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自己手下的兵士几乎受到了周兵单方面的屠戮,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伴随着哀嚎倒在了地上,刘彦贞只觉得胃里一阵抽搐,大有呕上来的感觉。
张延翰也是手足慌乱,不知如何应对这种场面。
尽管他们手上兵卒多对方近乎十倍,可在没有吃饭的情况下,来回奔行了二十里,又哪里还有力气战斗?
其实以正常精锐兵士的体力来说,急行军二十里还是拥有一战之力的。
毕竟急行军是精锐兵士的必备技能。
可这些南唐的精锐不一样。他们是水军,平时训练都是在舟舰上,徒步行军是他们最弱的一环节。
所以他们追不上周兵的尾巴并非是周兵快,而是他们太慢了。
在这一刻,张延翰也终于意识到身旁的这个大唐韩信是多么不靠谱了。
“冲过去抢船!我们一起加起来两万多兵士,他们能够阻挡多少?”
张延翰好歹也是上过战场的斗将,比起已经完全不知如何御敌的刘彦贞要好上几筹。
尽管他这主意并不怎么样。
“对对对!”
刘彦贞如捣蒜般点头,高声道:“我们不要理他们,绕过去,绕过去抢船。”
两千周兵在盏茶时间就将他们打得不成建制,这种威慑力已经夺了他们的胆气,竟然不敢打,脑中想着唯有逃跑。
还没喘口气的唐军兵士又度动身,不过这一次行动利落了许多,毕竟事关生命,也不用打仗,只需逃跑。
他们这边一行动,潘美、曹彬立刻看穿了他们的意图。
潘美舞动着令旗,而曹彬直接领着五百骑对着准备绕过战场迂回去抢船的唐兵冲去。
张琼原本还想从侧翼切入割裂敌阵,收到了潘美的指令,也与曹彬一样杀向了另一股迂回的唐军。
但正如张延翰想得那样,这两万头猪放着让人杀也得杀个手脚发软,何况是两万活生生的人?
他们完全不接战,就是跑,各种绕着跑,兵力上的劣势,纵然潘美、曹彬指挥得当,一时半刻也拿这种情况没有办法。
但就在这时,石守信及时抵达了战场。
他扮演的就是正阳浮桥的守兵,无脑奔逃的角色。
给刘彦贞两箭射倒两人,又奇迹生还的也是他麾下的兵士。
并非刘彦贞箭术不行,也不是中箭的兵士命大,而是石守信的骑兵都配备防箭矢的锁子甲。锁子甲能够大幅度的削弱箭矢的穿透性,令得他们受伤却不致命。
石守信一边将自己手上的千骑分成五个小队,分四个小队让他们去截杀意图靠近舟船的南唐兵士,自己并不急着冲锋,而是环顾战场,寻找合适的冲杀机会。
石守信在行军布阵上或许不及曹彬、潘美,但作为用骑老手,对于战机的把握,远不是潘美、曹彬这种天赋超群,却疏于阵仗的后起之秀可以相比的。
突然他在乱兵丛中看到了一闪闪发光的存在。
“那是……”
石守信皱起了眉头,嘴角却忍不住翘起,轻轻地说道:“明光铠。”
明光铠是大唐王朝最流行的铠甲,作为唐十三铠之首,胸前和背后有金属圆护,打磨的极光滑,颇似镜子,在阳光的照射下,能够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威武与帅气并存。
唐朝尚武,故而大多武将最爱穿明光铠,目的就是在战场上传递着两种消息,一是告诉所有己方兵士老子在这,不怕死的跟我冲,另外就是告诉敌人老子在这,有本事来跟我打,将激励军心与嘲讽的指数拉满。
到了五代十国,明光铠显然不流行了。
明光铠不是一般的将军有资格且穿得起的。
手里的军马越多,就意味着权势越大,越是惜命。
想不到南唐军中居然有人敢穿明光铠?
是想试一试我刀是否锋利?
石守信高举着自己的马刀,喝道:“兄弟们,看见没,那个银光闪闪的。肯定是好货,我们去砍了他!”琇書蛧
唿哨一声,一马当先的就冲向了那耀眼夺目的存在。
刘彦贞在张延翰与一众亲卫兵的护送下,打算悄悄地绕过战场。
他马都不敢骑,混迹在兵丛中,自以为很低调。
完全不知,随着时间的推移,太阳高升。
他刘彦贞就是这战场上最靓的仔。
石守信高声咆哮着,眼中只有那银光闪闪的存在,途中碰到的兵卒都懒得挥刀劈砍,直接冲撞过去。
这高速飞驰的战马将挡在他面前的兵士撞得凌空而起,强大的冲击力不易于受到了重锤撞击。
石守信驱使着坐骑直接撞进了刘彦贞的亲卫兵丛,锋利厚重的马刀左挥右斩,如劈瓜斩菜一般,周边几个人无头尸体倒在了地上,血柱喷射……
然后纵马穿过他们的尸体,强行破开人潮,冲到了刘彦贞身旁。
刘彦贞听到后面传来的阵阵惨叫,忍不住回头一看。
一个巨大的黑影出现在了眼前,还未看清黑影是什么,忽然觉得前胸剧痛,自己直接给巨力踩倒在了地上。
这才发现自己的胸前踩着两只粗壮的马蹄,剧痛袭来,热乎乎的液体从嘴角涌出,意识渐渐模糊。
石守信拉着缰绳,横刀立马,高呼道:“贼将已死,降者不杀!”
在他身后的两百骑兵也轰然杀至,跟着高呼:“贼将已死,降者不杀!”
然后周边密密麻麻皆传来了周兵的呼喝:“降者不杀!”
罗幼度与赵玭领着余下一千兵卒赶到战场的时候,收了一个尾巴。
罗幼度与赵玭的任务与石守信一样,都是领着刘彦贞跑,只是没有想到唐军行军能力如此之差,一直都没追上他们。
直到收到曹彬放的狼烟,他们才掉头回赶。
石守信的部队是骑兵,自然先一步抵达。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罗幼度见有些郁郁的赵玭,只能劝道:“下次让你当前部,我真没想到这个南唐韩信会如此不禁打。”
知道他菜,但是不知道他菜成这样,更不知道他菜还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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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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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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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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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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