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之饮酒,席间献舞的,却不是红粉佳人。
而是一些自幼被当做女儿家养的阴柔少年,这些少年们穿女装,画红妆,眉目犹如女子一般,身材消瘦,气质婉约,竟比多数女子,还要来的更娇柔一些。
老太监玩的很花,最好用的便是假傀之术,往往在床榻之上交换身体,这些少年便多是一些讨好他的地方官员,以及来往豪商,送给他的玩物。
“一个过路的道人,也敢坏咱家的好事,今晚咱家就让他魂飞魄散。”满头白发的老太监,翘着兰花指拈起酒杯,满脸的褶子,卡着厚厚的脂粉,阴狠说道。
席间,不少听闻了些许风声的客人们,便都说着恭维的话,不敢有半分忤逆。
“徐道人呢?怎不见他?”老太监伸手在一旁的少年下身用力的掏挖着。
狠手的掐的对方发出一声声‘娇呼’,随即发出一阵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笑声。
一旁的侍者禀报道:“徐道长数个时辰前,就一直在房间内修行,我等也不敢打搅。”
老太监起先也不在意,又派人去传唤。
接连三次,都听回禀,那道人只在窗前修行,并不回话后,便起了疑心。
正好酒兴已到了尾声,便趁着夜色,带着一群门客,转向口中道人所暂住的庭院。
迈着醉步,穿过了比王府还要奢华几分的花园,花园的角落里,花丛的遮掩下,一些被乱刀斩碎的乞儿,尸体正被园丁们塞入花肥之中,搅拌均匀。
绽放正艳丽的花朵,带着妖异的色彩,似乎是因为吸收了人血的温度,香味也变得格外的浓烈。
一株正开十八种不同花色的玫瑰花树下,花季少女的头,只掩埋了一半,无神的眸子,似乎依旧挂着生前残留的惊恐。
“好生照料,这是今年要送到太后宫里的,若是养坏了,咱家就扒了你们的皮。”老太监指着那几个花农说道,满身的酒气,从姹紫嫣红中穿过,脚底沾染了一片红。
过了花园和成片的假山。
便至于一处庭院,庭院湖畔有一栋二层的阁楼。
只见那月下的阁楼之上,一间屋子里灯火通明。
有一道人,正站在窗户旁,似乎是在吞吐天地精华,日月之气,两条火蛇般的气息,在其口鼻之间来回穿凿,胸前时而泛出红光,显出几分神异。
老太监饮酒不少,目光有些迷糊,相对于常人而言,视线难以集中,反而看出了一些蹊跷。
“不对劲!”
“快!快上楼!”老太监怒吼一声。
一众虎狼般的侍卫,纷纷拥挤冲上楼去,尽管心中发憷,也都表现的张牙舞爪,气势汹汹。
等上了阁楼之后,一众人却都傻了眼。
窗户前哪有什么正在修炼的道人。
那分明是一个极为精巧的纸人。
纸人肚子里揣着两盏油灯,风一吹那灯火摇晃,从楼下往上瞧,便呈现出了吞吐火蛇般的气象。
老太监顿时觉得不妙。
“快!快给咱家备马,立刻回京···回京!”老太监没来由的涌起一股莫名的恐惧。
只是这话还未彻底落地。
九天之上,突然吹来了一股罡风。
罡风扫荡,阁楼的屋顶被一瞬间掀翻。
狂风激烈,却将这老太监定在了原地,使劲的吹拂。
任他如何绝望的想要扭动身体,他的身体却完全不听使唤。
先是头发扯着头皮撕裂,随后是皮肉炸开,紧接着是筋骨消融,最后就连三魂七魄,也都吹的四散开来。
虽算不上彻彻底底的魂飞魄散,却比魂飞魄散还要惨。
三魂七魄散于天地之间,注定永远做游魂野鬼,且是最弱的游魂野鬼。
就连山林里通了灵的小动物,也能欺负折腾他。
狂风推倒了小楼,也折断了满庭院的鲜花。
那裹在厚实泥土里的森森白骨,被花瓣掩埋,倒塌的假山,还有连根拔起的花树,将许多同太监一起作恶的爪牙,一同埋在了这场风灾之下。
远在千里之外的曹柘,掐着印诀,收起那一道贯穿千里的罡风,一丝丝来自于王朝气运的反噬,被曹柘以三颗不死炁结成的三才阵缓缓抵消化解。
“恶首已除,但是整个宅邸之内,却没有寻得半点‘同道’气息,看来是先有闻讯,便已然逃了。”曹柘想到这里,内心稍稍有一丝阴霾。
无论如何,这幕后调度一切的黑手,在讯息敏锐度上,暂时是超过他的。
虽是以有心算无心,但是却能赶在曹柘还击之前,先行抽身离开,这份能力,不容小觑。
“却也不值得太过担心,他既然逃,就说明没有勇气与我正面放对。”
“实力上大概是不如我的,只是有些奇异神通,可以先知洞察。”曹柘心想。琇書蛧
这也不稀奇。
八大王那等实力,不也酝酿出了能寻宝辨宝的鳖宝么?
硬实力和某些奇特能力,并不完全划上等号。
在修行界中,这种情况其实尤为明显。
破庙正从天上,缓缓的降落下去。
已经被曹柘审问过好几遍的山神,此时精神都变得有些恍惚。
随后被强制胁迫,变成了一个巴掌大的‘手办’,收入曹柘的黄皮葫芦中。
这玩意虽然暂时不能吃,但是将来也许可以找到合适的烹饪方法。
再不济,也能用来穿山遁地,山神在这方面,还是有些天赋的。
落地之时,天空渐渐泛起了红光。
被钉死在小庙地板上的影子,也开始发出刺耳的惨叫。
随后化作一缕白烟,渐渐的彻底消散。
太阳彻底出来了。
温暖的阳光,照耀了亿万山河。
漫长的一夜,终于过去了。
至于曹柘的劫,虽然还没有渡完,却也暂时不需要担心。
九劫、三灾,乃至于天人五衰,都不是一窝蜂一下子堆积过来的。
一劫一劫之间,短着差三五日,长则十年二十年,都有可能。
曹柘听师兄说过,曾经有位修仙者,两种劫数之间,硬是差了整整三百七十多年,刚渡劫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崭露头角的后起之秀,等再渡劫的时候,已经是当时人间修仙圈子里,少有的大佬了!
“鳖宝的事情,应该可以告一段落。”
“接下来,还是先赶往京城,把师兄让我转交的信送到再说。”曹柘看着初升的太阳,感受着太阳的温度,随后心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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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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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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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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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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