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问鼎十国笔趣阁>第一百零七章 死战 最后的希望
  植廷晓出了英州城,第一时间就叫来副将魏庆,道:“你带一队人马,去探寻敌踪,一有消息立刻来报。”

  郭崇岳的愚蠢,让这位南汉为数不多的忠臣良将,肺都气炸了,却又无可奈何。

  正如郭崇岳所言,他才是招讨使,五万大军的大帅。

  自己不过一个团练军统领,哪有资格说三道四?

  望着魏庆离去的身影,植廷晓眼中透着一丝决死之意。

  现在的局势很明朗,真正能打的手中无兵,不能打的却握有五万精锐。

  韶州的潘崇彻自保有余,无败敌之力。

  郭崇岳就是一不知兵的蠢货……只要让中原察觉英州空有大军,主帅却是一鼠辈,绕过韶州来打英州。

  就郭崇岳这种乞求佛陀菩萨天罚中原的退敌方法,无异于自取灭亡。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挫敌锐气。让中原知道,英州也是一根难啃的骨头,不要瞎惦记。就算不成,不过早死几日而已。

  植廷晓带着死志出战,这还未出英州城五里,便见副将魏庆仓皇而来,惊骇地叫道:“植统领,贼兵杀来了,就在一里之外。”

  植廷晓脸色瞬时大变,他真没想到中原军胆肥至此。

  自己不过离城不足五里,对方就敢迎头杀来?

  “嚣张狂妄,欺我岭南无人?”

  植廷晓本就满心愤慨,当即让魏庆去英州城向郭崇岳求援,自己列队待命。

  旌旗猎猎,鼓声阵阵。

  碧空如洗的晴日下,八千南汉团练军成方圆一里的方阵。

  田仁朗站在一处地势较高的山坡上,看着面前这支列阵整齐,颇具士气,但衣甲杂乱无章的军队,他没有一点的迟疑,直接高呼道:“刀盾兵在前,长枪手在后,骑兵随我待命,突击……”

  在出征之前,田仁朗已经从潘美那里得到了关于英州的一切情况。

  他虽不知潘美的消息从哪里来的,但是这一路而来。自己这个主帅好似万事通一般,对于整个岭南的情况如数家珍。

  上到岭南的地形地势,下到地方官员的姓名能力,甚至于他们麾下兵卒的情况,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如果不是潘美一早就跟了罗幼度,田仁朗甚至怀疑他就是地道的岭南人。

  植廷晓面对田仁朗这有些不符合常理的打法战术,有些惊愕,但局面已经容不得他多想,直接高呼:“来得正好!”

  “弓箭手,射击!”

  箭矢越空,射入刀盾兵的盾牌之上,好似雨点落地,噼噼啪啪直响。

  随着中原朝廷疆域扩大,人口经济的全面提升,物资的自给率越发富足。

  兵卒的着甲率已经达到了一个很可观的地步。

  这种冲锋陷阵的强兵,人人都装备着镶嵌铁片的札甲。

  有盾牌护着要害,箭矢很难给他们造成伤害。

  唯有运气不好的,给射中了膝盖大腿,短时间失去战斗力掉队,完全不影响队伍冲刺的速度。

  植廷晓见状,暗骂一声:想着郭崇岳麾下的弩兵,愤慨想道:“若老子手上有一支弩兵,中原贼子,岂敢如此猖獗!”

  南汉的军制与中原不同,他们分四个编制以地位高低排序:镇军、团练军、左右街军、土军。

  镇军相对精锐,是分别由各自的节度使指挥的地区力量,主要负责镇守边疆重镇或交通枢纽处。余下的各军就类似于地方城镇的护卫军和民兵。

  郭崇岳手中的五万兵马有三万是装备精良的镇军,而他手中的团练军便如后娘养的一样,并没有像样的装备,更别说是弩兵这种烧钱的玩意。

  植廷晓咬紧牙关,用力挥舞令旗,麾下长枪手迅速结成枪阵。

  而中原的刀盾兵已经无畏无惧地凭借手中的长盾,顶着长枪,冲入枪阵中心。

  两军瞬间就厮杀在了一处。

  鲜血四溅。

  田仁朗见状,高举着长枪喝道:“兄弟们,碾碎他们!”

