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问鼎十国笔趣阁>第十四章 美人恩重
  魏王府。

  因为女儿的婚事,虢国夫人先一步回到了汴京开封,为自己的女儿准备嫁妆,安排一些婚庆细节。

  这符彦卿嫁女,可不得轰轰烈烈的,以此彰显自己的身份。

  十位手艺出众的女工亲自依照符清儿的身材给她缝制翟衣。

  这个时代的女性结婚有着严重的等级制度,寻常女子成婚戴的是花钗,穿的是连裳礼衣,六品至九品官员嫁女,穿的则是大袖连裳。

  符彦卿官居一品魏王,符清儿的结婚礼服自然是仅次于皇后、太子妃的褘衣、褕翟的翟衣。

  符清儿是标准的模特身材,有着令人欣羡的双腿,天生的衣服架子。

  艳丽的翟衣穿在她的身上,令得英姿飒爽的她,更添几分娇艳。

  虢国夫人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脸上是止不住地笑意:“清儿好似画中出来的一样,也就罗幼度这样的好孩子才配得上我们家清儿。”

  丈母娘看女婿,果然越看越喜欢。

  符清儿看着巨大铜镜中的自己,亦是甜甜一笑。

  虢国夫人皱眉说道:“其他一切都好,只是拜天地的时候,有些受委屈你了。”

  符清儿道:“女儿不觉得委屈,他父母早亡,自幼给胡伯带大。这份恩情本就等同父子,在他心中想必早将胡伯视为自己的家人了。女儿嫁过去,面对一手将夫君养大的老人,若是将之视为奴仆,那也太不晓分寸了。”

  虢国夫人欣慰地笑道:“都是好孩子,就怕你爹爹拉不下脸。”

  符清儿眼中也有一丝担忧,道:“待爹爹入京以后,女儿会好好与爹爹说的。”

  正说着,符清儿见凤竹向她招手,脸上一喜,忙道:“娘,孩儿先出去一下。”

  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出房间。

  “怎么样了?”符清儿急切问道。

  凤竹道:“大王的信,我哪敢私拆,还得二娘子自己看。”她说着将手中的信交给了符清儿。

  符清儿拆开了信,看着信里的内容,不满地撅起了小嘴。

  “才三个人啊!爹爹也太小气了。”

  凤竹不敢说符彦卿的坏话,但眼中明显是一个意思。

  符清儿道:“算了,三人就三人吧。总好过他随处求人的好……”说着将信递给了凤竹,“你去拿给他吧。”

  凤竹小心翼翼地将信收好,立刻快步离去了。

  罗幼度离开了御营司,走在了回家的路上,脑子里想着还有哪里能让自己再挖挖人。

  党进的出现,解决了龙骧军的燃眉之急。

  但是他的功绩是不足以直接提拔为龙骧军指挥使。

  他没有曹彬、潘美那样过硬的军事水平。

  破格提拔,若服不了众,只会坏事。只能先让他从龙骧军的都头做起,担任破阵箭头的职位,一点点地树立威信。

  虽然曹彬、潘美可以暂代龙骧、宣威两军的指挥使,终归不是长久之计,还得有人填上这两个指挥使的位子。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北大街。

  “罗相公!”

  罗幼度突然听到有人叫唤自己,回头一看,却是黄衫白马的凤竹丫鬟。

  “凤小娘子!”

  罗幼度在马上行礼问好,以小娘子相称,显然未将之视为丫鬟对待。

  凤竹俊俏地脸上泛起了两朵红云,带着几分生硬地从袖子里取出了那封信,道:“这是我家二娘子给你的,对你很有用。”

  罗幼度面色古怪,但还是接过了信,心底好奇自己那未过门的老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信笺居然是拆开过的,而且信封也无字。

  他只能顺着破口处取出了里面的信纸,打开细看,神情大动。

  只见信纸上写道:后周淄州马步军都指挥使呼延琮,并州太原人,家传鞭矛功夫,当世一绝,有子呼延赞,英勇更甚乃父。可以吾名,招之其子。

  康再遇,河南洛阳人,忠义勇武,早年得罪王殷,招贬居家,有子康保裔,少年侠气,不输乃父。两人皆是白身,召之即来。

  罗幼度看着手中的信,又看了看凤竹,心底明白了一切,慎重道:“回去替我谢过符二娘子,她可帮我大忙了。”

  符彦卿介绍的这对父子都在历史上闯下不少的名头。

  呼延赞就不用说了,小说里的铁鞭王,历史上骁勇无匹的大憨货。

  康保裔一门三烈士,给后人封为康王大帝,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关键是正适合他用,不存在任何麻烦。

  自己这个老岳父那么多年,可真没白活。

  当然他心底清楚,此事真正感谢的还得是符清儿,想必她是听说自己用了陆羽流传下来的珍宝跟李继勋换了李处耘的事情,知道了自己手上缺人,这才特地找了符彦卿的。

  美人恩重!

