的选择,突然就没错了?
在没有办法保证,一定是正统洪荒的前提下,减少‘改变’造成的意外,就是首选。
当初曹柘也以为,所进入的是正经封神。
然而现在···正不正经,大家心里都有数。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化,谁还看正经的?
越不正经,热度越高。
神话炒作,不需要热度的吗?
焦叔之前,二爷不是关羽的专属?
再次遁出世界,曹柘接着时光塔的拖拽之力,将那方洪荒世界,从亿万世界之中牵扯出来。
随后,施展无上之大法力,以时光塔为杠杆,推动着两个世界在时空上接轨。
一者为上游,一者为下游。
两个世界互相侵染,相互承接,却并没有直接完全融合。
而是在彼此‘试探’,等待时机。
融合世界,不是曹柘想干就能直接干的。
至少还得让它们先彼此熟悉一下,找一找感觉。
当然,为了让他们快速找到彼此的感觉,曹柘先打通了两个世界之中,一些关键的‘人物关系’。
比如伏羲与伏羲之间的‘传承’,女娲与女娲之间的‘传承’,通天教主与通天教主之间的‘传承’。
以具体的重要角色为锚点,让两个世界之间的陌生与摩擦,变得不那么的激烈。
同一时间,曹柘也续上了他的‘脉’。
红云,是曹柘选择的‘前尘’。
后世网络上有人开脑洞分析,认为云中子就是红云的一缕残魂转世。
这个说法,当然很不靠谱。
首先,云中子出于明代小说《封神榜》,红云出自后世的网络文学。
这要说谁是爸爸,谁是儿子,该掉个边才是。
不过,较真大可不必。
携带着前前后后许许多多人思想、认知的神话故事,本来就是矛盾且自相冲突的。
它们只是载体,不必非要追究什么铁律一样的真实。
只要在一段故事里,用一个可以‘说服’人的方式,添加自己的想法,那就足够了!
通过杨戬的启发,曹柘早就已经明白,神话故事的玩法了!
什么都可以是真的,但是什么又都是假的!
故事、情感、经历,半真半假,唯有修行,永真!
在曹柘的亲自主导下,于那一方洪荒世界里,陨灭于阴谋与围攻的红云,侥幸逃脱了一缕残魂,然后携带着鸿蒙紫气,化身为了云中子。
对应之下,在封神世界之中的曹柘,亦感觉到,在云中子这一重身份里,多了许多新的设定,新的能力。
关键的是,一缕鸿蒙紫气,就漂浮在灵台深处,等待着时机。
鸿蒙紫气,通往圣人的门票。
却也只是门票。
曹柘可以轻易看穿,这玩意就是天道剥离的一丝碎片。
所谓的圣人,就是在炼化这一丝碎片后,又用自身法力蕴养,将这碎片不断的放大、填充、扩张。
从这一点上来看,圣人与天道之间,是彼此利用的关系。
圣人利用鸿蒙紫气,更加贴近天道,执掌权柄,万劫不磨,永世不朽。
而天道则是利用圣人,不断的壮大、完善祂的一部分。
直到在末劫之时,圣人或破天道而出,更上一层楼。
又或者天道吞掉圣人,所有的圣人都化作傀儡,代天行道。
所以,看似已经得到一切的圣人,才会为了道统,为了功德,为了强力的法宝,甚至为了一些所谓的面子,而奋力争斗。
他们既是在彼此争命,也是在与天争命。
如果将圣人视作一国之君主,就不难理解他们的状态。
在国家之内,帝王看似掌管着一切,但却又被一切所支配。
天灾、人祸、内部的权利博弈、各方面的权衡与平衡,这些都消耗着,支配着所谓九五之尊的时间与精力,甚至无法让他真的踏实去做想做的事,去想去的地方。
当然,也可以选择躺平和任性,然而那样的结果,就是在一次次的滑落中,被逐步吞噬。
权臣架空、逆臣篡位、门阀造反、百姓起义···这些都会如约而至。
作为圣人,作为一国之君,那当然还是很爽的!
但是又没有以为的那么···无所顾忌的爽。
“站在巅峰的位置,如果能同时容纳下两双脚,那它就不是巅峰。”
“我没打算在什么狭小的世界里,站在巅峰。”
“我甚至打算,将这所谓的巅峰拉扯下来,让它成为承载众多的平台,成为通往更高处的阶梯。”曹柘看着那堪称天道碎片的鸿蒙紫气,心中所想的念头,却是如何将它变得更多,然后播撒天下。
“天道不可能被无限切割,除非祂可以无限膨胀。”
“填充鸿蒙紫气的‘内容’,不可能永远都有,除非永远有新的思想诞生。”
“我自然也没有办法,让人人都成圣,但我却可以尽可能的,向着这个方向去试一试···万一成功了呢?”
想到这里的曹柘,突然又感叹一声:“时间···还是太短了啊!”
“可惜了!如果我在第三轮竞赛开始时,就知道了神话的真相,或许可以节约很多的时间出来,让我推动这个想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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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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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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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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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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