  田仁朗骑兵的动向,自然瞒不过植廷晓。

  但他完全没有应对之法。

  作为后娘养的团练军,不具备骑兵这类兵种,只能倚仗长枪兵硬抗。

  下令后军的长枪兵向右旋转,争取将护住弓手,避免直接让骑兵给突突了。

  盾兵突击,长枪掠阵,骑兵侧翼突击。www.xiumb.com

  田仁朗使用的是最简单的步骑战术,可就是这简单的战术,让植廷晓泛起了无力的感觉。

  简单意味着见效快。

  中原兵卒的经验、装备、个人的杀敌技巧以及士气乃至兵种,都在南汉军队之上。

  在这种正面实力的优劣,植廷晓完全不知应该如何才能逆转。

  植廷晓并没有小觑中原,但真没料到双方的差距竟如此巨大,以至于己方有不堪一击的感觉。

  “兄弟们,坚持住,援兵就在身后,郭帅的四万兵马,转瞬即至,只要坚持半个时辰,便能让这群入侵我家园的贼人,知道我们的厉害!”

  植廷晓大声鼓舞着士气,虽说自己处于劣势,但坚持个把时辰还是做得到的。

  只要郭崇岳来援,胜利的天枰就会倒向他们。

  这五万打一万,哪有打不赢的道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半个时辰已经过了。

  植廷晓满头大汗,抵抗的越发吃力,可是他所等的援兵却毫不见踪影。

  直到副将魏庆满脸泪痕的来到了他的身旁。

  植廷晓这才反应过来,张了张嘴道:“郭崇岳没派援兵?”

  魏庆哭着骂道:“那个天杀的没卵货,说统领不听劝阻,擅自出战,活该有此下场,一兵一卒都不愿意调派……统领,撤吧,撑不住了。”

  植廷晓脸色苍白,茫然道:“撤?还能撤去哪?”

  他惨然一笑,忽然翻身上马,怒吼道:“事已至此,唯有以身殉国,怕死了自行归降,不怕死的,跟我冲!”

  他大吼一声,仿佛半空打了个霹雳,然后纵马上前,舍命出击。

  植廷晓通晓军略,手上的团练军,尽管不是南汉主力,却也训练有素,对于自己的长官很是信任。

  受他悲壮气概所感染,不少兵士都跟着他舍命一战。

  植廷晓势如疯虎一般的冲锋,还真给一直处于优势的中原兵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但随着植廷晓力竭倒下,这支南汉团练军再也掀不起任何风浪。

  田仁朗抹了抹额角的汗水,心有余悸:植廷晓最后一击,真给了他不小的压力。

  “收拾战场!”

  田仁朗不但要在英州郭崇岳的眼皮子底下击破植廷晓部,还要在他眼皮子底下打扫战场。

  赤裸裸的蔑视!

  这一仗之所以打得如此激进,便是田仁朗一早从潘美那里得知了郭崇岳与植廷晓的情况。

  对于郭崇岳是否会出击,田仁朗做个三个假设。

  郭崇岳性格胆小怕事,如果植廷晓跟自己打得有来有回,郭崇岳有可能会来支援;如果植廷晓占据上风,郭崇岳百分百支援;但反之植廷晓处于下风,有溃败之迹象,那郭崇岳大概率是不敢来援的。

  植廷晓虽有名将之器,但他手中兵马并非南汉精锐,装备配置皆比不上中原。

  田仁朗有十足把握占据上风,令得郭崇岳不敢来援。

  结果正如他所假设的一样。

  **********

  兴王府,皇宫。

  刘鋹看着卢琼仙、樊胡子、陈延寿、李托、龚澄枢,眼中燃起了熊熊怒焰,他铁青着脸,拿着桌上郭崇岳传来的战报,一字一句,带着寒意的说道:“植廷晓不听将令,擅自出兵,致使惨败,八千兵士,近乎覆灭!你们也是这么认为的?”

  几位狼狈为奸的南汉重臣听出了不寻常的意味,不敢帮腔说话。

  刘鋹拍案而起,道:“植廷晓或许没听将令,可郭崇岳在英州都干了些什么?求神拜佛?朕给他五万大军,不是让他祭祀佛陀的。结果倒好,让人在眼皮子底下大胜而归,空有大军在手,连出战的勇气都没有?此等蠢货,竟然还好意思号称‘自幼演练武功,熟读兵书,深谙兵法,极富韬略’?还夸口能够抵挡中原大军?”