  罗幼度不想辜负佳人的好意,回到了府上立刻就修书给了呼延琮父子以及康再遇父子。

  康再遇父子因为是白身,一招即来。

  但呼延琮在淄州当任马步军都指挥使,已经有了一定的身份地位。

  呼延赞在呼延琮的麾下担任骁骑兵,父子一同共事。

  以罗幼度的面子肯定是喊不动他的。

  不过当年后汉高祖刘知远攻入汴州后,符彦卿入朝觐见,被改授为泰宁军节度使,加兼侍中一职。

  泰宁军节度使所辖之地包括淄青二州。

  在后汉的时候,呼延琮受过符彦卿大恩。

  可以说若不是符彦卿的帮助,呼延家有可能给当年的史弘肇灭门。

  这用了符彦卿的大名,呼延琮果然没有二话,直接将自己的儿子呼延赞送过来了。

  罗宅!

  罗幼度看着眼前的呼延赞。

  呼延赞也看着眼前的罗幼度。

  罗幼度眼睛有些酸,眨巴了一下。

  呼延赞也跟着眨巴了一下。

  罗幼度感觉有点蠢,问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呼延赞道:“我爹叫我跟着你的,说跟着你能够建功立业。”

  罗幼度感觉智商给这家伙拉低了,说道:“你爹让你跟着我,不是让你一直跟着我。是让你听我的,我给你安排了职位,你好好地在岗位上干活,机会来了,自然会带你建功立业。。”

  呼延赞想了一想,道:“可我爹没让我听你的,只是让我跟着你。”

  罗幼度呆了呆,瞬间想通了,自己跟他这个憨货计较什么。

  妥协了!

  罗幼度道:“这样吧,龙骧军的职位你也别干了。从今日起,你就当我的护卫,我在府中给你准备一个房间,以后护我周全便是。”

  呼延赞立刻道:“只要能带我建功立业,我就护你周全。”

  他说着得意地拉开自己的前胸:只见那黑乎乎的胸膛上刺满了字“赤心杀贼”。

  他不是岳飞那样就四个字,而是一排一排,整个前胸都是。

  只要能落笔的地方,都给他刺上了字。

  密密麻麻的。

  可亏得罗幼度没有密集恐惧症,不然保管受不住这刺激。

  罗幼度看着一脸骄傲自豪的呼延赞,现在的他开始怀疑是符彦卿坑他?还是呼延琮故意将这个累赘丢给自己的?

  这货比书上记载得更憨……

  ……

  随着党进得到位,御营司六个军逐渐步入正轨。

  御营司原本只有五百人,现在扩充到了一万零五百。

  向训给御营司调拨了足足一万名新兵。

  这一万新兵自然不可能全部驻扎在皇城的,御营司的驻地迁移至开封以东,曹州、宋州之间的一座山脚下。

  至于皇城的护卫任务,一如以往。

  六个军每月一轮换,每次两千人,依旧驻扎在皇城西水门。

  从五百到一万,这之间的差距不可以用道理来计。

  这还不是御营司满编数额,御营司的满编编制初步定在两万左右。

  不过向训手上并没有那么多优质兵源,罗幼度亦不想囫囵吞枣地扩充兵马,造成御营司华而不实的情况。

  兵贵精,不贵多。

  古来自有的道理。

  这个时候,罗幼度之前一直要求御营司的五百兵每日抽时间识字学习的效果显现出来了。Χiυmъ.cοΜ

  淮南之战后,御营司的五百老卒阵亡二十一人,重伤退伍五十五人,剩下四百二十四兵士。

  经过战争洗礼的他们,因为长时间地读书识字,比寻常兵士更懂得思考。

  对于经验的吸收,对于阵法的理解,对于战技配合的感悟,皆要远胜于只知道盲目冲杀的兵士。

  罗幼度将他们完全打乱,分散于六个军中,依照他们的战功表现分别安排将虞候、十将、副都头,甚至于都头。

  这些老兵对于罗幼度是极其信任与忠诚的。

  他们知道罗幼度言出必行,军令如山。他们知道跟着罗幼度不用担心吃不到肉,知道跟着罗幼度不能贪小便宜等等细节。

  他们将自己的经验见闻传扬下去,不过短短的几日,御营司的万余兵士,大多数都接受了这种思想上的同化。

  少数的刺头或许心底有些不服,但很快就会在训练中给磨平棱角。

  至于实在难驯的,将会给抓典型,以儆效尤。

  在这个时代,新兵还想当刺头?

  去阎王殿里跟阎王犟去吧。

  不惯这毛病。

  随着婚期将近,罗幼度领着自己的憨憨保镖呼延赞,离开了御营司的驻地,快马折回了汴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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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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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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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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