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柴柴,也不知道梦见了什么,嘴角不自觉扬起,一个劲地傻笑着。
“醒醒。”
李昂轻轻拍了下她的肩膀,柴柴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打了个哈欠,挠了挠头发,“婚礼结束了么?”
“嗯,结束了,回家吧。”
李昂将她从椅子里拉起来,朝友人们点头示意后,便带着柴柴乘坐马车,返回金城坊宅邸。
“宋大郎和尤姐姐终于修成正果了,真不容易。”
柴柴推开院门,感慨说道。“成婚了也好,就不用心烦那些风言风语了。”
李昂取出符箓,点燃炉火,烧洗漱用的热水,随口问道。“什么风言风语?”
“关于尤姐姐的出身啊。”
柴柴撇嘴道:“长安城迎娶清倌人的士子富豪不在少数,但基本都是纳为妾室,他们的正妻还是通过明媒正娶,迎进门的大家闺秀。
之前一直有媒人拜访宋大郎家门,坚持要给他说媒呢。”
柴柴絮絮叨叨地说着,时不时打個哈欠。
在虞国,迎娶清倌人的士子、富豪不在少数,但通常都是娶回家做妾。
有心入仕的士子,正妻往往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再不济也是书香门第的小姐。
宋绍元身为前途无量的学宫弟子,屡次三番拒绝政治联姻,坚持迎娶尤笑。这道德操守可要比那些国子监里所谓的“国家栋梁”们高得多。
“多好的爱情故事啊,可惜兰陵报竟然没有那位锦绛的联系方式,要不然就能联系上他,请他以宋大郎和尤姐姐为样本,写一篇小说,说不定能流传千百年,改编成戏剧呢。
名字我都想好了,《这个书生不太冷》。”
噗,你怎么不叫宋山伯与尤英台呢?
李昂突然变得苍白,脚步迟滞,慢慢停了下来。
他站在阴影之中,柔声说道:“你洗漱好了先去睡吧,我去书房再写点东西。”
“诶?好吧。”
柴柴没有察觉到异样,打着哈欠洗脸刷牙睡觉去了。李昂望着她背影消失在卧室门口后,慢慢挪动脚步,走进书房缓缓坐下。
书房中已经不再用煤油灯了,而是换上了符灯。光亮稳定清晰,并且没有煤油灯的呛人气味。
墨丝又开始躁动了,大量丝线沿着血管神经穿行游动,逐步向着脾、肝、肺、肾、胰等器官渗透而去。
李昂甚至感觉不到多少疼痛,他体内各个位置的游离神经末梢、神经纤维、背根神经节、三叉神经脊束核等,均遭到不同程度的墨丝侵蚀,
在生理上,接管了痛觉的生成过程。
“停下。”
李昂从符盘中取出数张风符,冷漠地望着自己的胸口。
墨丝侵蚀的动作慢慢停顿下来,缩回到脊椎当中,平息不动。
李昂默默松了口气,将风符放回到符盘之中。
现在的墨丝,仍然无法抗衡天地罡风,李昂利用念力风符直冲云霄、与墨丝同归于尽的威胁,依然有效。
但这种平衡维持不了太久。
墨丝即便蛰伏在脊椎之中,其粉末依旧能通过血液流动,传播至身体的每个角落。
侵蚀程度日益加剧,偏偏没有什么反制的手段。
“想要继续压制墨丝,最有可能实现的办法是晋升至巡云境。”
李昂心道:“问题是,修士从听雨境晋升至巡云境,需要做到所谓的‘身心圆满’,统合灵脉。
我能够修行的灵脉,是由墨丝构成。
如果再给墨丝投喂精金秘银,则会助长它的强度,在我达到巡云境之前就篡夺了我对身体的控制权...”
想要控制墨丝,就得先达到巡云境。
想要达到巡云境,就得强化墨丝。
一旦强化墨丝,就会失去控制。
李昂揉了揉眉心,这简直就是个逻辑闭环。光凭自己,感觉没可能打破。
难道...
他拉开书桌抽屉,抽屉中静静躺着那本万灵书。
要向这本书求助么?
上次在铁路上遭遇纸人的时候,自己只是向万灵书询问解救何繁霜的办法,就被收走了三年寿命...
李昂思索再三,还是从抽屉中拿出了万灵书,掀开书页,朝着书本轻声问道:“如果我想知道,怎么才能在保证我身心健全的情况下,控制我体内的墨丝不再失控。为此我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万灵书停顿良久,上面才浮现一行字迹。
【五十年寿命】
啪。
李昂干脆利落地合上书本,将其丢回到抽屉当中。
天下修士没人能逃脱天人五衰,就算最长寿者最多也就活到一百二、三十岁。
以李昂自己八十多岁的预估寿命来看,五十年一减,也没多少年可活了。琇書蛧
鬼才同意。
“不过...”
李昂手指轻点桌面,“万灵书既然能开出价码,就证明事情确实存在实现的可能性...”
他在书房里思考了很久,直到窗外渐白,清晨初晓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
天亮了。
又熬了一晚。李昂长叹了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拨动墙上开关,关闭了符灯。
学宫的博士们已经解决了灵气机的小型化难题,成本也降了下来。不同型号的灵气机,收集灵气的功率不同。
能通过裹了虫胶的铜质导线(虫胶的传导灵气效率极差,能起到绝缘作用),将灵气远距离输送到指定位置。
发动熔炉、锻锤、纺织机等等机械。
李昂家的后院里,现在就放着一台灵气机,给家里各个房间的符灯提供能源。
也许再过段时间,更多的“家电”被研发出来,长安城可能真的需要四处建造电线杆子,传输“电力”。甚至还需要变压器、高压电塔之类的东西。
“墨丝的传导灵气效率,远胜于铜线,乃至精金丝线。
真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东西...”
李昂揉了揉困乏双眼,准备去洗脸刷牙睡觉——他已经提前向学宫请了两天假期,今天也不用去上课。
突然,他走向卧室的脚步一顿,目光瞬间锐利起来。
苏州,郊外,山林。
那座被密林掩盖的苏氏祖坟,迎来了访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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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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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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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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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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