  “来人,将梁鸾真给朕打杀了……”

  刘鋹完全没有自己错了的觉悟,不信为国征战半生的良将,却选择相信一个老宫女的话。事败之后,还将一切都怪罪到了梁鸾真这个老宫女的身上,命人将之处死。

  卢琼仙、樊胡子、陈延寿、李托、龚澄枢几人见向来有善的刘鋹动了真怒,各自将头缩着。

  “你们一个半个,都说中原不足为惧,现在人家都要打到兴王府了,还有什么话说?”

  “怎么了?哑巴了?”

  刘鋹心乱如麻,英州是兴王府的门户,最后的屏障。

  英州真要失陷,对方将会兵临城下。

  “李托,你来说!”

  刘鋹自己毫无办法,索性点名让李托出主意。

  相比卢琼仙、樊胡子这两个主管内事的女人,以及陈延寿、龚澄枢这两个没有上过战场的人。

  李托是唯一一个见过场面的人。

  李托出身将门小时喜欢骑马射箭,后来家道中落当了宦官,深得南汉先帝刘晟赏识,跟随他上过战场,被任为内府局令。

  刘晟死后,李托为了进一步求得宠信,把自己的两个养女送入后宫。长女为贵妃,次女为美人,得到了想要的一切。

  李托现在官居特进开府仪同三司、六军观军容使、骠骑上将军、内太师,妥妥的除亲王以外的军方第一人。

  李托支支吾吾,说道:“想要破敌,唯有祯王有此能耐。”

  刘鋹一咬牙,说道:“只好如此了。”

  祯王叫刘保兴,正是他的弟弟。

  南汉军制是以亲王典禁军,而南汉禁军分为六军十二卫。但刘晟是一个杀弟狂魔,几乎将自己的兄弟全部杀绝。尤其是统帅六军十二卫的弟弟,杀得最起劲。

  以至于刘鋹即位之后,他的几个兄弟都不敢掌权,只是挂着职位。

  刘保兴虽有判六军十二卫的头衔,但实际上没有领过一天兵,每日就是吃喝玩乐。

  李托心里知道最合适的破敌人选是潘崇彻。

  可他与龚澄枢誉狼狈为奸,常以酷刑欺压百姓,还在刘鋹面前献媚,造事生非陷害老将,以致很多老将都被杀害。

  潘崇彻没死是因为他名气太大,杀了怕惹兵变。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潘崇彻起来,只能随口说了一人。

  刘鋹命人叫来刘保兴。

  刘保兴高挑消瘦,相比肥胖圆润的刘鋹,有着一股英武之气。

  “王弟,我岭南一国陷入生死存亡之境,祖宗家业不可丢。朕想来想去,唯有王弟一人适合统兵破敌。”

  刘鋹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平素不怎么往来的弟弟。

  刘保兴作揖道:“陛下这是太高看臣弟了,能救我岭南的,唯有潘帅一人。臣弟愿意领兵配合潘帅破敌,可让臣弟领兵与中原一战,臣弟自问没有这个能力。”

  刘鋹一听到潘崇彻这个名字,心中就窝着一团火,可细细一想,不得不承认,潘崇彻真有与潘美一战的实力。

  潘美的那一句“潘崇彻无愧是岭南第一名将,有他在,韶州,不易攻取”也传到了刘鋹的耳中。

  只是他不愿也不想承认。

  李托表情惶恐,真让潘崇彻崛起,他将死无葬身之地,这一波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忙道:“祯王,潘崇彻在韶州按兵不动,其心未必可信。”

  刘保兴早就看李托一众人不顺眼了,只是他手中无权,奈何不得他们。

  现在国家都要没了,也就没了顾忌,直接开怼。

  “中原有兵十万,潘帅只有两万,你让他拿什么去跟中原一战?潘帅只用两万兵,就逼得潘美毫无办法,此足可见潘帅的能力。”

  他说着对刘鋹作揖道:“陛下,若潘帅手上有十万精锐,何愁无法破敌?臣弟以为,想要彻底击败中原,首当其冲重用潘帅,遣援兵北上,让潘帅有足够的兵力与中原一战。臣弟则亲往英州,配合潘帅破敌。”

  刘鋹脸色阴晴不定,尽管贺州伍彦柔惨败,现在又折损了植廷晓,损兵折将。但是,南汉军主力尚在。

  兴王府依旧聚集了十万勤王兵马,其中包括赖以称雄岭南数十年最精锐的重甲象阵。

  这十万是南汉最后的班底,让潘崇彻凑足十万,岂不是要拨于他八万大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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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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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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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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